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销部分长期股权投资及应收款项的公告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部分长期股权投资及应收款项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拟核销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1、厦门康达尔牧新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牧新实业”)成立于2000年,注册资本为4,2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包括农副食品加工专用设备制造、畜牧渔业饲料销售等。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京基智农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基智农贸易”)合计持有牧新实业94.93%的股权。
2、厦门康达尔圆香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圆香食品”)成立于2007年,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包括肉、禽、蛋批发零售、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等。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公司及京基智农贸易合计持有圆香食品98.80%的股权。
鉴于牧新实业及圆香食品已多年未实际经营并已完成工商注销,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拟核销该两项股权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净资产 | 公司(含子公司)持股比例 | 影响合并报表损益金额 |
牧新实业 | 298.42 | 94.93% | -283.30 |
圆香食品 | -4,522.41 | 98.80% | 4,468.14 |
合计 | 4,184.84 |
二、本次拟核销应收款项情况
因业务往来,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广东京基智农科技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京基智农科技”)、深圳市京基智农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基智农食品”)存在对牧新实业及圆香食品的应收款项共计4,127.56万元。考虑到牧新实业及圆香食品已完成注销,公司及广东京基智农科技、京基智农食品拟核销前述应收款项,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债权人 | 债务人 | 会计科目 | 核销金额 | 影响合并报表损益金额 |
公司 | 牧新实业 | 其他应收款 | 1,483.85 | -1,483.85 |
圆香食品 | 其他应收款 | 1,002.13 | -1,002.13 | |
广东京基智农科技 | 牧新实业 | 其他应收款 | 1,600.03 | -933.62 |
京基智农食品 | 圆香食品 | 其他应收款 | 41.55 | -41.55 |
合计 | 4,127.56 | -3,461.14 |
三、本次核销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核销部分长期股权投资及应收款项有利于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制度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考虑所得税费用影响后,本次核销事项将导致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加3,291.24万元(最终数据以公司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数据为准),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核销部分长期股权投资及应收款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制度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本次核销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核销部分长期股权投资及应收款项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的要求,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核销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