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善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通讯表决)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航善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9年10月24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9年10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5人,实际参加表决5人,分别为文涛、张军民、朱俊春、苏星、邹民。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30)。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上的《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9-131),以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航善达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九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