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 共 1 页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独立意见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20年7月21日(星期二)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总会计师的议案》,决定聘任倪明涛担任公司副总裁,任期同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聘任冯文红担任公司总会计师,任期同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经过审查公司提交的有关资料后,基于独立立场,我们就上述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上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经过对上述候选人个人简历的审查,我们认为上述候选人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聘请上述人员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一江、沙振权、宋 丁、张钰明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