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比例达到1%的公告
股东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8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0-19)。持有公司股份137,505,3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97%)的股东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技深圳”)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53,017,000 股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
公司于2020年7月7日收到中航技深圳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达到1%的告知函》,中航技深圳自2020年4月29日至 2020年7月7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0,801,893股,减持股份总数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02%。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 ||||
住所 | 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街道华航社区华富路1018号中航中心3908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0年4月29日至2020年7月7日 | ||||
股票简称 | 招商积余 | 股票代码 | 001914 |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A股 | 10,801,893 | 1.02% | |||
合 计 | 10,801,893 | 1.02%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 不适用 | ||||
3. 本次变动前后,中航技深圳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137,505,382 | 12.97% | 126,703,489 | 11.95%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37,505,382 | 12.97% | 126,703,489 | 11.95%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减持计划已进行了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 ||||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 ||||
6.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7.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中航技深圳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中航技深圳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的情况,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3、截至中航技深圳告知函出具日,中航技深圳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后续实施情况会及时告知公司。中航技深圳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继续实施相关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4、中航技深圳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中航技深圳减持计划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关于减持股份达到1%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