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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纺织A:审计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审计机构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8

况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审计机构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所”)成立于1993年2月,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首席合伙人为付建超先生。截至2023年12月31日,德勤所从业人员总数5,774人,其中合伙人213 人,注册会计师1,182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27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3年11月1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德勤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并将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3年11月1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德勤所为公司2023年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人民币110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2023年12月28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上议案。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市国资委对国有企业年度财务决算的统一工作要求及公司2023年年报

工作安排,德勤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德勤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德勤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德勤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情况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德勤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年11月1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德勤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年1月12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4年2月28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2023 年度审计工作进度、重点关注事项及未决事项等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德勤所关于公司审计情况的汇报,并对

审计所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

(四)2024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德勤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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