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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康达:诉讼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7-10

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进展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就中粮集团(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中粮”)诉本公司股东出资纠纷案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案件基本情况

本公司于2017年9月8日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省高院”)应诉通知书[(2017)粤民初63号]及相关材料。

2018年1月,原告深圳中粮向省高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查封、扣押、冻结本公司价值518,725,153.38元人民币的财产。

2018年9月29日,本公司以“已被省高院冻结的八个银行账户中的资金总额已超过深圳中粮所提出的诉讼请求及申请诉讼保全的金额人民币518,725,153.38元”为由,向省高院申请解除对本公司名下65套房源的查封。

2018年12月4日,本公司收到省高院民事裁定书[(2017)粤民初第63-1号],省高院裁定解除对本公司名下65套房屋的查封。

2019年1月21日,本公司收到省高院财产保全通知书[(2017)粤民初63号],省高院继续冻结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

2019年6月5日,本公司收到省高院邮寄送达的《追加第三人参加诉讼通知书》[(2017)粤民初63号],经深圳信兴实业公司(以下简称“信兴公司”)申请并经省高院审查,省高院依法追加信兴公司作为本案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2019年6月13日,本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和解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深圳中粮、信兴公司签署和解协议。

以上详见公司分别于2017年9月13日、2018年1月4日、2018年12月5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1月23日、2019年6月10日、2019年6月15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17-057)、《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01、2018-162、2019-005、2019-040)和《关于签署和解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7)。

二、本次诉讼进展情况

1、2019年7月8日,公司收到了省高院送达的《民事调解书》[(2017)粤民初第63号],经省高院主持调解,深圳中粮、本公司及信兴公司达成的和解协议,经省高院审查,符合自愿、合法原则,省高院对其予以确认。

2、按照和解协议的约定,本公司于2019年7月8日签收《民事调解书》后即向信兴公司支付了人民币86,005,000.00元和解款,并向深圳中粮支付了人民币43,862,550.00元履约保证金。

3、本公司支付完毕前述和解款和履约保证金后,深圳中粮已于同日向省高院递交了解除对本公司所有财产保全措施的申请。

三、本次诉讼进展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和解协议的约定,信兴公司收到前述和解款且深圳中粮收到前述履约保证金后,视为深圳中粮确认其与本公司就该案([2017]粤民初63号)的实体法律关系及争议获得了全面、适当的解决。

和解协议的顺利履行有利于解决公司历史遗留问题,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以会计师审计结果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和解协议;

2、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17)粤民初第63号]。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一九年七月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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