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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纺织A:关于深圳市盛波光电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14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2019年1月16日修订的《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的相关规定,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深圳市盛波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波光电”)的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编制了《关于深圳市盛波光电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说明》,具体情况如下:

一、背景情况

为改善盛波光电的经营情况,公司于2016年底通过在盛波光电层面增资扩股引入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江集团”)作为战略投资者,公司、盛波光电、锦江集团与锦江集团作为实际控制人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杭州锦航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锦航投资”)共同签署了《深圳市盛波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协议》,锦航投资作为增资主体认购盛波光电40%股权,增资金额为人民币135,264万元。为充分发挥民营企业的体制机制优势和国有企业的资源优势,公司与锦江集团、锦航投资就盛波光电未来经营管理及发展达成共识的前提下,签署了《合作协议》,由锦江集团对盛波光电进行业绩承诺,以使引入战略投资者后的合作达成更好成效。

二、业绩承诺情况及补偿安排

根据《合作协议》,锦江集团通过锦航投资入股盛波光电后,将充分发挥锦江集团在体制、机制、产业、管理等方面的优势及行业整合的成功经验,并对盛波光电作出了业绩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2017年、2018年及2019年的销售收入及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5,000万元、20亿元/1亿元,25亿元/1.5亿元,原则上,偏光片及相关光学膜产品的销售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在2017年不低于70%,2018年后不低于80%。如

上述业绩未能实现,锦江集团应在年销售收入及年净利润等数据统计完成之日起10日内就净利润的差额部分进行现金补足。上述年度实际盈利数的计算方法以中国现行有效的会计准则为基础,并以公司聘请的具有相应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结果计算确定。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2019年,盛波光电面对市场竞争加剧、汇率大幅波动、部分生产线搬迁、部分设备老化、产品价格低位运行等不利因素影响,公司与锦江集团通力合作,积极应对,通过不断优化产品销售结构,积极推动库存去化工作,持续探索研发创新等举措,在严峻的外部情况下,保证公司稳定运行,降低不利因素给公司带来的影响。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盛波光电实现营业收入19.53亿元,净利润-9,478.38万元,偏光片及相关光学膜产品的销售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为73.21%。

四、业绩承诺差异情况说明

虽然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增长,但偏光片产品售价在2018年大幅下降后一直低位运行,主要产品订单结构调整不及预期,加之TN/STN产品受市场销售萎缩影响售价大幅下降,以及人民币贬值所带来的采购成本上升和汇兑损失增加,抵消了其销量上升对业绩的贡献。本年度实际销售收入、净利润和偏光片及相关光学膜产品的销售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三项指标与承诺目标的差额分别为5.47亿元、24,478.38万元和6.79%。根据《合作协议》约定,锦江集团需就净利润的差额部分以现金进行补足。

五、业绩承诺补偿情况及后续拟采取的措施

1、鉴于锦江集团已就2019年业绩承诺事宜于2020年1月14日按照其与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约定的争议处理方式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起仲裁,公司于2020年3月9日收到深圳国际仲裁院送达的《仲裁通知》及锦江集团作为申请人提出的《仲裁申请书》,详见2020年3月1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涉及仲裁的公告》(2020-07号)。目前,公司正在准备书面答辩及相关证明材料。

2、公司将本着客观、公平、尊重事实的原则,在有利于双方合作的前提下,积极解决业绩承诺补偿事宜。同时,为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将聘请专项律师代理本次仲裁。

特此专项说明。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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