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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国际:201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6-19

股票简称:北方国际 股票代码:000065 公告编号:2019-031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9年4月29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1.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9年4月29日经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

2.本次利润分配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自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间距离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69,505,41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8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72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6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8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6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6月2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6月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9年6月2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后限售股。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8*****536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
208*****902北方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年6月17日至登记日2019年6月26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政达路6号院北方国际大厦20层

咨询联系人:杜晓东、王碧琪

咨询电话:010-68137506

传真电话:010-68137370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登记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董事会关于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决议;3.股东大会关于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决议。

特此公告。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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