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4 年 4 月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肖临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石正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赵扬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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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915,225,004.22 533,970,533.68 71.4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8,087,433.12 -39,899,719.68 220.5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16,769,461.25 -41,021,280.96 59.12%
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122,493,642.69 -553,615,770.99 -283.3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721 -0.0598 220.5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721 -0.0598 220.5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47% -1.37% 2.84%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9,392,982,840.03 17,718,045,199.18 9.4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3,289,207,645.45 3,241,564,236.52 1.47%
公司报告期末至季度报告披露日股本是否因发行新股、增发、配股、股权激励行权、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且影响所有者权益
金额
□ 是√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主要系转让深圳市瑞远运动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63,995,943.35
材有限公司股权产生收益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
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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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
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
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
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
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主要为依据财政部(1998)16 号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789,948.67 文件将股份制评估增值部分的
折旧转入营业外收入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减:所得税影响额 -89,038.6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8,036.33
合计 64,856,894.37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25,16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中航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22.35 149,087,82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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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20.62 137,505,382 0
深圳中航城发展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7.17 47,827,858 0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14 7,607,820 0
西安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1.14 7,607,820 0
中国工商银行-国投瑞银核心企业
其他 0.72 4,796,379 0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李冬云 境内自然人 0.72 4,795,000 0
浙江省新时代科技实业发展公司 国有法人 0.57 3,803,910 0
阳泉市郊区恒兴经贸中心 国有法人 0.45 2,976,804 0
周晓宇 境内自然人 0.43 2,897,584 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中航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49,087,820 人民币普通股 149,087,820
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137,505,382 人民币普通股 137,505,382
深圳中航城发展有限公司 47,827,858 人民币普通股 47,827,858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7,607,820 人民币普通股 7,607,820
西安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7,607,820 人民币普通股 7,607,820
中国工商银行-国投瑞银核心企业
4,796,379 人民币普通股 4,796,379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李冬云 4,795,000 人民币普通股 4,795,000
浙江省新时代科技实业发展公司 3,803,910 人民币普通股 3,803,910
阳泉市郊区恒兴经贸中心 2,976,804 人民币普通股 2,976,804
周晓宇 2,897,584 人民币普通股 2,897,584
前述股东中,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持有中航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35.63%股份,持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有深圳中航城发展有限公司 100%股份。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与西安飞机工业(集团)
明 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同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此外,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属于《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也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公司股东李冬云通过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4,795,000
股公司股份;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2、公司股东周晓宇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851,000 股公司股份外,还通过中信证券股份
(如有)
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2,046,584 股公司股份,实际合计持有 2,897,584
股公司股份。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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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长期借款较年初增长 129.52%,主要系公司地产项目开发投入需要,导致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2、应付票据较年初增长 160%,主要系公司所属子公司中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发生的业务量有所增加所致。
3、其他应付账款年初减少 39.71%,主要系本期归还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往来款所致。
4、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年初增长 44.09%,主要系本期内长期借款转入一年内到期的借款有所增加所致。
5、专项储备较年初增长 33.38%,主要系公司所属子公司中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计提的安全生产费有所增加所致。
6、年初至本报告期末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 71.4%,主要系成都国际广场项目、屿海项目、新疆项目本期结转的收
入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
7、年初至本报告期末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长 67.21%,主要系项目营业成本随着营业收入增加而增长。
8、年初至本报告期末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长 74.36%,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的增长,相应计提的营业税、土地
增值税等也有所增加。
9、年初至本报告期末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 182.48%,主要系本期贵阳项目、屿海项目、成都国际广场、衡阳项目、
九江项目发生广告费及营销活动费等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
10、年初至本报告期末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 57.26%,主要系公司规模不断扩大,人员不断增加,故发生的人工费
用、中介费等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
11、年初至本报告期末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 6,414 万元,主要系转让深圳市瑞远运动器材有限公司股权产生的收益。
12、年初至本报告期末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 56.28%,主要系上年同期公司所属的子公司贵
阳中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收到退回的拍地保证金等原因所致,而本期无此类发生额。
13、年初至本报告期末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 208.59%,主要系公司各项目持续投入有所增加
所致。
14、年初至本报告期末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 66.83%,主要系上年同期公司所属的子公司贵
阳中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拍地保证金等原因所致,而本期无此类发生额。
15、年初至本报告期末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 760.27 万元,主要系本期公司转让
全资孙公司深圳市瑞远运动器材有限公司 100%股权所致。
16、年初至本报告期末投资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 25,966 万元,主要系上年同期公司对南京中航工业科技城发展
有限公司增资 8,740 万元,及收购江苏中航地产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支付 17,226 万元,而本期无发生额。
17、年初至本报告期末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 23,550 万元,主要系本期公司所属龙岩紫金中航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收到少数股东投资款 1,000 万,而上年同期公司所属子公司九江中航城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收到少数股东的投资款
24,550 万元。
18、年初至本报告期末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 307.08%,主要系公司地产项目开发投入需要,导致银行借
款增加所致。
19、年初至本报告期末偿还债务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 469.55%,主要系公司本期归还银行借款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
20、年初至本报告期末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 360 万,主要系公司支付筹资相关的担保费及托
管费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一)重大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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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2009 年 6 月 26 日,公司 200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的《关于
受托经营管理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若干地产项目的议案》,同意由公司受托开发和经营管理控股股东中国航空技术深
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中航”)直接持有及其全资子公司深圳中航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城公司”)持有的
多项与房地产开发业务相关的项目,包括中航苑 G/M 地块(动力中心/花园)项目、中航苑 H 地块(航城大厦)项目、中航
苑 D1 地块(鼎诚二期西)项目、中航苑 D2 地块(鼎诚二期东)项目、中航苑 O 地块(北苑改造)项目、中航苑 A 地块(中
航公寓)项目、北京四合院项目和深圳龙华项目等。
2009 年 9 月 21 日,公司与深圳中航和中航城公司三方签署了《关于若干地产项目的委托经营管理协议》,协议约定项
目托管费用根据建成物业的销售或留存策略采取不同的方式按比例收取,其中销售部分按照销售回款额的 4.2%收取,留存
部分以所对应物业的新增投资总额为基数按 6%收取。
深圳中航为公司控股股东,中航城公司为深圳中航的全资子公司,同时持有公司 7.17%的股份,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公司
关联交易。
(2)2010 年 2 月 25 日,深圳市中航楼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楼宇”)与广东国际大厦实业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广东国际”)签订广东国际大厦供热系统、智能化子干线系统及机房设备、酒店客房排水系统改造工程合同,总工期
76 天,自 2010 年 5 月 6 日至 2010 年 7 月 20 日,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28,724,184.47 元(含税金),工程结算总价金额不超
过人民币 3,000 万元。
2010 年 8 月 10 日,深圳市中航南光电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光电梯”)与广东国际签订广东国际大厦电梯大
修工程施工合同,总工期为停梯后的 47 个日历天,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4,683,986.00 元(含税金),工程结算总价金额不
超过人民币 540 万元。
2010 年 10 月 27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作出决议,同意公司所属中航楼宇与广东国际就广东国际大厦翻新
项目签订两份工程施工合同,分别为:“广东国际大厦实业有限公司大厦改造项目弱电、音/视频系统及智能调光控制系统
工程” 施工合同总工期为 41 天,合同价款为人民币 33,495,742.95 元(含税金),工程结算总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700
万元;“广东国际大厦实业有限公司大厦改造项目裙楼空调、给排水主干管及厨房排油烟工程”施工合同总工期为 41 天,合
同价款为人民币 18,794,510.59 元(含税金),工程结算总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100 万元。前述两份施工合同价款共计人
民币 52,290,253.54 元(含税金),工程结算总价金额共计不超过人民币 5,800 万元。2010 年 10 月 28 日,中航楼宇与广东
国际签署了前述两项施工合同。
2009 年中航楼宇与广东国际已就广东国际大厦翻新项目签订了六份翻新合同,包括:空调水系统干管改造工程合同、
主楼生活水及热水系统改造工程合同、改造工程裙楼及客房隔墙拆除工程施工合同书、空调系统大修工程合同、裙楼 3-5 层
拆除工程合同、客房拆除工程合同,施工合同书金额合计不超过 3,640 万元。
由于中航楼宇和南光电梯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广东国际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中航国际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因此前述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3)2010 年 12 月 30 日,公司 201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公司所
属深圳市中航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与深圳市中航长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间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
中航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监理”)为深圳市中航长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长泰”)开发的“深
圳龙华 中航天逸花园”项目提供工程监理服务,监理服务期限为 1611 日历天(其中包括施工阶段服务期限 1246 日历天,
保修阶段服务期限 365 日历天),监理服务收费总金额共计人民币 1,898.82 万元(其中包括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收费 1,808.4
万元,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收费 90.42 万元)。当工程投资额超出工程概算投资额±1%时,双方同意按照国家法定监理收费标
准调整确定监理服务收费金额。2010 年 12 月 13 日,中航监理和中航长泰签订了《深圳龙华“中航天逸花园”项目工程监理合同》。
由于中航监理是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航长泰是深圳中航城发展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深圳中航城发展有限公司是公
司控股股东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同时持有公司 7.17%的股份,因此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4)2011 年 1 月 28 日,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天虹商场
租赁公司所属赣州中航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地产项目部分商业面积的议案》,同意公司所属赣州中航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将
“赣州中航城”项目九方购物中心地下一层至地面四层建筑面积约 2.5 万平方米的商铺租赁给南昌市天虹商场有限公司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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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零售经营场所,租期为 20 年(从商场开业之日起算)。双方协商确定起始租金为 34 元/平方米/月(按建筑面积计算),
从计租第四年开始租金每年在前一年的基础上递增 2%。租金支付方式为当月租金于当月 10 日前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到赣
州中航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指定账户。赣州中航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向承租方提供商业服务,商业服务
费固定为 5 元/平方米/月(按建筑面积计算)。总交易金额约 25,860 万元(含租金和商业服务费)。2011 年 1 月 25 日,赣
州中航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与南昌市天虹商场有限公司签订《赣州中航城项目房屋租赁合同》。
2012 年 1 月 1 日,公司以及南昌市天虹百货有限公司、赣州市天虹百货实业有限公司三方签订了《<赣州中航城项目房
屋租赁合同>转让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南昌市天虹百货有限公司将《赣州中航城项目房屋租赁合同》中承租方的
权利义务全部转让给赣州天虹百货实业有限公司。
赣州中航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是公司所属子公司,南昌市天虹商场有限公司及赣州市天虹百货实业有限公司均是天虹
商场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因此本
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赣州中航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已确认租金和商业服务费收入 377.3 万元。
(5)2011 年 4 月 21 日,公司 201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天虹商场租赁公司
所属岳阳中航地产有限公司地产项目部分商业面积的议案》,同意公司所属岳阳中航地产有限公司将岳阳市东茅岭路 42 号
“岳阳中航国际广场”裙楼商业的地下负一层至地面四层租赁给长沙市天虹百货有限公司作为百货经营场所,租赁房产建筑
面积约为 18,500 平方米(最终面积以双方确认的测绘结果为准)。本次租赁期间为 20 年(从租赁房产交付使用之日起算),
免租期为九个月(从租赁房产交付使用之日起算)。起始租金为 36 元/平方米/月(按建筑面积计算),从计租第三年开始租
金每年在前一年的基础上递增 2.5%。岳阳中航地产有限公司将委托第三方向承租方提供商业服务,商业物业服务费按建筑
面积计算为首两年为 3.5 元/平方米/月、第三年起固定为 5 元/平方米/月。交易总金额约为 20,877 万元(含租金和商业物
业服务费),租金及商业物业服务费分别按月结算。2012 年 1 月 9 日,岳阳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与长沙市天虹百货有限公司
签订了《岳阳中航国际广场项目房屋租赁合同》。
2012 年 5 月 8 日,公司以及长沙市天虹百货有限公司、岳阳市天虹百货有限公司三方签订了《合同转让协议书》,长沙
市天虹百货有限公司将《岳阳中航国际广场项目房屋租赁合同》中承租方权利义务全部转让给岳阳市天虹百货有限公司。
岳阳中航地产有限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沙市天虹百货有限公司及岳阳市天虹百货有限公司均是天虹商场股份有
限公司的全资孙公司,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因此本次交易构成
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岳阳中航地产有限公司已确认租金收入 199.26 万元。
(6)2011 年 7 月 5 日,公司 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公
司转让深圳格兰云天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99.5%股权的议案》。2011 年 8 月,公司将持有的深圳格兰云天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酒店管理公司”)99.5%股权以人民币 21,691 万元转让给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前,公司与酒
店管理公司已就公司下属 5 个现有酒店物业资产分别签订了租赁合同(股权转让后相关租赁合同继续执行),租期为 15 年,
双方协商确定了前 5 年的基础租金,5 年期满后的租金计算方式和租金水平由双方另行商定。5 年内租金方式为“基础租金+
浮动租金”。酒店管理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已承租的公司酒店物业资产包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中航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所
持有的南昌格兰云天国际酒店,租赁期前 5 年的基础租金合计为 5,840 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岳阳中航地产有限公司所持有
的岳阳格兰云天大酒店,租赁期前 5 年的基础租金合计为 3,360 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格兰云天大酒店有限公司所持
有的深圳中航城格兰云天大酒店,租赁期前 5 年的基础租金合计为 5,790 万元;公司全资孙公司深圳市观澜格兰云天大酒店
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有的观澜格兰云天国际酒店,租赁期前 5 年的基础租金合计为 8,030 万元;公司全资孙公司赣州中航房地
产发展有限公司所持有的赣州格兰云天国际酒店,租赁期前 5 年的基础租金合计为 4,360 万元。
由于酒店管理公司股权受让方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因此上述租赁事项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已确认前述 5 家酒店物业资产的租金收入共计 1,812.5 万元。
(7)2012 年 5 月 2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受托建设北京奥体南楼项目的议案》。
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国际”)拟获取北京市奥体南区内 06 号地块 3 号楼用地(以下简称“奥体
南楼项目”)开发建设甲级写字楼,作为其总部大楼自用。该项目建设用地面积约为 0.5 公顷,地上规划建筑面积约为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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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平方米。项目目前正在办理土地出让协议等相关手续。董事会同意公司与中航国际就前述奥体南楼项目签订《中航国际奥
体南楼项目委托管理协议》,由中航国际委托公司办理土地获取手续等前期工作,并待中航国际取得上述地块后委托公司建
设北京奥体南楼项目,委托管理费为项目建设总成本(仅不含地价及土地获取相关费用,以奥体南楼项目建设委员会审批通
过后的开发纲要上的成本为准)的 5%,预计约人民币 1,700 万元。同日,公司与中航国际签订了《中航国际奥体南楼项目
委托管理协议》。
委托方中航国际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受托建设构成公司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已确认托管收入 150 万元。
(8)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中航观澜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航观澜地产”)于 2007 年将中航格澜阳光花园 A 栋部分商业面积租赁给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虹商场公司”)
作为商业零售经营场所,租赁期限 20 年。自商场开业之日起五年内,天虹商场公司以销售保底提成的方式按租赁年度交纳
租金,即当年主营业务收入中超出基础主营业务收入的部分按 10%向中航观澜地产计交租金。观澜天虹商场自 2007 年 4 月
开业至今经营已满 5 年。按照 2007 年双方合同约定,租金额确定后每满五年交易双方就租金水平进行检讨。
2013 年 1 月 31 日,公司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天虹商场
租赁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航观澜地产“中航格澜阳光花园”房屋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中航观澜地产与天虹商场公司签订的
补充协议,重新确定租赁房屋的租金标准,即天虹商场公司按照计租面积 16,286.37 平方米和租金标准每月每平方米 62 元
向中航观澜地产交纳租金。同时,按照补充协议约定的租赁条件将原合同租赁期限延长 5 年,即租赁期限为 2012 年 4 月 26
日至 2032 年 2 月 23 日。按照补充协议约定的租赁期限和租金标准,该次租赁事项总交易金额约为 27,731.91 万元。
2013 年 1 月 15 日,中航观澜地产和天虹商场公司签订了《租金及租期补充协议》。《关于天虹商场租赁公司控股子公司
中航观澜地产“中航格澜阳光花园”房屋有关事项的关联交易公告》已于 2013 年 1 月 16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
上,公告编号为:2013-07。
天虹商场公司和公司均为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公司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深圳中航观澜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已确认租金收入 308.99 万元。
(9)2013 年 1 月 31 日,公司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拟受托建设中航国际北京航空城项目的议案》。中国航空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技北京公司”)于 2011 年 8 月
获取了“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核心区 57#街区 57C1、57F1、57F4”地块,拟用于开发中航国际北京航空城项目,建设商业配
套完善的标志性甲级写字楼及总部商务园区。该项目建设用地面积为 53,411.8 平方米,建筑面积约为 152,624 平方米。董
事会同意公司与中航技北京公司签订了《“中航国际北京航空城项目”委托管理协议》,由公司受托建设中航国际北京航空城
项目,委托管理费为项目开发总成本不含地价、土地契税、委托管理费、营销费用及财务费用,以项目评审委员会审批通过
后开发纲要中的成本为准]的 5%,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4,300 万元。
2013 年 1 月 15 日,公司与中航技北京公司签订了《“中航国际北京航空城项目”委托管理协议》。《关于受托建设中航
国际北京航空城项目的关联交易公告》已于 2013 年 1 月 16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上,公告编号为 2013-08。
委托方中航技北京公司是公司第一大股东中航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已确认托管收入 300 万元。
(10)中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建筑”)承接施工工程的关联交易事项:
①2013 年 5 月 15 日,公司 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中
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接滇池龙岸(南地块)十六区、十七区施工总承包工程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航建筑承接
云南尚居地产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滇池龙岸(南地块)十六区、十七区施工总承包工程,工程暂定造价为 153,137,018.32
元。《关于控股子公司承接滇池龙岸(南地块)十六区、十七区施工总承包工程的关联交易公告》已于 2013 年 4 月 27 日刊
登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上,公告编号为 2013-43。
云南尚居地产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航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子
公司,因此本次承接工程事项构成公司关联交易。
②2013 年 5 月 15 日,公司 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中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航建筑承接厦门中航城国际社区(A 区)A1A2 地块公共部位及室内精装修工程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航建筑承接
厦门富铭杏博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厦门中航城国际社区(A 区)A1A2 地块公共部位及室内精装修工程施工项目,工程
暂定造价为 51,571,584.29 元。《关于控股子公司承接精装修工程的关联交易公告》已于 2013 年 4 月 27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
网和《证券时报》上,公告编号为 2013-44。
厦门富铭杏博置业有限公司是中航富铭(厦门)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铭置业”)的全资子公司,富铭置业的控
股股东航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因此本次承接工程事项构成
公司关联交易。
③2013 年 7 月 30 日,公司 201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关于控股子
公司承接精装修及加板工程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航建筑承接富铭九天湖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铭九天湖”)
开发的厦门中航城国际社区(C 区)G02G03 地块公共部位、室内精装修及加板工程,工程合同暂定造价为 120,664,884.48
元。《关于控股子公司承接精装修及加板工程的关联交易公告》已于 2013 年 7 月 13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上,
公告编号为 2013-70。
富铭九天湖是富铭置业的全资子公司,富铭置业的控股股东航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技术国际
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因此,本次承接工程事项构成公司关联交易。
④2013 年 7 月 30 日,公司 201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关于控股子公
司承接中航城国际社区(C 区)G04 地块施工工程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航建筑承接富铭九天湖开发的中航城国
际社区(C 区)G04 地块施工总承包工程,工程合同暂定造价为 76,526,300 元。《关于控股子公司承接中航城国际社区(C
区)G04 地块施工工程的关联交易公告》已于 2013 年 7 月 13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上,公告编号为 2013-71。
富铭九天湖是富铭置业的全资子公司,富铭置业的控股股东航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技术国际
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因此,本次承接工程事项构成公司关联交易。
⑤2013 年 7 月 30 日,公司 201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关于控股子
公司承接中航樾府项目 23-36 栋、40 栋、配电房及地下室(含人防)工程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航建筑承接南京
峻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中航樾府项目 23-36 栋、40 栋、配电房及地下室(含人防)工程,工程价格为 15,238.397
万元。《关于控股子公司承接中航樾府项目 23-36 栋、40 栋、配电房及地下室(含人防)工程的关联交易公告》已于 2013
年 7 月 13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上,公告编号为 2013-72。
南京峻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航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的
控股子公司,因此,本次承接工程事项构成公司关联交易。
⑥2013 年 11 月 15 日,公司 2013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关于控股子
公司承接厦门国际社区(C 区)2010JP04-G08 地块地下室一期及 55#楼施工总承包工程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航
建筑承接富铭九天湖开发的厦门国际社区(C 区)2010JP04-G08 地块地下室一期及 55#楼施工总承包工程,合同暂定造价为
2,998.78 万元。《关于控股子公司拟承接工程施工项目的关联交易提示性公告》已于 2013 年 9 月 17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和
《证券时报》上,公告编号为 2013-84。
富铭九天湖是富铭置业的全资子公司,富铭置业的控股股东航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技术国际
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因此,本次承接工程事项构成公司关联交易。
⑦2013 年 11 月 15 日,公司 2013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的《关于控股子
公司参与厦门中航紫金广场项目空调工程投标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航建筑承接厦门中航紫金广场项目空调工程,
工程价格为 76,997,886.27 元。厦门中航紫金广场项目由四个投资主体持有并投资,分别为福建紫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航空技术厦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中航”)、厦门君尚世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君尚”),以及公司参股
35%的厦门紫金中航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金中航”)。《关于控股子公司参与厦门中航紫金广场项目空调工程投标的关
联交易公告》已于 2013 年 10 月 17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上,公告编号为 2013-91;《关于控股子公司中标空
调工程的提示性公告》已于 2013 年 10 月 19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上,公告编号为 2013-93。
厦门中航是公司第一大股东中航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厦门君尚的股东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和公司均
为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欧阳昊先生及总会计师赵扬先生在紫金中航担任董事,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因此本次参与工程投标事项构成公司关联交易。
⑧2013 年 11 月 15 日,公司 2013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控
股子公司承接云南滇池龙岸(北地块)7 区、8 区施工总承包工程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航建筑承接云南尚居地产
有限公司开发的滇池龙岸项目(北地块)7 区、8 区施工总承包工程,工程合同暂定造价为 107,751,284.36 元。《关于控股
子公司拟承接施工总承包工程的关联交易提示性公告》已于 2013 年 10 月 17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上,公告
编号为 2013-92。
云南尚居地产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航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子
公司,因此本次承接工程事项构成公司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上述承接工程关联交易事项中,中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已确认工程款收入共计 13,974.12 万元。
2、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1)2012年3月30日,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会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向中国航空技术
深圳有限公司借款的议案》。公司于2011年7月5日召开的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向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中航”)申请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借款。为保证公司各项业务顺利推进,满足公司发展需
要,股东大会同意公司继续向深圳中航借款,最高余额提高至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年利率为7%-13%(具体借款利率在前述
利率区间内以深圳中航取得的融资成本为准),期限2年。每年支付利息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实际发生借款时,双方将
另行签订具体的借款合同。
2014年3月24日,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向中国航空技术
深圳有限公司借款的议案》,公司于2012年3月30日召开的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向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申请
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借款,期限2年。为保证公司各项业务顺利推进,满足公司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
向深圳中航借款,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期限2年,每年支付利息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