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二十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设三名独立董事。 根据有关规定,为保证独立董事的权利,提高独立董事工作的规范性,本公司专门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应遵照执行。 | 第二十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设四名独立董事。 根据有关规定,为保证独立董事的权利,提高独立董事工作的规范性,本公司专门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应遵照执行。 |
第二十一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董事会由股东代表董事、独立董事组成;其中由股东代表担任的董事六名,独立董事三名。 | 第二十一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 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董事会由股东代表董事、独立董事组成;其中由股东代表担任的董事七名,独立董事四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