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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关于201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提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31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公告编号:2019-072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提议召开201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19年9月12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1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的详细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1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9-062号公告)。

2019年8月30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电子”)以书面形式提交的《关于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因2019年8月2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为购买中电长城大厦项目的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和《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两项议案,为提高决策效率,中国电子提议将该两项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两项议案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公告《关于为购买中电长城大厦项目的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的公告》(2019-068号)、《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9-069号)。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目前,中国电子持有公司股票1,188,482,50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0.59%,具备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所提议案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属于公司股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072号公告

第2页 共2页

东大会职权范围,提案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提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除增加上述提案外,公司201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均未发生变化,详见公司同日公告《关于召开201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2019-073号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O一九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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