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9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以现金方式收购了深圳淇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淇诺科技”)60%股权(以下称为“本次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现将本次交易中的交易对方曲水泽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曲水泽通”)、深圳市弘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弘钜投资”)关于淇诺科技2017-2019年度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2017年7月21日,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深圳淇诺科技有限公司60%股权的议案》。公司与淇诺科技原股东曲水泽通、弘钜投资、张佳轩、张福和、张佳宾就本次交易签署了《关于深圳淇诺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曲水泽通持有的淇诺科技55.7860%股权及弘钜投资持有的淇诺科技4.2140%股权,本次交易金额为人民币42,426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淇诺科技的60%股权。
2017年7月24日,淇诺科技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前述股权转让的工商登记变更事项,自2017年8月起淇诺科技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二、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曲水泽通、弘钜投资承诺淇诺科技2017年、2018年、2019年三个年度实际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和不少于22,562.76万元(含22,562.76万元)。
若淇诺科技在2017年、2018年、2019年三个年度实际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和未达到22,562.76万元,则曲水泽通、
弘钜投资需于2019年年度审计完成后进行现金补偿,补偿公式为:应补偿现金金额=(2017至2019年三年承诺净利润总和-2017至2019年三年实际净利润总和)÷2017至2019年三年承诺净利润总和×本次交易价格。
三、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淇诺科技2017-2019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7,324.47万元、8,537.75万元、7,868.92万元,合计23,731.14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346.29万元,超出承诺数的金额为783.53万元,业绩承诺完成率为103.47%。
综上,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超额完成。
四、本说明的批准
公司于2020年3月24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说明。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