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控股股东免于以要约方式
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豁免本次非公开发行触发的要约收购义务的议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深圳市华融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泰”)持有公司的股份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26.48%。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华融泰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华融泰将触发《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要约收购义务。
根据公司与华融泰签署的《深圳市华融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华融泰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待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后,华融泰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中取得公司向其发行新股的行为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于豁免要约收购的相关政策有不同安排或变化的,则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新政策安排或变化执行。
因此,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控股股东华融泰免于发出要约,并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豁免要约收购的最新政策安排或变化相应调整并执行。本次交易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发表事前认可与独立意见,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