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40 证券简称:东旭蓝天 公告编号:2019-073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卢召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夏志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磊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33,065,250,904.20 | 34,423,044,803.15 | -3.94%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4,457,963,029.23 | 14,500,442,724.54 | -0.29% |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1,156,245,375.15 | -33.01% | 6,388,916,198.60 | 20.6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9,039,201.65 | -121.83% | 73,669,351.07 | -94.76%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9,555,070.10 | -118.84% | -3,929,349.67 | -101.2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1,450,979,176.93 | 141.64%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3 | -120.00% | 0.050 | -95.24%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13 | -120.00% | 0.050 | -95.24%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13% | -0.89% | 0.51% | -11.04%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81,919,733.55 | 主要因处置物流子公司产生的投资收益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0,927,574.04 | 因公司能源环保业务属于国家鼓励方向而收到的政府补助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2,073,810.92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299,496.45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6,726,313.69 | 主要系公司对政府的公益性捐赠支出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639,711.69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744,111.16 |
合计 | 77,598,700.74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60,783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一般法人 | 39.04% | 580,419,914 | 423,673,200 | 质押 | 576,673,200 | ||
前海开源基金-浦发银行-国民信托-国民信托·证通7号单一资金信托 | 基金、理财产品等 | 3.29% | 48,903,601 | 0 | ||||
国泓资产-宁波银行-西藏信托-鼎证47号单一资金信托 | 基金、理财产品等 | 2.36% | 35,136,002 | 0 | ||||
海富通基金-宁波银行-民生信托-中国民生信托·至信167号宝安定增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基金、理财产品等 | 1.96% | 29,068,866 | 0 | ||||
山高(烟台)卓越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境内一般法人 | 1.80% | 26,743,460 | 0 | ||||
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产品 | 基金、理财产品等 | 1.80% | 26,740,000 | 0 |
#深圳铭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铭泰二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理财产品等 | 1.78% | 26,451,000 | 0 | ||
#深圳市前海聚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聚优诚投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理财产品等 | 1.64% | 24,401,209 | 0 | ||
#深圳市北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泰稳健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理财产品等 | 1.14% | 16,960,045 | 0 | ||
#深圳铭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铭泰一期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理财产品等 | 1.07% | 15,874,074 | 0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156,746,714 | 人民币普通股 | 156,746,714 | |||
前海开源基金-浦发银行-国民信托-国民信托·证通7号单一资金信托 | 48,903,601 | 人民币普通股 | 48,903,601 | |||
国泓资产-宁波银行-西藏信托-鼎证47号单一资金信托 | 35,136,002 | 人民币普通股 | 35,136,002 | |||
海富通基金-宁波银行-民生信托-中国民生信托·至信167号宝安定增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29,068,866 | 人民币普通股 | 29,068,866 | |||
山高(烟台)卓越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26,743,460 | 人民币普通股 | 26,743,460 | |||
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产品 | 26,74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6,740,000 | |||
#深圳铭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铭泰二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26,451,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6,451,000 | |||
#深圳市前海聚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聚优诚投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24,401,209 | 人民币普通股 | 24,401,209 | |||
#深圳市北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6,960,045 | 人民币普通股 | 16,960,045 |
北泰稳健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
#深圳铭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铭泰一期证券投资基金 | 15,874,074 | 人民币普通股 | 15,874,074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截止报告期末,尚未获悉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亦尚未获悉是否属于《上市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 上述股东中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如下: 1、深圳铭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铭泰二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通过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26,451,000股。 2、深圳市前海聚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聚优诚投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通过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24,401,209股。 3、深圳市北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泰稳健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通过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16,960,045股。 4、深圳铭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铭泰一期证券投资基金通过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15,874,074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变动比率 | 变动说明 |
应收票据 | 184,970,760.44 | 309,904,124.28 | -40.31% | 主要系上期尚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本期到期并终止确认 |
其他应收款 | 592,531,793.61 | 1,019,210,727.88 | -41.86% | 主要系收回外部单位往来款的影响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0.00 | 19,765,357.37 | -100.00% |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报表列报项目,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转入债权投资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债权投资 | 10,000,000.00 | 0.00 | 100.00% |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报表列报项目,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转入债权投资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4,316,812.51 | 0.00 | 100.00% |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报表列报项目,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转入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22,518,676.32 | 16,672,765.84 | 35.06% | 主要系本期生产性生物资产投资增加的影响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368,357,930.40 | 3,165,292,114.79 | 38.01% | 主要系预付新能源电站投资款及PPP项目投资款的增加 |
应付票据 | 49,619,917.50 | 84,470,000.00 | -41.26% | 主要系本期使用应付票据结算减少 |
应交税费 | 114,056,900.67 | 206,207,534.16 | -44.69% | 主要系本期缴纳企业所得税导致应交税费减少 |
其他流动负债 | 435,528,678.48 | 674,076,689.68 | -35.39% | 主要系上期尚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本期到期并终止确认 |
预计负债 | 1,195,657.31 | 1,910,661.07 | -37.42% | 主要系上期部分未决诉讼败诉并已承担赔偿责任的影响 |
二、利润表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
营业成本 | 5,665,949,737.22 | 4,353,634,452.10 | 30.14% | 本期营业收入增加相应变动 |
其他收益 | 21,147,231.25 | 7,994,384.73 | 164.53% | 主要系本期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较上年同期增加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83,574,402.76 | 1,337,649,699.41 | -93.75% | 主要系上期剥离地产产生投资收益的影响 |
资产减值损失 | -25,155,337.29 | -100.00% |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报表列报项目 | |
信用减值损失 | -30,582,921.22 | -100.00% |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报表列报项目 |
利润总额 | 94,089,147.54 | 1,592,513,371.27 | -94.09% | 主要系上期剥离地产产生投资收益的影响 |
所得税费用 | 20,712,012.27 | 180,780,859.95 | -88.54% | 主要系上期剥离地产产生投资收益的影响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3,669,351.07 | 1,404,604,197.63 | -94.76% | 主要系上期剥离地产产生投资收益的影响 |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50,979,176.93 | -3,484,908,698.24 | 141.64% | 主要系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于本期收回的影响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12,361,142.96 | 1,277,202,123.39 | -234.07% | 主要系上期剥离地产业务的影响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45,585,508.56 | -2,321,248,926.83 | 42.03% | 主要系上年同期到期债务还款金额较大的影响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2019年01月01日-2019年09月30日 | 电话沟通 | 个人 | 公司电话记录簿 |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