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六届三十一次董事会于2020年5月21日在华锦股份会议室召开。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对会议材料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独立意见
根据任勇强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经历等材料,我们认为其具备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的资质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长职务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期限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本次选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选举任勇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
二、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金晓晨先生履历等材料,未发现其中有《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本次补选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同意提名金晓晨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许晓军先生、闫增辉先生和杨德俊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其中有《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董事会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许晓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董事会聘任闫增辉先生、杨德俊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期满为止。独立董事:
张黎明、姜欣、高倚云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