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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康达尔: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0-31
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7-062
         2017 年 10 月
                                   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罗爱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力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安光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2,778,657,675.47                1,959,736,873.69                            41.7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685,352,475.92                      730,489,152.36                         -6.18%
(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461,105,720.98                      2.84%         1,128,756,584.14                  -5.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791,304.51                   -195.66%          -46,775,021.13                -255.35%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16,019,681.87                     -7.35%          -41,284,734.77                 969.79%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202,642,241.68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79                  -195.71%                    -0.1197             -255.2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379                  -195.71%                    -0.1197             -255.2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09%                  -199.50%                    -6.61%              -261.55%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8,968,608.20 绿色出租车处置损失等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财政奖励、扶持资金、院士站补
                                                                                  3,012,756.84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助等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1,040,000.00 收回已计提的其他应收款坏账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28,654.26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2,289,572.02 捐赠支出 200 万元等
减:所得税影响额                                                              -1,896,515.5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710,032.76
合计                                                                          -5,490,286.36                      --
                                                           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0,76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京基集团有限公
                    境内非国有法人        31.65%       123,677,371                     质押               87,723,000
司
深圳市华超投资
控股集团有限公 境内非国有法人             29.85%       116,641,816                     质押                7,496,000
司
陕西省国际信托
股份有限公司-
陕国投鑫鑫向
                    其他                   3.04%        11,864,427
荣 31 号证券投资
集合资金信托计
划
王世忱              境内自然人             2.26%         8,844,680
罗豫西              境外自然人             2.17%         8,478,326
申万宏源西部证
券有限公司约定 其他                        2.16%         8,447,859
购回专用账户
高春雷              境内自然人             2.16%         8,447,694
深圳市吴川联合
企业家投资有限 境内非国有法人              1.94%         7,576,100
公司
季圣智              境内自然人             1.81%         7,086,908         5,315,181
深圳宝达金融服
                    境内非国有法人         1.22%         4,750,000
务有限公司
                                                         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京基集团有限公司                                                     123,677,371 人民币普通股         123,677,371
深圳市华超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
                                                                     116,641,816 人民币普通股         116,641,816
司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陕国投鑫鑫向荣 31 号证券投资集                                        11,864,427 人民币普通股          11,864,427
合资金信托计划
王世忱                                                                 8,844,680 人民币普通股           8,844,680
罗豫西                                                                 8,478,326 人民币普通股           8,478,326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约定
                                                                       8,447,859 人民币普通股           8,447,859
购回专用账户
高春雷                                                                 8,447,694 人民币普通股           8,447,694
深圳市吴川联合企业家投资有限
                                                                       7,576,100 人民币普通股           7,576,100
公司
深圳宝达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4,7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750,000
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
                                                                       2,575,729 人民币普通股           2,575,729
利年年
                                 1、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华超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自然人股东季圣智是一致行
                                 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 31.66%股份,公司控股股东与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2、京基集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团有限公司及深圳市吴川联合企业家投资有限公司疑似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公司已就此
说明                             向监管部门举报,是否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尚待监管部门核查确认。3、本公司未知其余
                                 股东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
                                 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1、高春雷有 6131370 股通过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进行融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
                                 资融券;2、王世忱有 1957151 股通过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
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户进行融资融券。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报告期内,公司普通股股东卢诗玮通过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持股数量为8,447,859股。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执行暨关于依法向监管部门举报公司股东在买卖公司股票过程中
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进展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9月1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依法向监管部门举报公司股东在买卖公司
股票过程中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议案》,董事会责成公司就股东涉嫌违反证券交易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追究包括但不限
于提起诉讼,就相关违法行为向监管部门进行依法举报,恳请监管部门对有关股东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以维护公司和广大
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公司执行落实情况说明如下:
    针对林志、京基集团在买卖上市公司(康达尔)股票过程中涉嫌违法违规行为,公司于2015年9月18日向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监局提交了《关于举报股东林志等人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过程中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报告》;于2015年11月16日向深
圳证监局提交了《关于举报股东林志、京基集团有限公司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过程中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报告》;于2015
年12月21日向深圳证监局提交了《关于举报股东京基集团有限公司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过程中存在内幕交易行为的报告》;
于2016年1月8日向深圳证监局提交了《关于举报林志等十名自然人股东与京基集团有限公司在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过程中
                                                          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报告》。
       对此,深圳证监局于2015年9月25日向公司出具了《告知书》(深证非信告字【2015】446号),回复称正在核查中;于
2015年12月7日向公司出具了《答复函》(深证非信复字【2015】446号),答复称针对公司投诉事项已组织开展调查工作。
如发现违法行为,将依法处理;于2015年12月31日向公司出具了《告知书》(深证非信告字【2015】805号),回复称正在
核查中;于2016年1月18日向公司出具了《告知书》(深证非信告字【2016】19号),回复称正在核查中。
       (二)公司诉股东林志等人短线交易案情况
    公司于2014年12月2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要求股东林志上缴短线交易所得收益的议
案》, 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要求林志等13名自然人向公司上缴股票短线交易所得收益。为此,公司董事会已
以书面方式和电话方式要求股东林志向公司上缴股票短线交易所得收益,但股东林志一直未向公司上缴股票短线交易所得收
益。
    为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为:1、被告向本公司返还短线
交易所获收益5725446.12元(暂计数额);2、被告支付本公司上述款项所产生的预期付款利息547,760.49元(计算至2015年
7月20日止);3、被告对上述全部归还收益及利息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本公司于2015年12月23日收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
院的管辖权异议裁定书(案号:(2015)深福法民二初字第13157号),裁定驳回被告谭帝土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2016
年7月6日,本案在福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2017年7月27日,本案在福田区人民法院再次开庭审理。截至本报告日,该案
仍在审理过程中。
       (三)公司股东林志诉本公司决议撤销案情况
       公司股东林志以其实际控制的十三个账户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5.81%,而非其本人实际仅持有公司1.34%的股份,本公
司未将股东林志于2015年6月16日提交的两项临时提案提请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表决存在程序违法为由,于
2015年8月向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对本公司提起诉讼,诉讼请求为:1、请求法院判令撤销被告于2015年6月26日作出的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详细情况见本公司在 2015 年 9 月 15 日的《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重大诉讼事项公告》,公告编号为2015-071)。
    公司于2015年9月10日收到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2015】深罗法民二初字第5929号)等文件。本
公司于2016年1月12日收到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的管辖权异议裁定书,裁定将本案移送至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
院审理。本公司于2016年1月25日收到股东林志的民事上起诉状,诉讼请求为:1、裁定撤销(2015)深罗法民二初字第5929
号民事裁定书;2、裁定驳回被上诉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本公司于2016年2月26日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书(案号为:
【2016】粤03民辖终402号),裁定准许林志撤回管辖权上诉。2016年5月18日和2016年6月8日,本案在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
院开庭审理。截至本报告日,该案仍在审理过程中。
   (四)公司依法对公司股东林志、京基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提起诉讼
    鉴于林志、陈木兰、林举周、郑裕朋、陈浩南、陈立松、谭帝土、赵标就、温敏、邱洞明、杨开金、凌建兴、刘彬彬、
京基集团有限公司、王东河等人在买卖公司股票过程中的一系列违法行为,为避免公司以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继续受损,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15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11月2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依法对公司股东林志、京基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
致行动人提起诉讼的议案》。
    依据董事会决议,公司就股东林志、陈木兰、林举周、郑裕朋、陈浩南、陈立松、谭帝土、赵标就、温敏、邱洞明、杨
开金、凌建兴、刘彬彬、京基集团有限公司、王东河等人违法增持公司股票事宜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015
年12 月9 日,本公司收到广东高院送达的《案件受理通知书》,广东高院已经受理此案,案号为(2015)粤高法民二初字
第36 号(详细情况见本公司在 2015年 12 月10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
重大诉讼事项公告》,公告编号为 2015-105)。
    在案件审理期间京基集团有限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请求法院裁定将本案移送至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审理。
2016年3月10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被告京基集团有限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2016年9月18日,公司收到最
高院管辖权异议裁定书,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截至本报告日,该案仍在审理过程中。
   (五)京基集团诉全体董事案
    本公司部分董事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收到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传票[案号(2016)粤 0303 民初 11806 号]以及相关
起诉状材料。本公司部分董事于2016年7月13日、7月12日和2017年 7月 15日分别提出管辖权异议。2017年7月21日提交管辖
                                                         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权异议上诉状。(详细情况见本公司在2016年7月1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
司重大诉讼事项公告》,公告编号:2016-054)。截至本报告日,该案尚未开庭审理。
   (六)小股东孙勤诉本公司撤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纠纷案
    本公司于2017年2月9日收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案号(2016)粤0304民初25139号]及相关材料。2017年
10月16收到本案管辖权异议二审裁定书,驳回公司的上诉。当天同时收到法院传票,本案定于2017年11月14日开庭审理。(具
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14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诉讼进展公
告》,公告编号:2017-011)。截止本报告日,本案尚未开庭审理。
   (七)深圳市龙岗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诉康达尔借款合同纠纷案
    深圳市龙岗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借款合同纠纷向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为:1、被告
需偿还原告欠款,本息合计人民币6,719.23万元,其中本金1,832.41万元、利息4,886.82万元(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
利息计算至款项还清之日止,利息暂计至2016年10月31日)。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本案分别于2017年3月20日和28
日在罗湖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详细情况见本公司在2017年3月1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公司重大诉讼事项公告》,公告编号:2017-018)。截止本报告日,本案尚未开庭审理。
   (八)京基集团有限公司诉本公司和公司董事罗爱华、季圣智、黄馨、李力夫、潘同文、祝九胜、李邑宁、胡隐昌、陈
扬名、栾胜基、曾江虹(以上被告一至被告十二合称为“被告”)与公司有关的纠纷案
    本公司于2017年3月31日收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案号(2017)粤0304民初7767号]及相关起诉材料。2017
年 9 月 1 日,本公司收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案号(2017)粤 0304 民初 7767 号],京基集团有限公司
以其名下房产作担保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申请行为保全,请求法院裁定在案件审结前,禁止被执行人执行 2016 年度股
东大会决议。2017 年 9 月 14 日,本公司收到京基集团有限公司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交的《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 2017 年9月19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诉讼进展
公告》,公告编号:2017-058)。截止本报告日,本案尚未开庭审理。
   (九)京基集团有限公司诉康达尔和公司监事和董事何光明、蒋艳华、李晓锋、张明华、夏希忠、罗爱华、季圣智、黄
馨、李力夫、潘同文、祝九胜、李邑宁、胡隐昌、陈扬名、栾胜基、曾江虹(以上被告一至被告十七合称为“被告”);第
三人一至十四:陈家荣、熊伟、巴根、曹萍、何佳、陈可石、黄明祥、杨金国、李全、李东明、王红兵、易文谦、龙英、
蔡小芳(以上第三人一至第三人十四合称为“第三人”)与公司有关的纠纷案
    本公司于2017年3月31日收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案号(2017)粤0304民初7768号]及相关起诉材料。(具
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 2017 年4月 6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诉讼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7-032)。截止本报告日,本案尚未开庭审理。
   (十)京基集团有限公司诉康达尔及公司董事罗爱华、季圣智、黄馨、李力夫、潘同文、祝九胜、李邑宁、胡隐昌、陈
扬名、栾胜基、曾江虹(以上被告一至被告十二合称为“被告”)与公司有关的纠纷案
    本公司于2017年3月31日收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案号(2017)粤0304民初7769号]及相关起诉材料。(具
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 2017 年4月 6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诉讼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7-032)。截止本报告日,本案尚未开庭审理。
   (十一)中粮集团(深圳)有限公司诉公司股东出资纠纷案
    本公司于2017 年 9 月 8 日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案号(2017)粤民初63 号]及相关材料。原告的诉讼
请求1、请求确认康达尔公司未依法履行股东出资义务;2、请求康达尔公司以金钱给付的方式履行对深圳信兴实业公司
168185.5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的出资义务,应当向深圳信兴实业公司给付金钱数额为 86,004,487.00 元及支付相应利息
18,038,067.34 元(其中首期征地补偿款 43,002,243.00 元的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自康达尔公司收到该笔款项之
日计至实际支付给信兴公司之日,现暂计至 2017 年 8 月 10 日为 14,525,918.79元;第二期征地补偿款 43,002,244.00 元的
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自康达尔公司收到该笔款项之日计至实际支付给信兴公司之日,现暂计至 2017 年 8月 10 日
为 3,488,437.59 元。);3、请求康达尔公司向深圳信兴实业公司支付因康达尔公司未办理168185.50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的
出让过户手续,而导致深圳信兴实业公司的损失205,186,310.00 元;4、请求康达尔公司以金钱给付的方式履行对深圳信兴
实业公司 77600.0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的出资义务,应当向深圳信兴实业公司给付金钱数额为209,520,000.00 元及支付相应利
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自深圳中粮起诉之日计算至康达尔公司向信兴公司实际支付之日。)5、请求判令被告承担
                                                         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本案诉讼费用。(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 2017 年9月 13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
露的《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57)。截止本报告日,本案尚未开庭审理。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 2017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2017 年 07 月 13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询问交易所问询函答复事项
2017 年 07 月 21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询问公司与京基集团诉讼纠纷事宜
2017 年 08 月 08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询问山海上城项目进展
2017 年 08 月 10 日      实地调研                 机构                     查询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等资料
2017 年 08 月 18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询问山海上城开盘事宜
2017 年 08 月 24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了解半年报披露时间
2017 年 08 月 31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了解山海上城销售情况
2017 年 09 月 12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了解山海上城销售情况
2017 年 09 月 29 日      电话沟通                 个人                     询问公司与京基集团诉讼纠纷事宜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三季度暂未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也暂无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四节 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09 月 30 日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615,267,242.01                  285,903,018.40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63,058,570.90                      46,352,064.48
    预付款项                                                   34,301,649.42                       9,499,496.79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1,017,817.00                     631,648.00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23,699,817.33                      24,188,536.9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1,103,908,791.14                  714,054,711.37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232,849.64                    4,661,910.30
流动资产合计                                                 1,842,486,737.44                1,085,291,386.25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000,000.00                      1,000,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41,757,262.42                      42,112,028.60
    投资性房地产                           26,308,504.96                      27,642,632.74
    固定资产                              400,251,270.86                     352,558,111.59
    在建工程                              219,824,897.01                    207,726,667.44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12,951,316.88                      15,040,846.23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108,854,586.60                     116,128,102.67
    开发支出
    商誉                                      398,595.33                        398,595.33
    长期待摊费用                           31,793,031.06                      34,461,787.65
    递延所得税资产                         72,860,137.70                      57,610,752.72
    其他非流动资产                         20,171,335.21                      19,765,962.47
非流动资产合计                            936,170,938.03                    874,445,487.44
资产总计                                 2,778,657,675.47                  1,959,736,873.6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41,845,847.91                    127,495,684.54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10,000,000.00
    应付账款                              191,589,925.93                    207,350,909.23
    预收款项                              278,640,545.43                      31,688,940.21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20,943,519.51                      33,873,068.80
    应交税费                              156,979,597.51                    170,161,102.62
                             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应付利息                       34,852,878.37                      35,819,149.89
    应付股利                       22,563,076.54                      22,563,076.54
    其他应付款                    356,102,592.80                    340,955,794.18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54,070,667.49                      54,070,667.49
流动负债合计                     1,367,588,651.49                  1,023,978,393.5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585,975,121.61                      45,377,991.03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5,188,911.78                      5,170,999.2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1,126,262.15                      1,629,455.27
    递延收益                       25,579,410.51                      26,394,079.05
    递延所得税负债                 21,539,308.32                      24,799,056.47
    其他非流动负债                   6,325,741.29                      6,326,741.29
非流动负债合计                    645,734,755.66                    109,698,322.32
负债合计                         2,013,323,407.15                  1,133,676,715.82
所有者权益:
    股本                          390,768,671.00                    390,768,671.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44,081,453.10                      44,068,533.12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7,960,458.06                      6,711,010.04
    专项储备                         3,756,643.96                      3,380,667.27
                                                       深圳市康达尔(集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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