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经审核,本次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指导意见》的等相关规定。
2、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并已征得被提名人同意,被提名人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不得任职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3、因此,我们同意提名郑康豪、邢福俊、刘海波、李亚莉、曹剑、陈建华、孙俊英、王培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同意将本次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独立董事候选人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熊楚熊王 培汪军民2019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