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九届董事会二〇二一年度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25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1月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公司现有董事九人,全体董事出席会议。本公司监事列席会议。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关于同意中集安瑞科投资控股(深圳)有限公司向鞍钢中集(营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中集安瑞科投资控股(深圳)有限公司按照所持鞍钢中集(营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钢中集”)的股权比例向鞍钢中集提供人民币1,000万元的财务资助,借款年利率3.48%,期限1年。鞍钢中集的其他股东以同等条件提供财务资助。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25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