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要求,本人作为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保证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签 名 签 名
董 事:万 程 董 事:燕云飞
董 事:原 军 独 立 董事:谢兴国
独 立 董事:鲍恩斯 独 立 董事:何 佳
董 事:张晓明 董 事:程 虹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七日
董事、监事、高管对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对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要求,本人作为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保证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签 名
监事会召集人: 时延军
监 事: 马红艳
监 事: 罗 乐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七日
董事、监事、高管对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要求,本人作为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签 名 | 签 名 | |||
董事总经理: | 原 军 | 副总经理: | 郝 峰 | |
副总经理: | 杜晓东 | 副总经理: | 单 钧 | |
副总经理: | 王晓冰 | 副总经理: | 王新庆 | |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倪 静 | 副总经理: | 陈 翔 | ||
纪委书记: | 孟卫伟 |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