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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旭蓝天: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7-07

证券代码:000040 证券简称:东旭蓝天 公告编号:2020-041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7月3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7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长黄志良先生,本次会议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变更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一致推选董事王甫民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总经理变更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聘任王甫民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财务总监变更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聘任王正军先生(简历附

后)兼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聘任董辰京先生、邹德育先生、陈巍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提名刘军先生及王正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上述补选事项完成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上述5项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现行《公司章程》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7、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七日

附件:简历

王甫民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沈阳理工大学,机械设计本科学历,2009年8月加入东旭集团,曾任河北东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成都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采购部长、河南安彩高科彩玻三厂包装车间副主任、项目部副部长、成都电子玻璃有限公司设备资材部部长、成都电子玻璃有限公司屏成型副主任、河南安彩高科彩玻二厂屏成型整备系长、河南安阳机床厂研究所技术主管等职务。2015年10月起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等职务。截至目前,王甫民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王甫民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和公开谴责,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王正军先生,1974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经济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本科学历。曾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财务助理、财务主管、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分析师、机构部总经理、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非独立董事等职。现任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王正军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王正军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和公开谴责,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董辰京先生,1965年生,中国共产党党员,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EMBA硕士,曾任三星电子中国区无线事业部副总裁、HTC中国区高级副总裁、TCL通讯中国区副总裁、汉能薄膜发电集团高级副总裁。2017年加盟东旭集团任副总裁,

现协助总经理负责各业务板块相关经营管理工作。

截至目前,董辰京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董辰京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和公开谴责,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邹德育先生,1974年生,中山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注册咨询师,曾任中广核太阳能开发有限公司开发部经理、招商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联合光伏集团有限公司首席项目官、中利腾晖新能源公司执行总裁。2017年入职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现全面负责新能源板块经营管理工作。

截至目前,邹德育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邹德育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和公开谴责,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陈巍先生,1981年生,燕山大学机械设计与自动化学士,曾任北汽福田欧洲事业部管理总监、国际贸易公司人力资源总监兼俄罗斯销售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万达金融集团人力行政中心副总经理、万达网络科技集团人力行政中心副总经理兼智慧生活事业群副总裁、万达商管集团北区人力行政中心总经理。2017年5月起,任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现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分管公司人力资源及绩效考核工作。

截至目前,陈巍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陈巍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和公开谴责,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刘军先生,1964年生,中国共产党党员,毕业于郑州轻工业大学机械制造工艺及设备专业,本科学历,曾任河南安彩高科车间主任、安彩集团资产管理部长兼党群工作部长。2010年就职东旭集团,历任四川旭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集团采购与工程管理中心总经理、集团建设风控中心总经理、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风控总监。现任东旭集团行政部总经理。

截至目前,刘军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刘军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和公开谴责,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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