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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集团: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郭晋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1-30

(郭晋龙)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2018年度工作中忠实履行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作为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一、参会情况

2018年度,公司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均亲自参加,没有缺席情况,且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整个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会议上,本人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8年度,本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相关制度规定,对公司董事会会议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勤勉尽责,发挥专业特长,提出专业意见,对董事会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从股东利益,对报告期内公司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具体如下:

发表时间事项意见类型
2018年4月20日2017年度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担保情况、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聘请2018年度审计机构、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会计政策变更、2017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对外提供短期财务借款同意
2018年4月25日回购公司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
2018年8月3日对公司2018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
2018年9月10日回购公司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18年度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首先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

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为全面了解公司经营情况,2018年本人利用现场参加会议的机会到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和了解,不定期听取公司高管对公司经营状况及重点项目进展情况的汇报,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保持联系,及时了解掌握公司经营与发展情况,关注行业形势以及外部市场变化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深入探讨公司经营发展中的机遇与挑战,及时提示风险,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3、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其它有关事项等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监督和核查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4、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5、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司法》、《证券法》、 《新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培训。四、其它

1.没有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没有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没有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以上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2018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五、联系方式:独立董事郭晋龙,电子邮箱:guojinlong0755@163.com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郭晋龙

2019年1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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