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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国际: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31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各项职权和义务,充分行使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职能,为企业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对此,现将2020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0年监事会工作情况

1、2020年监事会共召开7次,分别是:

(1)2020年2月21日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的七届十三次监事会,应参与审议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与审议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审议通过了《变更公司监事》的议案。

(2)2020年3月12日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的七届十四次监事会,应参与审议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与审议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召集人》的议案。

(3)2020年4月16日召开的七届十五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名,实到 2名,1名监事委托表决,会议审核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3项议案。

(4)2020年4月16日召开的七届十六次监事会,应到

监事3名,实到 2名,1名监事委托表决,会议审核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5)2020年8月11日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的七届十七次监事会,应参与审议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与审议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审核通过了《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

(6)2020年8月27日召开的七届十八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名,实到 2名,1名监事委托表决,会议审核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2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等2项议案。

(7)2020年10月29日召开的七届十九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名,实到 3名,会议审核通过了《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2020年2月21日,公司七届十三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变更公司监事》的议案,提名时延军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2020年3月12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选举时延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选举时延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为止。

2020年3月12日,公司七届十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召集人》的议案,选举时延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召集人。

二、监事会对2020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情况以及公司的管理制度执行等进行了监督,并列席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能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规定规范运作,决策合理,工作负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及时完成股东大会决定的工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职责,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的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内控制度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公司的法人治理、经营管理、财务管理、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并且

活动各个环节均得到了合理控制,公司各项活动的预定目标基本实现。因此,公司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对经营风险可以起到有效的控制作用,也能够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管理的实际情况。

4、监事会对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没有变更投向和用途。

监事会对募集资2019年度、2020年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意见如下: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2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情况,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情况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监事会对公司调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度事项发表意见:公司调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度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做出的决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相关事项。

监事会对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做出专项审核意见: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是根据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股东及债券持有人利益的情形。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变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相关事项。

6、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通过对公司2020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的监督、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发生关联交易时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7、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意

公司监事会对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控制度的有关规定;年报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2021年,监事会将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一步监督、促进公司治理结构的规范进程,忠实地履行职责,认真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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