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作为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现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购买责任险。我们认为: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更好地保障公司及员工的权益、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本事项审议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对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昝志宏、樊燕萍、陈运红、马彦平
二〇二二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