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再新增对类金融业务的资金投入的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就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的相关要求,本公司作出如下承诺:
如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等有权机构批准并实施,在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前或募集资金到位36个月内,本公司不再新增对类金融业务的资金投入(包含增资、借款、担保等各种形式的资金投入)。
特此公告。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