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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纺织A: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8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义务,积极参与过程监督,努力维护股东权益和公司利益。现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3年4月1日,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2023年4月27日,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3.2023年8月22日,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关于子公司开展购销合作暨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4.2023年10月26日,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5.2023年11月17日,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本次重组交易方案调整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公司拟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资产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一)>的议案》《关于公司拟与昆山国创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资产购买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拟与杭州任成签署<资产购买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说明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中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情形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议案》《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仅审议公司第一季度报告1项议案,第十七次会议仅审议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1项议案,会议决议免于公告。其余决议已通过《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对外披露。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的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范运作,董事构成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依法行使经营决策权,并通过建立和完善相关的制度和措施,督导决策的贯彻落实。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能够按照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条例的规定履行职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在法人治理方面、业务发展方面、公司财务核算及经营成果方面都能够根据公司《章程》规范行为,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现象;未发现公司各位董事、高管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检查、审核了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以及公司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及有关文件,并对公司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监

事会认为,公司能够执行国家财政法规,各项财务制度健全,所编制的定期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公司内部控制实施情况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和运行有效,基本能够适应公司管理要求和发展需要,能够保证公司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能够确保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2023年度,公司没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实施和完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公司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情况

公司聘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监事会认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聘任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2023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目前,各中介机构继续推进标的公司加期审计、评估和补充尽职调查等工作的同时,公司与交易对方进一步协商交易细节,夯实本次重组交易方案。在交易方案确定并经交易各方履行审批程序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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