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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报的问询函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26

关于对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

年报的问询函

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 190 号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部在对你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进行审查的过程中,关注到如下事项:

1. 因你公司存在借款违约、建设工程等合同纠纷,相关诉讼金额达8亿元以上,上述诉讼尚处于等待开庭阶段或审理阶段,年审会计师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上述事项对财务报表产生的影响,你公司年报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你公司:

(1)逐项列示金额超过一千万元以上的诉讼事项,说明其产生的原因,你公司是否计提了相应的预计负债,是否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如否,说明原因及合理性;

(2)说明相关诉讼对你公司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可能产生的影响,你公司针对保留意见涉及事项拟采取推动债务和纠纷和解的具体措施,并说明上述措施的可行性、有效性及截至本问询函回函日具体实施进展;

(3)请你公司年审会计师结合上述问题的回复,说明出具保留意见的依据是否充分恰当,是否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规定,是否存在以保

留意见代替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情形。

2. 你公司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34.71亿元,同比下降48.99%,其中第四季度营业收入达9.67亿元,同比增长131.99%;同时,报告期内你公司净利润和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为-10.21亿元和-11.07亿元,同比分别下降6.66%和13.61%。请结合行业情况,说明全年和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同比变动幅度差异较大、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同比变动幅度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3. 你公司报告期末预付账款金额达38.82亿元,其中一年以上账龄的预付款项占比高达80.99%,其他流动资产中的预付款项类科目金额达38.22亿元。请你公司:

(1)列示预付款项类余额超千万元的预付对象情况,说明相关预付款项是否符合商业逻辑、行业惯例,预付对象与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是否存在向关联方预付账款长期未收回的情形,并进而是否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形;

(2)说明主要预付项目的进展、截止回函日期后结转情况及你公司拟采取降低预付款项类金额的措施;

(3)请年审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

4. 你公司报告期末新增对关联方汪清县振发投资有限公司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余额较上一年末分别新增0.45亿元和1.13亿元,请说明上述应收关联公司款项形成原因,涉及的交易事项是否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如适用),交易价格是否公允,付款期

限是否超过协议安排,如是,请进一步说明是否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或财务资助。请年审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

5. 你公司报告期末一年以内账龄的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达22.62亿元,占营业收入比例达65.17%,应收账款周转率从2019年的2.17降为1.18。请你公司结合业务开展情况,并与同行业上市公司进行比较,说明出现上述情况的原因,是否存在销售政策、信用政策不当放宽等情形。请年审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

6. 你公司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减值准备转回金额达1.92亿元,占计提金额比例达111.42%,请你公司按欠款对象说明所转回减值准备对应的款项发生时间、金额、减值准备的计提时间、转回理由及合理性,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说明和评估你公司预期损失率的确定依据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

7. 你公司报告期末货币资金账面余额33.70亿元,受限资金30.70亿元,其中在控股股东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余额及应收利息余额为28.92亿元;负债中列示的金融有息负债账面余额91.21亿元,其中未能如期偿还债务本息合计21.67亿元。上述情形均被年审会计师列为审计意见的强调事项,认为你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定期存款及其应收利息到期能否收回存在不确定性,且你公司偿还到期债务的能力具有不确定性。请你公司结合控股股东经营及财务状况、你公司偿债能力及现金流情况,说明控股股东是否在实质上构成对你公司的资金占用,你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不确定性,并说明你公司未来收回相关款项、拟改善公司现金流水平的具体措施。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6月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同时抄送派出机构。涉及需披露的,请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2021年5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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