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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华强: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深圳华强电子网集团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的预案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9-05

股票代码:000062 股票简称:深圳华强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深圳华强电子网集团有限公司

至创业板上市的预案

二〇二〇年九月

目录

释义 ...... 2

声明 ...... 3

重大事项提示 ...... 4

重大风险提示 ...... 10

第一章 本次分拆上市概况 ...... 12

第二章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 27

第三章 拟分拆主体基本情况 ...... 34

第四章 其他重要事项 ...... 38

释义

在本预案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深圳华强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拟分拆主体、所属子公司、华强电子网集团深圳华强电子网集团有限公司
华强集团深圳华强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
华强半导体集团深圳华强半导体集团有限公司
华强电子世界深圳华强电子世界管理有限公司
电子世界发展深圳华强电子世界发展有限公司
本次分拆上市、本次分拆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深圳华强电子网集团有限公司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本预案《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深圳华强电子网集团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的预案》
天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除特别说明外,本预案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声明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预案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本公司董事会声明: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对于本次分拆上市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预案所述本次分拆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监管机构的核准。

本次分拆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分拆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重大事项提示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预案“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 本次分拆方案简介

深圳华强在电子信息行业精耕细作多年,打造了面向电子信息产业的国内一流交易服务平台,主要包括三大核心业务板块,即电子元器件授权分销业务、电子元器件及电子终端产品实体交易市场业务和基于大数据的电子元器件等产品综合信息服务及全球采购服务业务。电子元器件授权分销业务是公司主营业务,通过与电子产业链上游电子元器件原厂和下游电子终端产品制造业的客户分别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为原厂和客户提供电子元器件产品分销、技术支持及供应链服务的整体解决方案及一体化服务。公司依据多年的行业经验和技术、研究等能力,通过在电子元器件交易中及时捕捉产业供需动向和趋势,做出前瞻性的预判,助力上游原厂科学安排生产,引导下游客户对采购、库存等进行合理安排、精准备货,结合电子元器件分销自带的“蓄水池”功能,平滑供应链上下游冲击,长久、有效地保障客户供应链和生产的安全和稳定。该项业务运营主体为华强半导体集团。

电子元器件及电子终端产品实体交易市场业务主要是为全国及境外的供应商和客户提供交互式的市场空间,供其从事电子元器件及电子终端产品交易相关的活动。该项业务运营主体为华强电子世界。

基于大数据的电子元器件等产品综合信息服务及全球采购服务业务的运营主体为华强电子网集团。

深圳华强拟将控股子公司华强电子网集团分拆至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华强电子网集团以互联网平台和大数据作为核心能力,专注于提供电子元器件等产品的综合信息服务及全球采购服务。具体而言,华强电子网集团利用自有的行业领先的互联网平台和先进的大数据、互联网技术,在综合信息服务方面,为电子行业上下游客户提供产品信息展示、供需信息发布、品牌广告、行业研究、智能仓储管理、SaaS、行业媒体等服务,积累了丰富的会员、用户、供需信息、行业信息

等资源,并成为了众多客户高效获取行业信息、与上下游进行高效沟通的窗口和快速提升竞争实力的赋能平台;在全球采购服务方面,针对电子元器件碎片化采购需求难以提前预测、小批量、不稳定、多样化、分散、高频、时效性要求非常高等特点,华强电子网集团自主研发了国内领先的高效智能采购服务平台,基于多年构建和积淀的供应链资源、客户信用、客户画像和产品型号、价格及库存等大数据,整合综合信息服务业务积累的丰富的行业和用户等数据资源,实现供需智能匹配,业务数据实时交互,为境内、境外客户提供快速的产品规格库匹配、全球比价、库存查询、采购执行等一系列服务,高效满足客户电子元器件等产品的碎片化采购需求。通过本次分拆,深圳华强将进一步实现业务聚焦,集中资源做大做强主营业务——电子元器件授权分销业务,不断强化公司在国内电子元器件授权分销行业的领先地位,同时保持电子元器件及电子终端产品实体交易市场的稳健经营;华强电子网集团则将通过创业板上市实现与资本市场的直接对接,发挥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功能和优势,增强自身资金实力及投融资能力,建立符合大数据、互联网行业特点的人才结构和激励机制,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加快资源整合,进一步提升华强电子网集团的经营管理能力、品牌知名度、社会影响力,促进其业务进一步加速发展,从而增强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二、 本次分拆发行上市方案介绍

发行上市方案初步拟定为:

(一)上市地点:深交所创业板。

(二)发行股票种类: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股票面值:1.00元人民币。

(四)发行对象:符合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相关资格要求的询价对象以及已在深交所开立A股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机构投资者(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禁止者除外)。

(五)发行上市时间:华强电子网集团将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批准和/或注册后选择适当的时机进行发行,具体发行日期由华强电子网集团股东大会授权华强电子网集团董事会于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批准和/或注册后予以确定。

(六)发行方式:采用网下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者中国证监会、深交所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七)发行规模:由华强电子网集团股东大会授权华强电子网集团董事会根据有关监管机构的要求、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发行前股本数量、募集资金项目资金需求量等,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八)定价方式:通过向经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和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的方式确定股票发行价格。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以通过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或者在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区间后,通过累计投标询价确定发行价格。

(九)与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本次发行涉及的战略配售、募集资金用途、承销方式、超额配售选择权(如适用)等事项,华强电子网集团将根据本次发行上市方案的实施情况、市场条件、政策调整及监管机构的意见等作进一步确认和调整。

三、 本次分拆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上市公司业务的影响

公司在电子信息行业精耕细作多年,打造了面向电子信息产业的国内一流交易服务平台,主要包括三大核心业务板块,即电子元器件授权分销业务、电子元器件及电子终端产品实体交易市场业务和基于大数据的电子元器件等产品综合信息服务及全球采购服务业务。

公司所属子公司华强电子网集团(本次拟分拆上市的主体)从事基于大数据的电子元器件等产品综合信息服务及全球采购服务业务,其业务领域、运营方式与公司其他业务之间保持较高的独立性,本次分拆不会对公司其他业务板块的持续经营构成实质性影响。

(二)对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影响的分析

本次分拆完成后,公司仍将控股华强电子网集团,华强电子集团的整体经营情况、财务及盈利状况均将在上市公司合并报表中予以反映。虽然分拆上市事项预期将使得公司占有华强电子网集团的权益产生一定摊薄,但分拆本身不会影响公司对华强电子网集团的控股关系。本次分拆上市有利于提升华强电子网集团的品牌知名度及社会影响力,优化华强电子网集团的管理体制、经营机制并提升管理水平。华强电子网集团核心竞争力的提升将有助于强化其行业地位、市场份额以及盈利能力,有效深化公司在电子产业链的战略布局,进一步提升公司资产质量、盈利能力与风险防范能力。

(三)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

本次分拆上市方案实施前,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和《上市规则》的要求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并制定相应的议事规则,运作规范,具有健全的组织结构和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本次分拆上市完成后,公司将在维持现有制度持续性和稳定性的基础上,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劵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本次分拆上市不会对现有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产生不利影响。

(四)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分拆上市不涉及上市公司发行股份,本次分拆上市前后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没有发生变化。

四、 本次分拆上市的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一)本次分拆已经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本次分拆上市方案已经由上市公司于2020年9月4日召开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二)本次分拆尚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本次分拆尚需履行的批准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本次分拆相关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华强电子网集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的相关议案需经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的华强电子网集团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华强电子网集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尚需取得深交所批准,并履行中国证监会发行注册程序;

4、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批准。

五、 待补充披露的信息提示

本公司于2020年9月4日召开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本预案。本预案中涉及的华强电子网集团的财务数据尚需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上市审计,请投资者审慎使用。拟分拆主体华强电子网集团经上市审计的财务数据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予以披露。此外,公司将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具有相关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等证券服务机构,对本次分拆出具专业意见并进行披露。

六、 其他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事项

本预案根据目前进展情况以及可能面临的不确定性,就本次分拆的有关风险因素作出了特别说明。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预案所披露风险提示内容,注意投资风险。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本预案全文。

重大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本次分拆时,还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本次分拆上市的审批风险

本次分拆尚需满足多项条件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及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的华强电子网集团董事会、股东大会对本次分拆方案的正式批准、履行深交所和中国证监会审核、注册程序等。本次分拆能否获得上述批准、审核同意、注册以及最终获得相关批准、审核同意、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分拆存在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此外,尽管公司已经按照相关规定制定了保密措施并严格参照执行,但在本次分拆上市过程中,仍存在因上市公司股价的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可能涉嫌内幕交易而致使本次分拆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可能,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市场竞争风险

华强电子网集团依靠其在信息、数据、技术、人才、客户、渠道、品牌等方面的优势,具有较强的竞争实力。受产业政策推动及市场需求不断扩大的影响,未来可能会有更多的资本进入电子元器件信息服务及采购服务领域,华强电子网集团将来可能面对更为激烈的市场竞争及市场份额挤压的风险。同时,存在市场竞争加剧导致行业整体盈利能力出现下降的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相关财务数据尚未审计的风险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华强电子网集团的上市审计工作尚未完成,华强电子网集团将尽快完成上市审计工作,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可能与本预案披露情况存在差异,特提请投资者关注。

四、业绩波动风险

华强电子网集团在历史期间盈利情况存在一定波动,2018年、2019年和2020年1-6月分别实现净利润约5,628.10万元、2,944.45万元和3,273.86万元,其中2019年利润下滑主要系贸易战短期影响所致。未来,因行业政策与产业链上下游市场环境存在不确定性,不排除华强电子网集团业绩发生波动的可能性,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股票市场波动风险

股票价格波动与多种因素有关,除经营和财务状况之外,股票价格还将受到国际和国内宏观经济形势、证券市场走势、投资者心理和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投资者在考虑投资本公司股票时,应预计到前述各类因素可能带来的投资风险,并做出审慎判断。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相关信息,供投资者做出投资选择。

六、控股股东控制风险

截至本预案出具日,公司全资子公司电子世界发展直接和间接持有华强电子网集团合计57.5063%股权,为华强电子网集团的直接控股股东;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华强电子网集团合计87.2816%股权,为华强电子网集团的间接控股股东。本次分拆上市完成后,公司对华强电子网集团仍拥有控制权。如果未来公司通过行使表决权或其他方式对华强电子网集团的发展战略、重大经营、重大人事任免以及利润分配等方面实施不当控制,将可能给华强电子网集团及其中小股东带来不利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不可抗力风险

未来,不排除因国内外政治因素、政府政策、宏观经济、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不可控因素给公司及本次分拆带来不利影响的可能性,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第一章 本次分拆上市概况

一、本次分拆上市的背景

(一)国家政策支持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

2019年12月12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公布《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并明确表示,上市公司分拆是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手段,有利于公司理顺业务架构,拓宽融资渠道,获得合理估值,完善激励机制,对更好地服务科技创新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意义。《若干规定》的公布和施行,为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华强电子网集团至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提供了依据和政策支持。

(二)华强电子网集团深耕大数据,拥有较强的竞争实力

华强电子网集团在基于大数据的电子元器件等产品综合信息服务及全球采购服务相关领域耕耘十多年,积累了丰富的信息、数据、技术、人才、客户、渠道、品牌等资源,拥有较强的竞争力,具体包括:

1、打造了行业领先的电子元器件等产品B2B互联网平台“华强电子网”,聚集了百万级中小注册用户资源,数亿条供求信息资源,拥有丰富的网站运营和为客户提供综合信息服务的经验。

2、自主研发了国内领先的高效智能采购服务平台,经过十多年的系统平台数据的构建和沉淀,已建立智能化程度较高的客户评价体系和丰富的物料、渠道等数据库,并拥有较强的大数据分析能力。

3、依托华强电子网集团前述用户、信息、数据、系统等资源,建设了电子元器件智能仓储及样片服务中心,丰富了大数据应用场景,进一步拓宽了大数据服务范围,提升了服务效率和质量。

4、拥有较强的品牌影响力,多次荣获“广东省电子商务100强企业”、“2017-2018年度广东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深圳互联网知名品牌”等荣誉称号。

二、本次分拆的目的

(一)强化公司及华强电子网集团各自的主业聚焦,进一步深化公司电子信息产业布局

本次分拆上市后,华强电子网集团可以进一步聚焦于主业,并加速拓展服务的品类,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加快资源整合,快速做大做强;同时针对行业特点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提升经营效率及自身品牌知名度。公司和华强电子网集团聚焦各自主营业务,可以推动上市公司体系不同业务均衡发展,进一步深化公司在电子信息产业链的战略布局,提升公司资产质量和风险防范能力。

(二)拓宽华强电子网集团的融资渠道,促进其业务加速发展

本次分拆上市后,华强电子网集团将实现与资本市场的直接对接,发挥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功能和优势,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融资灵活性,提升融资效率,为业务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加速业务发展并提升经营及财务表现。同时,华强电子网集团可借助资本市场平台进行产业并购等各项资本运作,进一步完善产业布局,实现跨越式发展。

(三)提升华强电子网集团的治理水平,推动其获得合理估值

本次分拆上市有利于增强华强电子网集团的财务透明度,提升其公司治理水平,向股东及其他机构投资者提供更为清晰的业务及财务状况,有利于资本市场对其进行专业分析,从而有助于华强电子网集团基于大数据的电子元器件等产品综合信息服务及全球采购服务内在价值的充分释放,使公司优质资产价值得以在资本市场充分体现。

三、本次分拆的商业合理性和必要性

(一)本次分拆上市是助力华强电子网集团把握行业发展机遇加速发展的战略举措近年来,随着国内电子产业链上游电子元器件设计、制造业以及下游电子终端产品制造业的快速发展,国产替代进程的加快,加上以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为特征的万物互联时代的加速到来,上游设计和下游应用将出现新一轮创新浪潮,新的电子元器件和电子产品将层出不穷,新的创新型企业和小微企业将不断涌现,基于大数据的电子元器件等产品综合信息服务及全球采购服务行业将迎来新的发展机会。为顺应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提升公司在相关领域的竞争力,抢占市场发展先机,公司于2019年底组建了华强电子网集团,对已有的相关业务进行深度整合。得益于公司在相关业务领域提前布局所积累的在信息、数据、技术、人才、客户、渠道、品牌等方面的优势,华强电子网集团的整合成效显著,2020年上半年华强电子网集团业绩快速提升。为把握行业发展良机,满足华强电子网集团快速整合和发展对于资金、人才、研发、科学管理等方面的要求,公司拟分拆华强电子网集团至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通过充分拥抱资本市场,借助资本市场的力量,提升华强电子网集团的直接融资能力、经营管理能力、品牌知名度、社会影响力和综合竞争力,促进其业务进一步加速发展。本次分拆上市是公司结合华强电子网集团自身发展需要和行业发展趋势做出的战略举措,有助于华强电子网集团聚焦其主业,独立、快速发展。

(二)本次分拆上市是完善华强电子网集团的激励机制从而助推企业发展的重要决策

华强电子网集团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占公司总体营业收入和利润的比例较小,在公司层面较难实现对其管理层和员工的有效激励。目前华强电子网集团已经搭建了管理层、核心骨干人员的持股平台,初步构建了员工与股东利益趋同的股权架构。分拆上市完成后,华强电子网集团直接进入资本市场,一方面,可以

借助资本市场的力量加速发展,员工通过持股平台可以分享企业快速发展的红利;另一方面,华强电子网集团的潜在价值可以在资本市场得到充分体现,同时也将直接接受资本市场的检验,其员工可获得的股权激励和报酬将与华强电子网集团在资本市场的业绩表现挂钩,有利于完善激励机制,督促员工勤勉尽责,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从而提升企业的经营业绩。

(三)本次分拆上市有助于实现上市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保障中小股东利益

本次分拆上市后,公司仍持有华强电子网集团的控股权,华强电子网集团仍然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公司可以继续从华强电子网集团的未来增长中获益,因此,本次分拆上市有助于实现上市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保障中小股东利益。

四、本次分拆的可行性

本次分拆符合《若干规定》对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在境内上市的相关要求,具备可行性。具体如下:

(一)上市公司股票境内上市已满3年

深圳华强于1997年在深交所上市,股票境内上市已满3年,本次分拆上市符合本条要求。

(二)上市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且最近3个会计年度扣除按权益享有的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净利润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累计不低于6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值计算)

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以及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值)分别为3.95亿元、6.39亿元以及6.12亿元,符合“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的规定。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扣除按权益享有的华强电子网集团的净利润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累计不低于6亿元

人民币(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值计算),本次分拆上市符合本条要求。

(三)上市公司最近1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按权益享有的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净利润不得超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0%;上市公司最近1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按权益享有的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净资产不得超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30%2019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6.30亿元;华强电子网集团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为0.29亿元。因此,公司最近1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按权益享有的华强电子网集团的净利润未超过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0%。2019年末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约为51.80亿元;华强电子网集团2019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约为1.97亿元。因此,公司最近1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按权益享有的华强电子网集团的净资产未超过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30%。

综上,上市公司本次分拆华强电子网集团至创业板上市符合本条要求。

(四)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的情形,或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重大关联交易。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12个月内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的情形,不存在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重大关联交易。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12个月内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0]3-75号)。

综上,上市公司本次分拆华强电子网集团至创业板上市符合本条要求。

(五)上市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内发行股份及募集资金投向的业务和资产,不得作为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主要业务和资产,但拟分拆所属子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使用募集资金合计不超过其净资产10%的除外;上市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内通过重大资产重组购买的业务和资产,不得作为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主要业务和资产。所属子公司主要从事金融业务的,上市公司不得分拆该子公司上市。

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未发生过发行股份及募集资金、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因此不存在使用最近3个会计年度内发行股份及募集资金投向的业务和资产作为华强电子网集团的主要业务和资产的情形;也不存在最近3个会计年度内通过重大资产重组购买的业务和资产作为华强电子网集团的主要业务和资产的情形。

华强电子网集团的主营业务为基于大数据的电子元器件等产品综合信息服务及全球采购服务业务,不属于主要从事金融业务的公司。

综上,上市公司本次分拆华强电子网集团至创业板上市符合本条要求。

(六)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持有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股份,合计不得超过所属子公司分拆上市前总股本的10%;上市公司拟分拆所属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持有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的股份,合计不得超过所属子公司分拆上市前总股本的30%截至本预案公告日,深圳华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未持有华强电子网集团的股权;华强电子网集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合计持有华强电子网集团9.9955%股权,不超过本次分拆前华强电子网集团总股本的30%。

综上,上市公司及拟分拆所属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持股比例符合本条要求。

(七)上市公司应当充分披露并说明:本次分拆有利于上市公司突出主业、增强独立性。本次分拆后,上市公司与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均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的监管要求,且资产、财务、机构方面相互独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人员不存在交叉任职,独立性方面不存在其他严重缺陷

1、本次分拆有利于公司突出主业、增强独立性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电子元器件授权分销,其他业务包括电子元器件及电子终端产品实体交易市场业务、基于大数据的电子元器件等产品综合信息服务及全球采购服务业务、创新创业服务、其他物业经营等。

华强电子网集团从事基于大数据的电子元器件等产品综合信息服务及全球采购服务业务,其业务领域、运营方式与公司其他业务之间保持较高的独立性。本次分拆上市后,公司及其他下属企业将继续专注发展除基于大数据的电子元器件等产品综合信息服务及全球采购服务业务之外的业务,进一步增强公司独立性。

2、本次分拆后,深圳华强与华强电子网集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的监管要求

(1)同业竞争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电子元器件授权分销,其他业务包括电子元器件及电子终端产品实体交易市场业务、基于大数据的电子元器件等产品综合信息服务及全球采购服务业务、创新创业服务、其他物业经营等。华强电子网集团的主营业务为基于大数据的电子元器件等产品综合信息服务及全球采购服务业务。本次分拆完成后,公司与华强电子网集团不存在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华强电子网集团分拆上市符合深交所创业板关于同业竞争的监管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为避免本次分拆后的同业竞争情形,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作出书面承诺如下:

“1、本公司承诺在作为深圳华强电子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包括其全资或者控股子公司,下同)直接或间接控股股东期间,将发行人作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组织或机构(以下统称“本公司控制的单位”)范围内从事基于大数据的电子元器件等产品综合信息服务及全球采购服务业务的唯一平台。

2、在作为发行人直接或间接控股股东期间,本公司将尽一切合理努力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单位(发行人除外,下同)不从事与发行人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业务;本公司将对本公司控制的单位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约束,如果本次分拆上市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单位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发行人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则本公司将立即通知发行人,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渡予发行人,及/或采取有利于避免和解决同业竞争的其他措施。

3、本公司保证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如出现因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单位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发行人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上述承诺自发行人就其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申报材料之日起对本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并在本公司作为发行人直接或间接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针对本次分拆,华强电子网集团作出书面承诺如下:

“本公司承诺现在及未来不会从事与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含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组织或机构)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业务。

上述承诺自本公司就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申报材料之日起对本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并在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综上所述,本次分拆后,公司与华强电子网集团之间不存在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情形,公司本次分拆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监管要求。

(2)关联交易

本次分拆上市后,公司仍将保持对华强电子网集团的控制权,华强电子网集团仍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与华强电子网集团的关联交易情况不会因为本次分拆上市而发生变化。

本次分拆上市后,公司与华强电子网集团发生的关联交易将保证合规性、合理性和公允性,并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

本次分拆上市后,华强电子网集团与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将保证合规性、合理性和公允性,并保持华强电子网集团的独立性,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华强电子网集团利益。

为减少和规范本次分拆上市后的关联交易情形,公司作出书面承诺如下:

“1、本公司将充分尊重深圳华强电子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华强电子网集团”)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发行人独立经营、自主决策。

2、本公司(含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组织或机构)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发行人《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发行人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对有关涉及本公司(含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组织或机构)事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本公司将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3、本公司(含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组织或机构)将尽力减少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的任何业务往来或交易均应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应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双方就相互间关联事务的任何约定及安排,均不妨碍对方为其自身利益在市场同等竞争条件下与任何第三方进行业务往来或交易。

4、本公司(含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组织或机构)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与发行人签订的各项关联协议;本公司(含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组织或机构)将不会向发行人谋求任何超出该等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者收益。

5、本公司(含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组织或机构)将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的资金、资产,亦不要求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为本公司(含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组织或机构)进行违规担保。

6、如果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发行人有权要求本公司(含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组织或机构)规范相应的交易行为,并将已经从交易中获得的利益、收益以现金的方式补偿给发行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造成发行人经济损失,本公司将赔偿发行人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上述承诺自华强电子网集团就其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申

报材料之日起对本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并在本公司作为华强电子网集团直接或间接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针对本次分拆,华强电子网集团作出书面承诺如下:

“1、本公司独立经营、自主决策。

2、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对有关涉及深圳华强及关联企业事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实行关联方回避表决的制度。

3、如果本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必须与深圳华强或其关联企业发生确有必要且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将促使此等交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履行有关程序,与深圳华强或其关联企业依法签订协议,及时依法进行信息披露;保证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且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本公司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与深圳华强及其关联企业签订的各项关联协议;本公司将不会向深圳华强及其关联企业谋求或输送任何超出该等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者收益。

5、保证将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为深圳华强及其关联企业进行违规担保。

上述承诺自本公司就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申报材料之日起对本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并在深圳华强作为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综上所述,本次分拆后,公司与华强电子网集团不存在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公司本次分拆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监管要求。

3、深圳华强与华强电子网集团在资产、财务、机构方面相互独立

公司和华强电子网集团均拥有独立、完整、权属清晰的主要经营性资产;建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和财务管理制度,并对其全部资产进行独立登记、建账、核算、管理。华强电子网集团的组织机构独立于控股股东和其他关联方。公司和华强电子网集团各自具有健全的职能部门和内部经营管理机构,该等机构独立行使职权,亦未有华强电子网集团与公司及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机构混同的情况。公司不存在占用、支配华强电子网集团的资产或干预华强电子网集团对其资产进行经营管理的情形,也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公司和华强电子网集团将保持资产、财务和机构独立。

4、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人员不存在交叉任职

华强电子网集团拥有自己独立的高级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不存在与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交叉任职。本次分拆后,公司和华强电子网集团将继续保持高级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的独立性,避免交叉任职。

5、独立性方面不存在其他严重缺陷

公司与华强电子网集团资产相互独立完整,在财务、机构、人员、业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各自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在独立性方面不存在其他严重缺陷。

综上所述,公司分拆华强电子网集团至深交所创业板上市符合《若干规定》的相关要求。

五、本次分拆发行上市方案介绍

发行上市方案初步拟定为:

(一)上市地点:深交所创业板。

(二)发行股票种类: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股票面值:1.00元人民币。

(四)发行对象:符合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相关资格要求的询价对象以及已在深交所开立A股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机构投资者(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禁止者除外)。

(五)发行上市时间:华强电子网集团将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批准和/或注册后选择适当的时机进行发行,具体发行日期由华强电子网集团股东大会授权华强电子网集团董事会于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批准和/或注册后予以确定。

(六)发行方式:采用网下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者中国证监会、深交所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七)发行规模:由华强电子网集团股东大会授权华强电子网集团董事会根据有关监管机构的要求、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发行前股本数量、募集资金项目资金需求量等,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八)定价方式:通过向经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和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的方式确定股票发行价格。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以通过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或者在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区间后,通过累计投标询价确定发行价格。

(九)与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本次发行涉及的战略配售、募集资金用途、承销方式、超额配售选择权(如适用)等事项,华强电子网集团将根据本次发行上市方案的实施情况、市场条件、政策调整及监管机构的意见等作进一步确认和调整。

六、本次分拆上市的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一)本次分拆已经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本次分拆上市方案已由上市公司于2020年9月4日召开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二)本次分拆尚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本次分拆尚需表决通过或核准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本次分拆相关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华强电子网集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的相关议案需经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的华强电子网集团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华强电子网集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尚需取得深交所批准,并履行中国证监会发行注册程序;

4、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批准。

七、本次分拆上市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对上市公司业务的影响

公司在电子信息行业精耕细作多年,打造了面向电子信息产业的国内一流交易服务平台,主要包括三大核心业务板块,即电子元器件授权分销业务、电子元器件及电子终端产品实体交易市场业务和基于大数据的电子元器件等产品综合信息服务及全球采购服务业务。

公司所属子公司华强电子网集团从事基于大数据的电子元器件等产品综合信息服务及全球采购服务业务,其业务领域、运营方式与公司其他业务之间保持较高的独立性,本次分拆不会对公司其他业务板块的持续经营运作构成实质性影响。

(二)对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分拆完成后,公司仍将控股华强电子网集团,华强电子集团的整体经营情况、财务及盈利状况均将在上市公司合并报表中予以反映。虽然分拆上市事项预期将使得公司占有华强电子网集团的权益产生一定摊薄,但分拆本身不会影响公司对华强电子网集团的控股关系。本次分拆上市有利于提升华强电子网集团的品牌知名度及社会影响力,优化华强电子网集团的管理体制、经营机制并提升管理水平。华强电子网集团核心竞争力的提升将有助于强化公司行业地位、市场份额以及盈利能力,有效深化公司在电子产业链的战略布局,进一步提升公司资产质量、盈利能力与风险防范能力。

(三)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

本次分拆上市方案实施前,上市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和《上市规则》的要求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并制定相应的议事规则,运作规范,具有健全的组织结构和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本次分拆上市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在维持现有制度持续性和稳定性的基础上,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劵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本次分拆上市不会对现有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产生不利影响。

(四)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分拆上市不涉及上市公司发行股份,本次分拆上市前后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没有发生变化。

第二章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文)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英文)SHENZHEN HUAQIANG INDUSTRY CO., LTD.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深圳华强
股票代码000062
法定代表人胡新安
公司设立日期1994年1月19日
注册资本104,590.9322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华强广场A座5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华强广场A座5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255939T
公司网址www.szhq000062.com
电子信箱szhqsygf@szhq.com
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各类实业(具体项目须另行申报),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及限制项目);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自有物业管理;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通信产品、激光头及其应用产品的技术开发及销售(不含限制项目);投资兴办电子专业市场;投资电子商务网;从事广告业务(法律法规、国务院规定需另行办理广告经营审批的,需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二、主营业务情况

深圳华强主要业务为面向电子信息产业链的现代高端服务业,为产业链上的各环节提供线上线下交易服务、产品服务、技术服务、信息服务和创新创业配套服务,打造面向电子信息产业的国内一流线下、线上交易服务平台和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公司围绕电子信息产业,不断创新服务模式,拓展服务内容,升级服务品质,在电子元器件分销、应用方案研发、技术支持保障、行业资讯服务等诸多

方面整合创新,确立了全面立体的竞争优势,并已打造形成中国本土最大的综合性电子元器件交易服务平台。经过在电子信息行业多年的精耕细作,通过适时、科学的并购和持续、有效的整合,公司目前已经形成三大核心业务板块,包括电子元器件授权分销业务、电子元器件及电子终端产品实体交易市场和基于大数据的电子元器件等产品综合信息服务及全球采购服务业务,同时,围绕公司三大业务板块,公司还发展了创新创业服务、其他物业经营等业务。各板块业务发展情况如下:

1、公司主营业务——电子元器件授权分销

电子元器件授权分销在电子产业链中处于代理分销环节。电子元器件授权分销商在取得上游电子元器件原厂的代理权后,通过与原厂和客户分别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深度结合上游原厂产品的性能以及下游客户终端产品的功能需求,向经原厂认可的客户大批量、长期、持续、稳定地供应原厂的授权产品,为原厂和客户提供电子元器件产品分销、技术支持及供应链服务的整体解决方案及一体化服务,是电子产业链中连接上游原厂设计、制造商和下游电子产品制造商的重要纽带,扮演着供需、技术承上启下的多重角色,是产业链中不可或缺的中间环节。

电子元器件的品类型号极其繁杂,技术性强,专业门槛高,下游客户仅依靠自身的分析和判断,很难进行长期、稳定和科学的备货,而电子元器件上游供给和下游需求都极其刚性,一旦供需无法精确传导,极易出现频繁和恶性缺货情形。因为前述行业特点和电子元器件交易的特殊性,授权分销模式将长期、持续是电子元器件交易的主要途径。公司作为专业的大型电子元器件授权分销商,立足公司代理的电子元器件产品,并依据多年的行业经验和技术、研究等能力,通过在交易中及时捕捉产业供需动向和趋势,做出前瞻性的预判,助力上游原厂科学安排生产,引导下游客户对采购、库存等进行合理安排、精准备货,结合电子元器件分销自带的“蓄水池”功能,平滑供应链上下游冲击,长久、有效地保障客户供应链和生产的安全和稳定。

公司是国内最大的多品类电子元器件授权分销企业,在代理的上游产品线方面,形成了被动和主动元器件、国外和国内产品线均有重点且相对均衡的布局;在服务的下游市场方面,基本涵盖了新基建相关领域(含5G、物联网等)以及移动通讯、医疗、电力、安防、新能源、轨道交通、汽车电子、消费电子等主流应用领域。因此,公司在电子元器件授权分销领域已经形成显著的规模效应。同时,由于公司拥有较强的技术分销能力,可以向客户提供各种技术增值服务,再加上公司基于自身拥有的非常优质的资产和良性运行的业务,能持续、稳定地获得境内外业务运营所需的低成本资金,公司保持了行业内领先的利润水平、盈利能力。

2、公司业务稳定发展的基石——电子元器件及电子终端产品实体交易市场

公司的电子元器件及电子终端产品实体交易市场为全国及境外的供应商和客户提供交互式的市场空间,供其从事电子元器件及电子终端产品交易相关的活动。公司拥有国内最具规模、经营范围广泛、覆盖全产业链的电子元器件及电子终端产品实体交易市场“华强电子世界”,坐拥全球独一无二、无可复制的华强北的地理优势,为电子产业链提供最便捷、快速、齐备的交易等服务。

3、公司的创新业务——基于大数据的电子元器件等产品综合信息服务及全球采购服务业务

华强电子网集团利用自有的行业领先的互联网平台和先进的大数据、互联网技术,在综合信息服务方面,为电子行业上下游客户提供产品信息展示、供需信息发布、品牌广告、行业研究、智能仓储管理、SaaS、行业媒体等服务,积累了丰富的会员、用户、供需信息、行业信息等资源,并成为了众多客户高效获取行业信息、与上下游进行高效沟通的窗口和快速提升竞争实力的赋能平台;在全球采购服务方面,针对电子元器件碎片化采购需求难以提前预测、小批量、不稳定、多样化、分散、高频、时效性要求非常高等特点,华强电子网集团自主研发了国内领先的高效智能采购服务平台,基于多年构建和积淀的供应链资源、客户信用、客户画像和产品型号、价格及库存等大数据,整合综合信息服务业务积累的丰富

的行业和用户等数据资源,实现供需智能匹配,业务数据实时交互,为境内、境外客户提供快速的产品规格库匹配、全球比价、库存查询、采购执行等一系列服务,高效满足客户电子元器件等产品的碎片化采购需求。

4、创新创业服务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号召,围绕华强北聚集的丰富资源及众多的创客群体,建设华强北国际创客中心,打造创客生态,为创新团队、创业企业提供创业辅导、产业联盟、风险投资、技术成果展示等全方位配套服务,并积极探索创客与跨境电商结合、产业研究与实业创新结合等新的产业链孵化模式。

5、其他物业经营

为了配套公司的电子专业市场等线下实体业务,公司开发了部分配套服务项目,形成了写字楼、酒店、地下商业等产业链生态,相互呼应,共生发展。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最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的财务报表均经天健审计,并分别出具天健审[2018]3-45号、天健审[2019]3-68号和天健审[2020]3-75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最近一期(2020年1月至6月)数据未经审计。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一)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资产总计1,084,329.591,135,047.341,030,189.44873,156.47
负债总计493,816.63563,919.40515,657.61414,852.02
所有者权益合计590,512.97571,127.94514,531.83458,304.45

(二)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营业总收入652,298.351,435,528.371,179,971.66854,578.45
营业利润38,699.0989,489.0398,995.5760,040.1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8,203.0863,003.2168,556.9941,974.35

(三)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资产负债率(%)45.5449.6850.0547.51
基本每股收益(元)0.26970.60240.65550.4013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5.3412.8715.1310.09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止本预案公告日,华强集团持有公司740,045,15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0.76%,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梁光伟控制本公司控股股东华强集团股权比例为92.88%,进而控制了华强集团持有的本公司70.76%的股权,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截至2020年6月30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股权关系如下:

五、最近三年的控制权变动情况

最近三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均为华强集团,实际控制人均为梁光伟,上市公司的控股权未发生变动。

六、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最近三年上市公司未发生过重大资产重组。

七、公司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和刑事处罚、涉及诉讼或者仲裁情况

最近三年内,公司及其主要管理人员均未受到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和刑事处罚,也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

八、公司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三年的诚信情况

最近三年内,公司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或受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况。

第三章 拟分拆主体基本情况

一、华强电子网集团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文)深圳华强电子网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毅
公司设立日期2003年2月18日
注册资本1,306.0646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八路泰然大厦B栋12楼1201、1202、1203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八路泰然大厦B栋12楼1201、1202、1203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46620142A
公司网址http://www.mogul-tech.com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经营电子商务;互联网科技、物联网科技、软件的技术开发及技术服务;数据库技术开发及数据库服务;电子元器件、电子产品、通信产品应用模块的设计、技术开发;电子元器件、电子产品、仪器仪表、通讯器材、五金交电、包装材料的零售;从事广告业务;信息系统集成;信息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电信业务经营;仓储服务。

二、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全资子公司电子世界发展直接和间接持有华强电子网集团合计57.5063%股权,为华强电子网集团的直接控股股东;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华强电子网集团合计87.2816%股权,为华强电子网集团的间接控股股东。梁光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亦即华强电子网集团实际控制人,梁光伟未直接持有华强电子网集团的股权。

截至2020年6月30日,华强电子网集团股权及控制关系情况如下:

三、股权结构

截止本预案公告日,华强电子网集团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深圳华强电子世界发展有限公司57.4638%
2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9.7753%
3谢智全8.5077%
4深圳合之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2532%
合计100.00%

四、主营业务情况

华强电子网集团以互联网平台和大数据作为核心能力,专注于提供电子元器件等产品的综合信息服务及全球采购服务。

华强电子网集团利用自有的行业领先的互联网平台和先进的大数据、互联网技术,在综合信息服务方面,为电子行业上下游客户提供产品信息展示、供需信息发布、品牌广告、行业研究、智能仓储管理、SaaS、行业媒体等服务,积累了丰富的会员、用户、供需信息、行业信息等资源,并成为了众多客户高效获取行业信息、与上下游进行高效沟通的窗口和快速提升竞争实力的赋能平台;在全球采购服务方面,针对电子元器件碎片化采购需求难以提前预测、小批量、不稳定、多样化、分散、高频、时效性要求非常高等特点,华强电子网集团自主研发了国内领先的高效智能采购服务平台,基于多年构建和积淀的供应链资源、客户信用、客户画像和产品型号、价格及库存等大数据,整合综合信息服务业务积累的丰富的行业和用户等数据资源,实现供需智能匹配,业务数据实时交互,为境内、境外客户提供快速的产品规格库匹配、全球比价、库存查询、采购执行等一系列服务,高效满足客户电子元器件等产品的碎片化采购需求。

华强电子网集团在基于大数据的电子元器件等产品综合信息服务及全球采购服务相关领域耕耘十多年,积累了丰富的信息、数据、技术、人才、客户、渠道、品牌等资源,致力于打造面向电子制造业及其他垂直行业的数据服务平台。目前主要服务平台包括:

1、电子元器件B2B互联网平台

华强电子网是华强电子网集团旗下行业领先的电子元器件等产品B2B互联网平台。华强电子网立足于电子信息产业,以“互联网+电子”行业垂直平台为全球采购商、供应商提供产品搜索、整合营销、大数据服务并配套第三方交易服务、物流服务及仓储服务等全程电子产业链服务。华强电子网日访问量超过200万,已有上万家付费的电子元器件供应商会员(包括电子元器件制造商、代理商、现货商、贸易商等),通过平台的诚信交易体系,即时在线沟通工具,智能化SAAS

管理软件,线上+线下的整合推广等服务提供超过1000万种电子元器件产品型号、规格参数搜索及查询,已有超过10万家的活跃采购商、买家用户通过平台找到所需电子元器件物料,并同时享受平台提供的物流、仓储、大数据等便利的配套服务。华强电子网聚集了百万级中小注册用户资源,数亿条供求信息资源,拥有丰富的网站运营和为客户提供综合信息服务的经验。

2、高效智能全球采购服务平台

经过十多年的系统平台数据的构建和沉淀,已建立智能化程度较高的客户评价体系、千万级别品类(SKU)的电子元器件物料数据库、电子元器件技术参数数据库、电子元器件交易信息数据库、各类电子产品物料清单(BOM)数据库、全球供应渠道数据库、源于上述渠道的物料基础价格信息数据库等,通过大数据的分析实现供需智能匹配,为境内、境外客户提供快速的产品规格库匹配、全球比价、库存查询、采购执行等一系列服务;同时为小微客户和第三方供应商提供在线交易服务。

3、电子元器件仓储及交易服务平台

华强云仓集线上交易和线下智能仓储服务于一身,在华强北建立了智能化电子元器件现货仓,为上下游客户提供现货交易、分拣、贴标、配送等服务,丰富了大数据应用场景,进一步拓宽了大数据服务范围,提升了服务效率和质量。

五、主要财务数据

华强电子网集团最近两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20年1-6月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2018年12月31日/2018年度
总资产39,794.9031,082.4142,591.15
净资产23,042.4619,685.1129,115.84
营业收入30,428.0652,181.1072,447.96
净利润3,273.862,944.455,628.10

第四章 其他重要事项

一、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相关安排

(一)及时、公平披露相关信息及严格履行法定程序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本预案披露后,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公司本次分拆上市的进展情况。

(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

如本预案“第一章 本次分拆上市概况”之“四、本次分拆的可行性”所述,公司及华强电子网集团已分别就避免同业竞争事项作出书面承诺。本次分拆完成后,公司与华强电子网集团不存在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华强电子网集团分拆上市符合深交所创业板关于同业竞争的监管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如本预案“第一章 本次分拆上市概况”之“四、本次分拆的可行性”所述,公司及华强电子网集团已分别就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事项作出书面承诺。本次分拆完成后,公司和华强电子网集团将保证关联交易的合规性、合理性和公允性,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四)本次分拆上市有利于维护公司股东权益

本次分拆上市后,公司及所控制的其他企业(除华强电子网集团外的企业)将继续集中发展除基于大数据的电子元器件等产品综合信息服务及全球采购服

务之外的业务,突出公司主要业务优势,进一步增强公司独立性,本次分拆不会对公司其他业务产生实质影响。

本次分拆本身不会影响公司对华强电子网集团的控股关系。本次分拆完成后,公司仍将控股华强电子网集团。华强电子网集团的整体经营情况、财务及盈利状况均将在公司合并报表中予以反映。

预计本次分拆完成后,公司实力会从多方位得到提升:从业绩提升角度,本次分拆后,华强电子网集团的发展与创新有望进一步提速,其业绩的增长将同步反映到公司的整体业绩中,进而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和稳健性;从价值发现角度,本次分拆上市有助于其内在价值的充分释放,公司所持有的华强电子网集团权益价值有望进一步提升,流动性也将显著改善;从结构优化角度,华强电子网集团分拆上市有助于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降低整体资产负债率,增强公司的综合实力。鉴于此,公司分拆华强电子网集团至创业板上市将对公司股东、债权人和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利益产生积极影响。

(五)增强拟分拆所属子公司独立性的措施

本次分拆上市后,公司、华强电子网集团将保证在资产、财务、机构、人员、业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各自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在独立性方面不存在其他严重缺陷,符合监管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严格遵守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公司在经营状况良好、现金流能够满足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需求的前提下,将积极实施利润分配政策。

本次分拆完成后,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的约定,继续实行可持续、稳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政策导向和市场意愿,不断提高运营绩效,完善股利分配政策,增加分配政策执行的透明度,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七)股东大会及网络投票安排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为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提供便利,就本次分拆方案的表决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参加现场投票,也可以直接通过网络进行投票表决。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外,其他股东的投票情况将单独统计并予以披露。

二、关于重大事项披露前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说明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规定:“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上市公司股价在股价敏感重大信息公布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超过20%的,上市公司在向中国证监会提起行政许可申请时,应充分举证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直系亲属等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公司于2020年9月4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分拆上市的相关事项。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前20个交易日累计涨跌幅计算的区间段为2020年8月7日至2020年9月3日,涨跌幅计算基准日为董事会决议日前第21个交易日(2020年8月6日),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深圳华强,股票代码:000062)、深证成指(399001)、中证申万电子行业投资指数(399811)的累计涨跌幅情况如下:

项目2020年8月6日(收盘)2020年9月3日(收盘)涨跌幅
公司股票收盘价(元/股)16.6814.67-12.05%
深证成指(399001)13,863.1313,772.37-0.65%
中证申万电子行业投资指数(399811)4,325.024,176.29-3.44%
剔除大盘因素涨跌幅-11.40%
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涨跌幅-8.61%

注:上述数据来源于Wind资讯。

2020年8月6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16.68元/股;2020年9月3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14.67元/股。董事会决议日前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累计涨跌幅为-12.05%,未超过20%。同期深证成指(399001)累计涨跌幅为-0.65%,同期中证申万电子行业投资指数(399811)累计涨跌幅为-3.44%;扣除同期深证成指(399001)因素影响,公司股票累计涨跌幅为-11.40%,扣除中证申万电子行业投资指数(399811)因素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累计涨跌幅为-8.61%,均未超过20%。

因此,按照《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的规定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公司股价在股价敏感重大信息公布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20%,未构成异常波动。

三、待补充披露的信息提示

本预案中涉及的华强电子网集团的财务数据尚需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上市审计,请投资者审慎使用。拟分拆主体华强电子网集团经上市审计的财务数据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予以披露。此外,公司将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具有相关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等证券服务机构就分拆事项出具意见。其中,独立财务顾问将承担以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一)对公司分拆是否符合《若干规定》、上市公司披露的相关信息是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等事项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核查意见,并予以公告;

(二)在华强电子网集团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内,持续督导公司维持独立上市地位,持续关注公司核心资产与业务的独立经营状况、持续经营能力等情况,督导上市公司针对所属子公司发生的对上市公司权益有重要影响的资产、财务状况变化,以及其他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要信息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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