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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基智农: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30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并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9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报告内容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

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90%以上,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90%以上;基本涵盖了公司现代农业、房地产开发、公用事业等现有业务板块。公司在内部审计工作中也将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及实施纳入审计范围,涵盖了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工程项目、担保业务、财务报告、合同管理、关联交易、信息与沟通、信息系统、内部监督等各主要业务流程。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具体情况如下:

1、组织架构

公司按照《公司法》及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和内部控制要求设置内部机构,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和各控股子公司及其职能部门构成的内部控制组织架构,形成了相对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

公司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公司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及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及检查。

公司遵循科学、精简、高效的原则,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采用简单有效的垂直型组织架构,合理设置了战略运营中心、财务管理中心、审计监察中心、证券法务中心及总裁办公室共五大职能部门和房地产事业部。2019年,为执行公司关于“深化农业主业发展”长远发展战略,聚合农业企业,塑造公司农业企业新优势,新设立农业事业部,其级别等同于其它职能部门。其中,战略运营中心负责公司战略研究、投资拓展及经营管理等工作,为公司经营管理层提供战略规划的专业指导和建议,把握各项目的投资拓展方向,实现良好的投资收益,并对企业经营活动实施过程进行监控、监督和指导,确保经营目标的达成,由公司总裁直接管理;财务管理中心是公司的财务管理、资金管理及预算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健全公司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制定统一的会计政策,以及对各成员单位的财务监管和指导,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合法、合规;审计监察中心是公司的

审计平台,负责公司的内部审计和风险控制工作,促进各级公司依法经营,完善内控体系、防范内控风险,维护公司合法权益;证券法务中心是公司的证券和法律事务管理中心,负责按照上市公司法律规范和公司治理要求,规范公司运作,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和公司管理层的各项决议和决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维护好投资者关系,同时负责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建立和完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规范公司法律事务管理;总裁办公室为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信息化建设及综合事务管理部门,在公司内部创造良好的机制、氛围和办公环境,培养和造就推动公司战略目标实现的人才队伍,并统筹和管理公司信息化建设工作;房地产事业部负责具体实施公司房地产开发、销售及相关事项的管理;农业事业部负责公司农业板块的战略规划、投资拓展、工程建设、运营管控、业绩评价、市场开发等相关事项的管理。目前,公司组织架构运作较好,在组织架构内,各组织间的职责明确、相互协作、相互制衡。

2、发展战略

2018年,公司在董事会的带领下,紧跟中国宏观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竞争优势,制定了“深化农业主业发展、依托房地产助力、稳步推进公用事业”的发展战略。2019年,公司进一步明确以“深化农业主业发展”为核心的发展战略:坚持以现代农业作为核心业务,以安全、绿色为首要要求,加大农业投入,加强技术研发,在广东及周边地区逐步建设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加工基地,重点服务粤港澳大湾区,探索资源整合,利用先进技术构建高起点、高标准、高效率、从农场到餐桌的全程可追溯产业链;对于公司现有的房地产业务,仅限于对既有的存量土地以自行或与第三方专业机构合作等形式开发和运营,不再新增其他房地产项目。

2020年,公司将紧紧围绕“打造优秀管理团队,依托房地产助力,深化农业主业发展”的发展方向,坚持“聚焦农业,布局大湾区,深耕广东养殖市场打造自繁自养、全产业链可溯源的猪肉工厂模式”的发展定位,在保障房地产业务稳步发展的同时,大力推进农业发展战略落地,一年建体系抢规模优势,两年练内功铸运营优势,三年夯基础建竞争优势,大力吸纳农业优秀人才,不断扩大生猪项目产能储备,持续推进已签约项目顺利落地。

3、人力资源

2019年,公司确定了“人力资源是企业最具竞争力的核心资源”指导思想,并持续强化打造“以业绩为导向,追求高效卓越”的管理文化;年初重新修订《绩效管理制度》,通过信息化手段优化绩效管理工作,全员统一思想,全年加强对目标管理,对过程监控,对结果负责,对绩效持续改进。

公司坚持以人为本,大力引进和培养高素质的管理和技术人才。2019年公司打通了专业、管理职级发展双通道,为员工的成长和发展提供平台;同步针对不同层级、不同业务类型搭建了培训体系,鼓励多形式、多渠道的知识和技能培训,助力员工夯实专业知识提高专业素养。

为匹配“深化农业主业,重点发展生猪养殖”的发展战略,快速响应和支撑业务发展,公司与华南农业大学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签约多名行业顶尖技术专家保驾护航,匹配业务进度;同步招募行业经验丰富和名企背景的各类人才,助推业务发展。持续加强与农业知名院校战略合作,持续开展校园招聘加强校企合作,持续结合农业行业特性优化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为公司的业务推动和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4、社会责任

公司产业板块涉及社会民生,公司在谋求经营发展的同时,也深刻认识到履行社会责任义不容辞。

2019年公司经营管理团队坚持“践行社会责任服务社会民生”,强调必须坚持诚信经营,保证用水安全、农产品质量过关、工程建设质量过硬。2019年11月,公司获评第三届“深圳质量百强企业”和“2019年度深圳市民营领军骨干企业”,此不仅是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巨大肯定,更体现了公司的质量管理理念坚定不动摇。

为响应深圳市政府关于“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建立供深食品标准体系,打造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的号召,公司参与供深食品标准的制定,不忘初心坚守“把健康带给您”的经营理念,凭借自身在农业领域的全产业链优势,积极参与深圳食品安全的相关工作,上游把控产品品质,下游输出安全的农产品,助力深圳打造成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2019年8月,公司成为首批供深食品的供应单位。

2019年下半年,公司坚定“深化农业主业,重点发展生猪养殖”的战略目标,相继与广东省高州市人民政府、徐闻县人民政府、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政府、梅州市农业农村局、海南省文昌市人民政府、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人民政府等签订了《生猪养殖产业链项目投资框架协议》,为实现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安全、放心、绿色”菜篮子的发展定位夯实基础,助力生猪生产规模化、标准化。

5、企业文化

健康、积极、团结、向上的企业文化是公司最大的动力之源。2019年,公司在经营管理等方面持续强调“诚信、责任、简单、高效、卓越”的企业精神核心价值。

上半年,为深化全体员工对公司企业文化的理解,增进互信,凝集共识,公司先后于公司总部以及各成员单位开展了13场“目标与行动”系列宣讲,统一思想,形成推进企业文化建设的合力,促进公司企业文化建设落地,营造和谐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全面推动公司经营目标达成。

下半年,公司确定大力发展生猪养殖发展目标,大力引进生猪养殖行业人才,公司新员工占比创新高,企业文化的传承和建设面临新挑战。为此,公司通过员工访谈、专题讲座、复盘沟通、团建活动等多种形式,增进与员工交流互动,鼓励全体员工齐心协力为公司共同目标迅速行动,化压力为动力,变挑战为机遇,共同努力。

2019年公司持续着力于建章立制、规范化管理及企业文化建设,重视员工的想法和意见,鼓励员工针对经营管理现状提出合理化建议,效果显著,员工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士气高涨,上下一心群策群力助力公司业务发展。通过广大员工的身体力行,公司的企业文化内涵将不断丰富,精髓不断深化,团队的凝聚力、创造力也将不断提升。

6、资金活动

公司制定了《货币资金管理制度》《费用报销管理实施细则》《融资及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备用金管理办法》等资金管理制度或办法。报告期内,公司结合目前市场行情、资源优势以及公司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以“深化农业主业发展”为核心的发展战略,制定了《农业事业部差旅费管理办法》《农业事业部费用报销实施细则》等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在货币资金和资金账户的管理、使用范围、方式、职责分工和审批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优化资金筹措,控制资金风险。公司强化货币资金和货币资金结算的管理,明确公司资金管理和结算要求,并制定了《资金支付审批权限指引》,保证资金安全,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公司银行账户开立、注销、使用均由财务管理中心严格管理,审批手续完备,确保银行账户管理高效安全。在投融资管理方面,公司所有投融资业务均由公司总部统筹管理,各单位无权擅自开展相应业务。投融资业务必须经公司总部反复论证后方可进行,如此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资金使用成本,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并避免了盲目投融资给企业带来的风险。另外,在重大投资方面,《公司章程》进一步明确了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对重大投资的审批权限及决策程序,明确规定了公司对外投资的评审、审批权限、信息披露等事项,有效规避违规风险,降低了投资风险。

7、采购业务

公司结合自身的业务特点及管理要求,对各事业部及成员单位超出相应金额的招标采购项目制定了相关规定,把控大额项目招标采购流程。在日常采购方面,强化供应商选择,严格把控比价环节、合同签订、验收入库等环节的风险控制,确保物资采购满足公司需要,并合理控制成本;在供应商管理方面,严格筛选价位清晰、价货相符的供应商,协助各事业部及成员单位逐步规范,合理定价合同;在采购价格管理方面,采取询比价或招投标的方式,对采购物料价格进行严格把控;在采购付款管理方面,优化过往支付方式,采用业内通用或货到付款、月结等方式规避付款风险。

8、资产管理

公司建立了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和无形资产管理等相关制度,规范了资产申购、验收入库、领用发出、款项支付、资产盘存等业务流程,资产管理的关键环节得到有效控制。

在资产处置管理方面,建立了严格的资产处理审批制度,对于不能使用、无需使用的资产均要求通过核查和审批后才能进行相应处理。公司还建立了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规范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转回及财务核销业务操作。

9、销售业务

建立和持续完善销售业务流程,规范销售计划制定、销售价格确定、订单审

核、发货结算、客户管理、销售会计控制等关键环节。根据公司战略,对市场进行预测,制定与实际相符的销售策略。规范销售价格的确定、客户管理、发货结算、货款回收等关键环节审批权限及流程控制,注重客户管理和客户质量,执行销售收款管理规定,控制收款风险。

10、工程项目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了适合本公司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的工程项目相关管理制度。公司规范工程项目立项、招标、造价、验收等环节的工作流程及控制措施,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与审批权限,明确预算编制与审核、项目实施、监管与价款支付、竣工决算与审计等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强化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监控,确保工程项目质量、进度和资金安全。

11、担保业务

公司建立了《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规范了对外提供担保的条件、审批、执行和风险管理以及信息披露等业务操作。公司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遵循合法、谨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为山海上园项目二期购房客户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公司通过采取与银行、营销部建立高效的沟通渠道,加速产权证的办理、解除公司的担保关系等有效措施大幅降低了对外担保总额。在担保期间,如有异常情况,法务部门介入采取法律措施,保全标的资产。目前公司担保均为购房客户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而且对符合规定的担保有专门的审批流程,并有专人对担保事项进行实时跟踪。

12、财务报告

公司以《公司法》《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财务报告管理制度》等财务管理制度,对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进行规范,明确了相关部门和岗位在财务报告编制与报送过程中的职责和权限,确保财务报告的编制、披露与审核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在编制年度财务报告前,公司进行了必要的资产清查、减值测试和债权债务核实。公司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报表格式和内容,根据登记完整、

核对无误的会计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财务报告,内容完整、数字真实、计算准确,没有漏报或者随意进行取舍。公司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方面,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规定的要求,明确合并财务报告的合并范围和合并方法,保证财务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13、合同管理

为规范合同管理,公司严格按照《合同管理办法》《法律事务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明确合同签订、合同审批、合同履行、变更、解除、合同纠纷处理、合同结算和合同登记管理等环节的流程和具体要求,在执行合同业务的过程中,通过定期检查和评价发现合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采取相应控制措施,促进合同有效履行,切实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为确保公司效益最大化和控制合同风险,由公司证券法务中心对公司所有合同进行审查,公司亦聘任常年法律顾问,在重大合同签订前,会同法律顾问对合同进行检查,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14、关联交易

为保证公司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明确划分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批权限,对关联交易的定价、决策程序与披露、日常关联交易的披露和决策程序的特别规定,关联交易应当披露的内容、关联交易披露和决策程序的豁免等作了明确规定并能较为严格执行,确保公司关联交易规范运作,充分保护各方投资者利益。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人控股股东京基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京基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基地产”)签订《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及策划营销综合管理服务合同》,京基地产为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山海上园二期

2、6、7栋及山海上园三期、四期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提供全过程综合管理服务及全案策划营销与销售服务,合同约定按“项目开发建设总价的5%”收取建设

管理费、按“销售收入总金额×5%+超额收益(即销售承诺达成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超额收益=(销售收入总金额-保底单价×实际销售面积)×25%)”收取销售佣金。此次交易系公司日常业务过程中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的交易,体现了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与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靳庆军任独立董事)的全资子公司香港郑中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中设计公司”)签订《康达尔山海上园三期酒店项目室内装饰设计合约》,郑中设计公司为公司山海上园三期酒店项目提供室内装饰设计服务,合同总设计费(含税)人民币650万元。此次交易采取招标方式,通过竞标并综合考虑设计工程师的意见及综合性价比等因素确定中标单位及价格,定价原则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市场原则,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合法利益及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15、内部信息与沟通

公司以《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中关于内部信息沟通管理的内容为依据,对公司信息与沟通机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进行认定和评价。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指引》及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等一系列信息披露相关事务的规章制度,明确规定了信息的收集、处理、传递、披露程序,以及保密与责任追究措施等,确保信息传递迅速、顺畅,信息沟通便捷、有效,信息披露真实、规范、合法。

16、信息系统

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非常注重信息手段和方法的使用,助力决策效率显著提升,推动改善公司治理水平。在采购部门,利用以销定产方式来降低库存量,减少了资金沉积;在财务部门,利用金蝶EAS系统实现了财务系统总部统一管

理,实现了公司各成员单位财务数据的一致性与可汇总性,实现了财务报表系统自动出具,为公司决策提供数据支持,降低财务风险,通过EAS预算系统实现了预算管理,对费用进行严格的控制,并建立了一整套完善的控制流程;建设及优化公司集中统一的企业责权流程管控平台OA,分布覆盖公司管辖的所有业务单元,公司及成员单位已逐步完成责权流程管控体系的建立、实施、落地、监控,实现内部管理的规范和运营效率的提升。加强信息安全体系建设,在公司各成员单位全面规范基础网络设施,全面实施基本的安全策略,启用虚拟专网,将各个信息孤岛组建成一个企业专网,实现信息共享并且实现统一管理。在现行法规框架下搭建了公司现代化机房,加强了数据备份体系建设,数据的安全性、可靠性得到有效保障,确保业务不间断运营。在业务层面,配合公司养猪业务的战略性布局,通过与国内知名养殖企业的业务模式和信息化建设方式考察交流,积极开展生猪智慧养殖系统的业务梳理、架构设计和产品选型,前后共计考察养殖系统服务商10余家,开展各种方式的调研交流50余场,明确了公司当前业务需求匹配建设的养殖系统功能具备全猪群的养殖管理、采购及饲料供应、业务财务一体化及养殖管理报表等,保障公司2020年养猪业务的正常信息化使用。

17、内部监督

根据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有权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及公司财务报告等有关重大决议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权提出处分的建议;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审计委员会负责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重大关联交易、财务报告等进行审议,审核内部审计制度,向董事会提出审核意见,并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实施情况;根据部门关键职责,公司审计监察中心负责制订公司审计管理政策与流程,开展公司及所属企业内部审计,督促公司完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避经营与管理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2019年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

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定量标准

a、影响水平超过评价年度报表利润总额的5%,或超过评价年度资产总额的1%,或超过评价年度营业收入的5%,或超过评价年度所有者权益的5%,认定为重大缺陷;b、影响水平超过评价年度报表利润总额的3%,但不超过5%,或超过评价年度资产总额的0.5%,但不超过1%,或超过评价年度营业收入的3%,但不超过5%,或超过评价年度所有者权益的3%,但不超过5%,认定为重要缺陷;

c、不属于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认定为一般缺陷。

(2)定性标准

a、企业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或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或监管部门责令公司对以前年度财务报告存在的差错进行改正,或企业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认定为重大缺陷;

b、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一般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或企业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存在重要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

c、不属于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认定为一般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定量标准

a、影响水平超过评价年度报表资产总额的0.5%,认定为重大缺陷;

b、影响水平超过评价年度资产总额的0.3%,但不超过0.5%,认定为重要缺陷;

c、不属于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认定为一般缺陷。

(2)定性标准

a、缺乏民主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重罚,或中

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严重流失,或媒体频现负面新闻,波及面广,引起相关部门关注并展开调查,或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失效,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或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认定为重大缺陷;

b、民主决策程序存在但不够完善,导致出现一般失误,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轻微处罚或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形成损失,或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或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波及局部区域,或重要业务制度控制或系统存在缺陷,或中层员工舞弊,或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认定为重要缺陷;c、不属于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认定为一般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

根据上述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经内部控制测评,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以前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根据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以前年度认定的重大缺陷已得到有效整改:

(1)自2018年8月以来,公司已就相关重大缺陷制定整改措施,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已对相关人员的工作岗位进行了及时调整,在预付款方面公司进一步完善了授权体系,明确了立项、合同审批、付款的具体流程,相关预付款的内控缺陷已得到有效整改,公司期末大额预付投资款8,750万元已全部收回;

(2)京基集团有限公司受让罗爱华、陆伟民合计持有的深圳市京基时代实业有限公司(原“深圳市华超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基时代”)100%股权已于2019年10月12日转让完成,罗爱华将不再通过京基时代持有公司股份,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给公司造成的损害风险可控且已基本消除;

(3)公司于2019年8月22日收到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简称“市检察院”)送达的《不起诉决定书》(深检刑不诉[2019]108号、109号),市检察院决定对李力夫、张明华两人不予起诉。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与2018年度年审机构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就“房地产收入确认的条件”方面存在专业判断的分歧,为保

障公司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充分尊重审计机构作出的独立专业判断,由此导致公司2017年度盈亏性质发生改变。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规定和要求,公司聘请中审亚太对因前期会计差错而受影响的2017年度财务报表及2018年中期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

深圳市京基智农时代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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