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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庭国际:第九届监事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9-27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二○一九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二〇一九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19年9月26日下午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有:龙光明、刘玉英、罗良、李岚、马晨笛。公司应出席监事五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五人(其中:龙光明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新一届监事共同推举刘玉英女士主持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选举龙光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简历附后),任期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特此公告。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9年9月27日

附件:监事会主席简历龙光明先生:男,1983年出生,毕业于石家庄经济学院及中国人民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及民商法学硕士学位,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 EMBA 在读,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 证)、证券从业资格证。曾任职北京共和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深圳市花样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花样年集团(中国)有限公司。近五年工作经历:曾任职皇庭集团风控法务部总经理兼深圳前海皇庭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风控总监。现任公司风控法务总监、同心再贷款总经理。2016年1月起任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龙光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龙光明先生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经查询,龙光明先生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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