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深赛格:关于控股孙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1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000058、200058 证券简称:深赛格、深赛格B 公告编号:2020-089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孙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下属并表企业深圳市赛格新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格新城市”)于近日分别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19)粤03民初3995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0)粤民终2983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案件(2019)粤03民初3995号

(一)情况说明

关于(2019)粤03民初3995号案件的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4月16日、2019年10月8日、2020年5月13日、2020年10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登载的《关于控股孙公司收到解除合同通知的相关事项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9-033)、《关于控股孙公司涉及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19-094)、《关于控股孙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2)、《关于下属并表企业收到<追加第三人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1)。

(二)《民事判决书》((2019)粤03民初3995号)主要内容

原告:黄贤证、黄志辉、深圳市恒晖贸易有限公司

被告:深圳市赛格新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第三人:深圳市招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洛阳市尚冶贸易有限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九十四条、九十六条、第八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1)确认深圳市招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向赛格新城市发出的《解除合同、协议及债权转让通知》合法有效;

(2)赛格新城市向黄贤证、黄志辉、深圳市恒晖贸易有限公司返还款项99,119,806.81元。

案件受理费537,399.04元(黄贤证、黄志辉、深圳市恒晖贸易有限公司已预交655,533.38元),由赛格新城市负担。黄贤证、黄志辉、深圳市恒晖贸易有限公司已预交的655,533.38元由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予以退回。赛格新城市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交纳案件受理费537,399.04元,逾期不缴纳的,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如果赛格新城市未在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三)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事项预计不会对公司当期利润造成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偿债能力造成重大影响。

二、案件(2020)粤民终2983号

(一)情况说明

上诉人(一审原告):洛阳市尚冶贸易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深圳市招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余胜明、黄志辉、黄贤证、深圳市恒晖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赛格新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招诚盛昌实业有限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粤03民初3413号《民事判决书》,该《民事判决书》驳回洛阳市尚冶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尚冶”)的全部诉讼请求,后洛阳尚冶不服该判决,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因洛阳尚冶未在指定期限内缴纳上诉费,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粤民终298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本案按洛阳尚冶自动撤回上诉处理。关于(2020)粤民终2983号案件的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10月8日、2020年4月17日、2020年9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登载的《关于控股孙公司涉及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19-094)、《关于控股孙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关于控股孙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2))。

(二)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事项预计不会对公司当期利润造成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偿债能力造成

重大影响。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公告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公司的小额诉讼事项请参阅本公司于2020年8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0-065)中“第五节 重要事项”之“八、诉讼事项”。

四、备查文件

(一)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19)粤03民初3995号)

(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0)粤民终2983号)

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12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