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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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9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8月19日在惠州市德赛大厦24楼会议室召开。公司实有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夏志武先生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采取举手投票表决的方式,全票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全体监事认为:本次调整符合《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2)《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全体监事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除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而未获授予外,公司本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与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同意以2019年8月19日为授予日,向87名激励对象授予197.40万股限制性股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