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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购入资产2018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核查意见及致歉信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30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购入资产2018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核查意见及致歉信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作为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长城”、“公司”)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对中国长城换股合并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及重大资产置换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中购入资产交易对方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子”)做出的关于武汉中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电子”)和北京圣非凡电子系统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非凡”)2018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业绩承诺与补偿安排概述

根据公司与中国电子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业绩承诺与补偿安排如下:

(一)承诺净利润

中国电子承诺,中原电子在2017年、2018年、2019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之和将不低于5.7亿元,具体分别为18,182.84万元、18,495.39万元、20,329.37万元;圣非凡在2017年、2018年、2019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之和将不低于2.2亿元,具体分别为7,146.38万元、7,160.17万元、8,418.46万元。

(二)实现净利润的确定

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中原电子、圣非凡应在2017年、2018年、2019年的会计年度结束时,由公司指定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中原电子、圣非凡实际盈利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承诺年度每年的实现净利润应根据合格审计机构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结果进行确定。

(三)利润补偿的方式

中原电子或圣非凡在承诺年度累计实现净利润未达到累计承诺净利润且中国电子向公司进行股份补偿的,公司有权以1元的总价格回购中国电子持有的公司股份,具体回购股份数量计算公式如下:

每年补偿的股份数量=(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标的资产交易作价÷发行价格)-已补偿股份数量。

在逐年计算补偿测算期间中国电子应补偿股份数量时,按照约定的计算公式确定的当年补偿股份数量小于0时,按0取值,即已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

公司在承诺年度实施转增或送股分配的,则补偿股份数进行相应调整为:按上述公式计算的补偿股份数量×(1+转增或送股比例)。

公司在补偿期限内实施现金分配,现金分配的部分应作相应返还,计算公式为:返还金额=每股已分配现金股利×应回购注销或无偿划转的股份数量。

此外,就中原电子,还约定了如下补充性现金补偿方式和补偿的实施:

1、如中国电子依据协议应补偿的股份数量超过因标的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取得的股份数量,则中国电子应依据协议约定,以现金方式对不足部分进行补充性现金补偿。

2、中国电子应进行的补充性现金补偿金额=(协议确定的中国电子应补偿股份数量-中国电子因标的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取得的股份数量)×发行价格。

二、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1、中原电子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武汉中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G24979号),2018年度中原电子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95,207,129.01元,达成业绩承诺。

2、圣非凡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圣非凡电子系统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合并)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G24980号),2018年度圣非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6,831,506.45元,完成2018年度盈利承诺数71,601,700.00元的51.44%,未达业绩承诺。

三、圣非凡未实现业绩承诺的原因分析

1、因顾客机构调整、改革,装备计划延期,订货计划审批流程较长,造成2018年既有业务领域年度采购量大幅下降,从而较大地影响了2018年度营业收

入、利润等经济指标。

2、重点投入的卫星通信等科研项目,因试验还在进行中,未完成定型、无法实现批量销售等,也较大地影响了2018年度营业收入、利润等经济指标。

四、核查意见及致歉

经核查相关协议、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审核报告、独立董事意见、董事会材料等相关资料,海通证券认为:中国长城重大资产重组购入资产中,中原电子完成了业绩承诺,圣非凡未完成业绩承诺。

海通证券及财务顾问主办人对圣非凡未完成业绩承诺深感遗憾,在此向广大投资者诚恳致歉。海通证券将督促各方按照本次交易的相关约定履行业绩补偿的承诺。

(此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购入资产2018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核查意见及致歉信》之签署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岑平一、刘君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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