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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康达:关于收到闲置土地认定书、闲置土地处置听证权利告知书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6-14

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闲置土地认定书、闲置土地处置听证权利告

知书的公告

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于2019年6月11日收到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下发的关于A108-1159宗地、A108-1160宗地闲置土地认定书(深规划资源宝函[2019]514号、520号)和关于A108-1159宗地、A108-1160宗地的闲置土地处置听证权利告知书(深规划资源宝函[2019]517号、519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有关通知的主要内容

1、闲置土地认定书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16年4月1日取得位于西乡街道、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分别为深地合字(2016)1010号和(2016)1011号、宗地号分别为A108-1159和A108-1160、土地面积分别约9580.26平方米和约34181.97平方米、土地用途均为二类居住用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约定该两宗地上建设项目应于2017年4月1日前动工开发。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认为,A108-1159宗地和A108-1160宗地均存在第(一)类情形[(一)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二)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百分之二十五,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认定上述两宗地均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企业自身原因,应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及《深圳市贯彻执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实施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2、闲置土地处置听证权利告知书的主要内容

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及《深圳市贯彻执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实施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拟定上述两宗地闲置处置方案为:按照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的百分之二十征缴土地闲置费后重新约定开竣工期限,限期开发。

如有异议,公司可自接到该告知书5个工作日内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申请听证,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将依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依法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鉴于以上事项,若上述土地最终仍被认定为闲置土地,公司将缴纳土地闲置费用约人民币52,692,370.60元。

公司将与政府相关主管部门保持沟通,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争取尽快推动项目建设,切实维护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关于A108-1159宗地闲置土地认定书》(深规划资源宝函[2019]514号);

2、《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关于A108-1159宗地闲置土地处置听证权利告知书》(深规划资源宝函[2019]517号);

3、《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关于A108-1160宗地闲置土地认定书》(深规划资源宝函[2019]520号);

4、《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关于A108-1160宗地闲置土地处置听证权利告知书》(深规划资源宝函[2019]519号)。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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