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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庭国际: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8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董事:

我们作为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在2019年度工作中,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2019年度我们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9年度公司共计召开次3次股东大会,18次董事会。为了能够忠实履行好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责,我司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积极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行使独立董事的职责,为公司的经营献计献策,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独立董事 姓名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委托出席(次)缺席(次)
熊楚熊13(第八届董事会)1300
王 培13(第八届董事会)1300
5(第九届董事会)500
汪军民13(第八届董事会)1300
陈建华5(第九届董事会)500
孙俊英5(第九届董事会)500

二、独立董事到现场办公、实地考察情况

1、2019年3月,熊楚熊独立董事、王培独立董事、汪军民独立董事听取了

公司管理层2018年度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工作汇报。

2、2019年4月,熊楚熊独立董事、王培独立董事、汪军民独立董事与年审会计师召开了2018年度审计工作见面会。

三、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1、2019年3月28日,在第八届董事会2019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上,就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专项意见:

(1)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瑞泽香港及其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2、2019年4月8日,在第八届董事会2019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上,就以下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专项意见:

(1)关于公司控股公司瑞泽众合与深联航空开展飞机经营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关于确定回购股份具体用途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控股公司瑞泽众合与深联航空开展飞机经营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3、2019年4月19日,在第八届董事会2019年第六次临时会议上,就以下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专项意见:

(1)关于公司租赁办公场所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关于公司租赁办公场所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4、2019年4月23日,在第八届董事会2019年第七次会议上,就以下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专项意见:

(1)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2)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4)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6)关于续聘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7)关于回购注销未达到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8)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9)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10)关于为公司下属公司同心再贷款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11)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5、2019年8月23日,在第八届董事会2019年第十二次会议上,就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专项意见:

(1)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2)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6、2019年9月9日,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发表独立意见:

7、2019年9月26日,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8、2019年11月29日,在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上,就以下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专项意见:

(1)关于转让深圳市同心小额再贷款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关于转让深圳市同心小额再贷款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日常工作:2019年,我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时出席会议,针对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事前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认真审查,并及时向公司董事及管理层进行询问,进行事前认可。在日常履职过程中,能运用自身的知识背景,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化运作提供建议性的意见,为董事会作出正确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公司信息披露情况。我司独立董事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认为公司能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有关规定,2019年度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

3、自身学习情况。作为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我司独立董事加强自身学习,不断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台的新规定,强化法律风险意识,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以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五、其他

1、未有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以上是我们在2019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的汇报。2020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诚信和勤勉的精神,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熊楚熊、王 培、汪军民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陈建华、孙俊英、王 培2020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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