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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控赛格: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04

股票代码:000068 股票简称:华控赛格 公告编号:2021-30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6月3日14:50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6月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3日9:15 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31日

(四)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商报东路11号英龙商务大厦29层1号会议室。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主持人:柴宏杰

公司董事长孙波先生因公无法出席并主持会议,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了董事柴宏杰先生主持了会议。

(七)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八)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表决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61,044,81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5.7989%。其中: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57,090,89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5.406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加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9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953,92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3928%。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计1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39,688,92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9426%;

2、董事、监事、高管及律师出席或列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股数(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股数(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总表决情况460,924,91999.9740%99,9000.0217%20,0000.0043%
其中股数(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股数(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股数(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39,569,02499.6979%99,9000.2517%20,0000.0504%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股数(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股数(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总表决情况460,924,91999.9740%99,9000.0217%20,0000.0043%
其中股数(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股数(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股数(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39,569,02499.6979%99,9000.2517%20,0000.0504%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股数(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股数(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总表决情况460,924,91999.9740%99,9000.0217%20,0000.0043%
其中股数(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股数(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股数(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39,569,02499.6979%99,9000.2517%20,0000.0504%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股数(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股数(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总表决情况460,948,91999.9792%95,9000.0208%00.0000%
其中股数(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股数(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股数(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39,593,02499.7584%95,9000.2416%0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股数(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股数(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总表决情况460,988,91999.9879%20,1000.0044%35,8000.0078%
其中股数(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股数(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股数(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39,633,02499.8592%20,1000.0506%35,8000.0902%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关于修订<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股数(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股数(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

数的比例数的比例数的比例
总表决情况460,022,91999.7784%966,1000.2095%55,8000.0121%
其中股数(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股数(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股数(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38,667,02497.4252%966,1002.4342%55,8000.1406%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关于修订<年度报告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办法>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股数(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股数(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总表决情况460,022,91999.7784%966,1000.2095%55,8000.0121%
其中股数(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股数(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股数(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38,667,02497.4252%966,1002.4342%55,8000.1406%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股数(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股数(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总表决情况460,988,91999.9879%55,9000.0121%00.0000%
其中股数(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股数(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股数(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

总数的比例总数的比例总数的比例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39,633,02499.8592%55,9000.1408%0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股数(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股数(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总表决情况460,988,91999.9879%55,9000.0121%00.0000%
其中股数(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股数(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股数(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39,633,02499.8592%55,9000.1408%0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经办律师:顾明珠、文艺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一年六月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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