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6月7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6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长黄志良先生,本次会议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安徽东旭康图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贷款5000万元展期事项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经营需要,东旭康图拟向安徽金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5000万元贷款展期,期限1年,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安徽东旭康图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贷款5000万元展期事项提供担保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