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二○二一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五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二〇二一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下午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有:郑康豪、陈小海、刘海波、李亚莉、曹剑、陈建华、孙俊英、王培。公司应出席董事八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八人(其中:刘海波、陈建华、孙俊英、王培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由郑康豪董事长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议案表决情况: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重庆皇庭广场业绩承诺实现情况暨业绩承诺延期履行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重庆皇庭广场业绩承诺实现情况暨业绩承诺延期履行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议案表决情况: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郑康豪为本次交易的关联董事,按照规定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