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完成业绩承诺现金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业绩承诺情况
依据2015年4 月12日特发信息与成都傅立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傅立叶”)原股东签订的《利润补偿协议》约定,成都傅立叶管理层股东戴荣、阴陶、林峰就成都傅立叶2018年至2020年(“补充业绩承诺期”)的业绩单独作出补充承诺如下:管理层股东进一步补充承诺成都傅立叶2018年、2019年、2020年的净利润(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目标公司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不低于2017年的承诺净利润,即均不低于3,500万元。如经审计确认成都傅立叶在补充业绩承诺期内当年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数低于3,500万元的,则管理层股东应自该年度的成都傅立叶专项审计报告出具日后30天内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向上市公司补足其差额。戴荣对阴陶、林峰就此利润差额部分的现金补偿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和补偿金额的计算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4月12日出具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2018年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审核报告》(天职业字[2019]20856号),2018年度,成都傅立叶经审计的净利润为34,639,223.32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增资成本后)为32,568,159.72元。
2018年度成都傅立叶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如下(单位:元):
项目 | 承诺数 | 实际数 | 差额 |
成都傅立叶 | 35,000,000.00 | 32,568,159.72 | -2,431,840.28 |
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2018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和《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2018年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审核报告》。
按协议约定,成都傅立叶管理层股东未完成2018年业绩承诺,需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向特发信息补足的差额部分为2,431,840.28元。
三、履行完成现金补偿义务的情况
近日,公司已收到戴荣一次性支付的现金补偿款2,431,840.28元。
截至本公告日,业绩承诺方成都傅立叶管理层股东戴荣、阴陶、林峰关于成都傅立叶未能完成2018年业绩承诺的补偿义务已经全部履行完毕。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