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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蓝庆新)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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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9年里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现就本人2019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及审议议案情况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以下称为“报告期”),公司共召开了37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参与。此外,本人亲自出席了公司报告期召开的201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审议了135项议案,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经过客观、认真的思考,审议了所有议案,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了表决权。其中,针对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认真进行事前审查,与公司经营层及有关部门进行沟通,获取相关资料。在董事会决策过程中,本人与其他董事尤其是独立董事充分交流,积极运用自身的知识背景,就有关事项发表专业意见,并就上述事项与公司相关人员及时交换意见,随着核心业务市场的不断扩大,公司应该加强业务拓展能力,提升经营管理的质量与效率,做到精细化管理;建议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和需要,借助中介机构力量适时建设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的中长期股权激励体系;鼓励管理层主动走出去,多与同行业企业进行深度交流,学习并把握同行业业态及发展趋势。

本人对上述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二、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1、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本人主持召开及召集了报告期内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部会议,本着责任、权力和利益相统一的原则,并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认真核查了年度报告所披露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公司经营者的工作表现和完成情况,经综合衡量和研究,谨慎提出了2018年度经营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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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考核奖励建议以及任期绩效奖励分配建议

2、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参加了审计委员会全部会议,认真听取了2018年度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工作、内部审计工作的汇报;就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时间安排、会计师事务所从事2018年度公司审计工作情况、2018年度报告、2019年一季报、2019年半年度报告、2019年三季报、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续聘年审会计师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分析,积极参与讨论、提出合理意见,并最终形成决议。在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本人与公司财务部、注册会计师进行了沟通,及时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和注册会计师关注的问题,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在公司内部控制规范运作方面,严格按照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深圳辖区上市公司内控规范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有关规定,与公司内控部门、中介机构沟通会谈,听取了公司2018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并作了相关评价,审定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审议了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听取了公司2019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根据相关规定对董事会审议的系列事项发表了共计57次独立意见,未对本年度董事会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具体如下表:

发表意见的时间审议事项意见 类型
2019.02.18关于出售凯杰科技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无异议
2019.02.19关于出售凯杰科技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无异议
2019.02.25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无异议
2019.04.03关于长城信安购买长城银河无形资产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无异议
2019.04.04关于长城信安购买长城银河无形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无异议
2019.04.10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的独立意见无异议
2019.04.11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无异议
2019.04.12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无异议
2019.04.12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部分注销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无异议
2019.04.28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应收款、应付款的事前认可意见无异议
2019.04.28关于利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增效暨关联交易事宜的事前认可意见无异议
2019.04.28关于中原电子收购中电财务部分股权调整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无异议
2019.04.28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购入资产2018年度未达业绩承诺补偿方案暨关联交易及回购应补偿股份并进行减资的事前认可意见无异议
2019.04.29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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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29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无异议
2019.04.29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无异议
2019.04.29关于公司证券投资情况的独立意见无异议
2019.04.29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应收款、应付款的独立意见无异议
2019.04.29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无异议
2019.04.29关于控股子公司为购买其开发项目的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的独立意见无异议
2019.04.29关于利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增效暨关联交易事宜的独立意见无异议
2019.04.29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涉及资产担保的独立意见无异议
2019.04.29关于在中电财务办理存贷款事项及相关风险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无异议
2019.04.29关于中原电子收购中电财务部分股权调整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无异议
2019.04.29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购入资产2018年度未达业绩承诺补偿方案暨关联交易及回购应补偿股份并进行减资的独立意见无异议
2019.07.23关于中原电子收购中元股份少数股东4.98%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无异议
2019.07.24关于中原电子收购中元股份少数股东4.98%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无异议
2019.08.09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无异议
2019.08.09关于任免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无异议
2019.08.25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无异议
2019.08.25关于向华大半导体、中国振华收购天津飞腾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无异议
2019.08.25关于与中电财务重新签订《全面金融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事宜的事前认可意见无异议
2019.08.26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无异议
2019.08.26关于向华大半导体、中国振华收购天津飞腾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无异议
2019.08.26关于与中电财务重新签订《全面金融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事宜的独立意见无异议
2019.08.29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无异议
2019.08.29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无异议
2019.08.29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无异议
2019.08.29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无异议
2019.08.29关于为购买中电长城大厦项目的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的独立意见无异议
2019.10.29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独立意见无异议
2019.10.29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独立意见无异议
2019.11.28关于圣非凡收购轨道交通研究院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无异议
2019.11.29关于圣非凡收购轨道交通研究院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无异议
2019.12.05关于国有资本金注资前转作提供给公司的贷款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无异议
2019.12.05关于湘计海盾转让部分应收账款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无异议
2019.12.06关于国有资本金注资前转作提供给公司的贷款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无异议
2019.12.06关于湘计海盾转让部分应收账款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无异议
2019.12.12关于与中国电子、中电财务就国有资本金的继续使用签署展期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无异议
2019.12.12关于与中国电子签署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补充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无异议
2019.12.13关于与中国电子、中电财务就国有资本金的继续使用签署展期协议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无异议
2019.12.13关于与中国电子签署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补充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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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25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无异议
2019.12.27关于对经营班子进行考核及奖励的独立意见无异议
2019.12.27关于对经营班子进行任期绩效奖励的独立意见无异议
2019.12.29关于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无异议
2019.12.30关于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无异议

四、保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能够做到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上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按时出席会议,针对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事前能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查,并及时向公司董事及管理层进行询问,进行事前书面认可。2019年,本人累计到公司现场办公的时间约为7天。同时,本人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财务规范运作情况、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并利用现场参加会议的机会提前到公司进行实地交流和了解。

本人在每次发表独立意见前,均事先对公司提供的文件、资料进行认真审阅,遇有疑问及时与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询问,获取相关信息,为独立决策提供依据,为保护公司股东利益充分发挥了作用。

2、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敦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培训、学习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具有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且持续加强学习,持续更新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积极提升自己对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2019年3月12日至14日参加了深交所主办的第一百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后续培训),不断更新和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

五、其他工作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或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

六、公司对独立董事的工作提供协助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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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过程中,公司认真配合和支持,积极提供人员、资料、现场办公场所等有利条件,高度重视并合理采纳了本人就有关事项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对要求进一步说明的信息及时进行了补充或解释。

以上是本人2019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在2020年,我将继续本着诚信、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全面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关注与公司相关的行业和市场环境变化,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献力献策,坚决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蓝庆新

二〇二〇年四月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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