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30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会同意聘任王正军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王正军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其任职资格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
王正军先生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010-63541562 0755-82367726
电子邮箱:SZ000040@dong-xu.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菜园街1号
邮政编码:518001
特此公告。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三十一日
附件:王正军简历王正军,男,1974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经济管理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本科学历。曾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财务助理、财务主管、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分析师、机构部总经理、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非独立董事等职。
截至本公告日,王正军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王正军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和公开谴责,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