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本次会议于2019年10月11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即时通讯工具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应到董事 9 人,实到 9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华强激光工厂城市更新项目建设投资的议案》
为推进华强激光工厂城市更新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后续开发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华强云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开展项目的开发建设工作,项目投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8.55亿元,项目资金来源于自有或自筹资金。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华强激光工厂城市更新项目建设投资的公告》。投票结果为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