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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通讯: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20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董事会决议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已于2020年5月15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2020年5月1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方式在公司深圳总部、北京等地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自学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8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1名(独立非执行董事Yuming Bao(鲍毓明)先生因个人原因未能出席,已委托独立非执行董事蔡曼莉女士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会成员及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决议内容如下: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庄坚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即2022年3月29日)止。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同意将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本公司将上述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资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本次董事会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非执行董事人选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查,经过讨论,审议通过了《关于建议提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建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庄坚胜先生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本次会议审议。

在本次会议上,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关于提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完成对推荐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人选的资格审查工作,作出提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建议,并已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此次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和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9日

附件: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简历庄坚胜,男,1965年出生,中国籍,无其它国家居留权。庄先生于1988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获得法学学士学位,1991年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法硕士学位,具有中国律师资格。庄先生曾任职于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高桥保税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普华永道国际咨询有限公司、美国贝克麦坚时国际律师事务所;庄先生自2016年1月至今任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贸易合规与税务关税业务主管合伙人。庄先生在国际贸易管制、公司商业合规、海关法和税法的法律和实务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庄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责任主体,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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