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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8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 产 品 公告编号:2024-017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为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刘科先生因公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赵新炎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其余董事均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696,964,131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农产品股票代码000061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江疆裴欣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28号时代科技大厦13楼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28号时代科技大厦13楼
传真(0755)82589021(0755)82589021
电话(0755)82589021(0755)82589021
电子信箱IR@szap.comIR@szap.com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以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开发、建设、经营和管理为主要业务,业务范围涉及农产品基地种植、城市食材配送、进出口等农产品产业链服务。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根据财政部2022年11月30日发布的《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进行相应的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元

2023年末2022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21年末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
总资产21,284,059,965.5920,987,557,942.7820,989,672,632.941.40%20,669,821,932.3720,669,821,932.3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6,112,629,661.055,742,325,473.845,730,335,971.586.67%5,661,277,069.745,661,277,069.74
项目2023年2022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21年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5,490,136,004.904,353,580,540.514,353,580,540.5126.11%4,092,180,921.454,092,180,921.4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注2)448,938,961.24199,660,557.50202,305,342.32121.91%374,189,925.18374,189,925.1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注1)311,861,785.83126,343,975.63128,988,760.45141.77%213,524,155.96213,524,155.9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06,844,872.47856,248,895.12856,248,895.1217.59%1,242,612,135.171,242,612,135.1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注2)0.26460.11770.1192121.98%0.22050.220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注2)0.26460.11770.1192121.98%0.22050.220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7.58%3.50%3.55%上升4.03个百分点6.76%6.76%

注:1、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增加,主要系(1)报告期,公司农产品批发市场经营情况良好,天津海吉星、深圳海吉星、上海公司等农批市场经营性收入及利润同比增长;(2)上年同期受租金减免影响,而本报告期无此因素;

2、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以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同比增加,除上述原因外,本报告期公司确认了云南东盟股权转让处置收益。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

交易等单项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在交易发生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以及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该规定进行调整。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1,240,256,323.881,436,573,112.501,374,760,163.741,438,546,404.7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7,142,527.36105,115,681.8799,684,846.31156,995,905.7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6,187,565.3393,726,394.2686,304,027.5755,643,798.6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8,794,005.48237,976,408.45185,120,904.48474,953,554.06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42,831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43,160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0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报告期末持股数量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深圳市食品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34.00%576,917,66300576,917,663--
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H其他13.03%221,160,31100221,160,311--
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其他12.71%215,623,55900215,623,559--
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G其他4.23%71,833,1100071,833,11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天惠精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其他3.54%60,000,00060,000,000060,000,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2.30%38,998,15338,998,153038,998,153--
深圳市深铁时代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19%20,183,3060020,183,306--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境内非国有法人1.19%20,183,3060020,183,306--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四组合其他1.19%20,110,00220,110,002020,110,002-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法人1.09%18,434,4000018,434,4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境外法人0.88%14,904,807-3,494,927014,904,807--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股东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H、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和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G同属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本公司未知上述其余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是否属于《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注: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的公司名称由“深圳市食品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深圳农业与食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末发生变化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本报告期新增/退出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数量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及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的股份数量
数量合计占总股本的比例数量合计占总股本的比例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天惠精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新增--60,000,0003.5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38,998,1532.30%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四组合新增--20,110,0021.19%
许育峰退出---
黄楚彬退出---
许智强退出---

注:许育峰、黄楚彬、许智强三位股东本报告期末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不在公司前200名股东名册内,公司未知其本报告期末持股数据。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事项

报告期,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变更公司英文名称和注册地址,同步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和2月1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报告期,经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证券监管规定的最新修订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和12月1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2、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

报告期,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向包括深农投在内的不超过35名(含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200,000万元,用于“光明海吉星二期项目”、“长沙海吉星二期继续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其中深农投拟认购金额为130,000万元。报告期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前述事项能否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1日和2024年3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3、关于签署龙辉花园肉菜市场棚改搬迁补偿相关协议的事项

报告期,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深圳市南山人才安居有限公司、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办事处签署《南山区龙辉花园、龙联花园棚户区改造项目肉菜市场搬迁安置补偿协议》,协议约定公司以产权调换方式对名下龙辉花园19栋一层肉菜市场(证载建筑面积为2,989.84㎡)进行搬迁,未来公司获得回迁物业并获取相应临时安置费及搬迁费(搬进)。(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5日和12月1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4、关于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海吉星国际食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诉讼的事项

公司控股子公司国际食品与绿膳谷租赁合同纠纷涉及两个案件的判决均已生效,(2021)粤民终360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国际食品应补偿绿膳谷相关案涉工程、设施设备、装修等投入,(2018)粤0307民初1117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绿膳谷应付拖欠国际食品的物业占用费。经法院裁定,上述相关债权债务抵消后,国际食品应付绿膳谷840万元,现国际食品已支付372.48万元。日前,国际食品就绿膳谷未偿还历史借款另向法院提起诉讼,就上述法院已判决国际食品应支付的剩余款项,将视日前提起绿膳谷未偿还历史借款案的诉讼情况执行。

报告期,国际食品公司根据执行裁定书转回前期对绿膳谷公司应收租金及延期支付租金产生利息计提的坏账准备37,491,338.37元。(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5、关于增资全资子公司深港蔬菜贸易有限公司事项

经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拓展供港农产品配送业务,公司以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深港蔬菜贸易有限公司增资5,000万港元。报告期,公司对深港蔬菜公司的增资款已全部实缴并完成香港公司注册处增资备案手续。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仍持有深港蔬菜公司100%股权,其注册资本由160万港元增至5,160万港元。(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8日、8月4日和11月1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6、关于投资西南海吉星智慧产业园项目事项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为强化公司在成都地区的投资布局,公司出资成立四川海吉星智慧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并投资“西南海吉星智慧产业园项目”,注册资本为50,000万元。该公司已于2023年9月4日注册成立,并于2024年1月29日成功竞得项目一期用地。(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9日和2024年1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伟2024年4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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