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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集集团: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0-10

声 明

本募集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封面签署日,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主承销商已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主承销商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因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公司债券未能按时兑付本息的,主承销商承诺负责组织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相应还本付息安排。债券受托管理人承诺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的规定、募集说明书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文件的约定,履行相关职责。发行人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或者公司债券出现违约情形或违约风险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承诺及时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等方式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与发行人、增信机构(如有)、承销机构及其他责任主体进行谈判,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债券受托管理人承诺,在受托管理期间因其拒不履行、迟延履行或者其他未按照相关规定、约定及债券受托管理人声明履行职责的行为,给债券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场所

及其他主管部门对本期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列明的信息或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特别审慎地考虑本募集说明书第二节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重大事项提示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

一、本期债券发行

本期债券评级为AAA级。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2019年6月30日)未经审计合并报表中的股东权益为5,368,578.60万元;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53,966.00万元、250,924.20万元和338,043.60万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214,311.27万元(2016年、2017年和2018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截至2019年6月30日,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67.18%,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58.98%。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的条件。

二、质押式回购

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符合标准质押式回购条件。

三、评级结果及跟踪评级安排

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AAA评级结果表示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

信用评级机构对发行人和本期债券的评级是一个动态评估的过程,如果未来信用评级机构调低对发行人主体或者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本期债券的市场价格将可能随之发生波动,从而给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造成损失。

自本期债券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中诚信将对发行人进行持续跟踪评级,持续跟踪评级包括定期跟踪评级和不定期跟踪评级。跟踪评级期间,中诚信将持续关注发行人或本期债券相关要素出现的重大变化及其他存在或可能出现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等因素,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动态反映发行人的信用状况。跟踪评

级结果将同时在中诚信网站和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布,且交易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不晚于在中诚信网站、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并同时报送发行人、监管部门等。

四、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合格投资者应当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且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五、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上市交易申请,并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挂牌(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目前本期债券符合在深交所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经营业绩、财务状况、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交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在上市前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会在除深交所以外的其它交易场所上市。

六、利率波动对本期债券的影响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且本期债券存续期可能跨越多个利率调整周期,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期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七、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2016-2018年末及2019年6月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8.60%、66.89%、

67.02%及67.18%,资产负债率水平较高。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已产生的有息负债余额分别为5,634,212.70万元、5,232,745.10万元、6,238,259.20万元及6,551,997.70万元。发行人已产生的有息负债余额较大,且呈波动上升趋势。如果发行人无法有效控制债务规模,将对发行人的偿债能力带来压力,而不断增加的融资费用也将影响发行人的盈利能力。

八、应收款项金额较大的风险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分别为1,306,226.60万元、1,777,359.00万元、1,931,946.60万元及2,157,180.60万元,其他应收款分别为939,909.60万元、828,323.60万元、1,127,614.40万元和911,987.60万元,长期应收款分别为1,322,024.20万元、1,288,054.00万元、1,387,436.90万元和1,421,348.10万元,三项合计占当期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8.63%、29.81%、27.99%和27.45%。发行人应收款项金额较大,如应收款项回收不及时,可能会对发行人的现金流情况造成影响。

九、受限资产占比较高的风险

截至2019年6月末,发行人受限资产总额为1,055,453.10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为6.45%,占净资产的比重为19.66%,受限资产占净资产的比重较高。发行人受限资产主要为受到限制的长期应收款,占受限资产总额的77.46%,受限原因为用于抵押贷款。若未来发行人未能按时、足额偿付金融机构借款导致公司资产被冻结和处置,将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偿债能力及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

十、主营业务依赖集装箱业务的风险

2016年至2018年及2019年1-6月,发行人的集装箱业务收入分别为1,048,575.80万元、2,420,054.40万元、3,046,496.90万元及1,087,042.90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分别为20.52%、31.72%、32.58%及25.45%。2016年,全球处于经济增长低迷及贸易不景气当中,集运供需失衡和运价持续走低使得集运业陷入全行业亏损的境地。同时多家航运公司近两年相继展开并购和重组,延缓了资本投资和对新箱的采购。以上因素均导致了2016年大部分时间市场对集装箱需求的减少和集装箱售价的走低。2017年及2018年,随着全球经济复苏,国际贸易恢复增长,美国和欧元区经济普遍回暖,新兴的局部区域市场增长回升。中国经济运行总体呈现稳中向好的态势,供给侧改革效果显著。受惠于良好的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集装箱制造的需求亦呈回暖形式,订单增加,收入大幅增长。2019年上半年,全球经济增长出现放缓,叠加全球贸易摩擦持续紧张的影响,导致全球集运增速大幅放缓2018年受贸易摩擦影响导致的抢出口透支了2019年的出口货量,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2019年集运需求的放缓速度,需求放缓以及贸易摩擦给市场带来的悲观情绪使得客户减少了对新箱的采购力度。而

受钢材等原材料价格同比下滑,以及行业市场竞争加剧等因素的影响,新箱价格同比2018年也有所下降。2019年上半年,发行人集装箱销量及营业收入同比均有所下滑。集装箱业务是发行人第一大主业,一旦集装箱行业受宏观经济形势的影响,产生周期性波动,将可能对发行人的经营造成较大的冲击。

十一、非经常性损益占净利润比例较高的风险

发行人非经常性损益主要由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的净收益、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等构成。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扣除所得税影响后非经常性损益合计分别为2,824.00万元、114,217.40万元、112,182.70万元和22,963.20万元,占当期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3.84%、36.16%、27.57%和20.83%。其中,发行人2017年非经常性损益占净利润的比例较高,主要来自于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的净收益;2018年非经常性损益主要来自于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和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2019年1-6月,发行人非经常性损益主要系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考虑到非经常性损益具有偶发性等特点,发行人可能面临盈利水平波动较大的风险。

十二、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波动较大的风险

近年来,受宏观经济与集装箱行业景气度的影响,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波动较大,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1-6月发行人的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分别为234,161.90 万元、446,483.10万元、14,073.20万元和-210,241.20万元。未来宏观环境及集装箱行业的变动都有可能造成发行人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的波动,从而产生一定的风险。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充足程度对维持公司正常的经营运作至关重要,如果公司不能有效规划和控制业务发展的规模和速度,并实现较快的销售回款,公司经营活动的净现金流量可能持续为负数或进一步下降,公司将可能面临阶段性现金流量不足的风险和资金周转压力。

十三、贸易保护主义和逆全球化的风险

美国推行的贸易保护措施、英国脱欧、以及欧洲各国政治大选等逆全球化倾向,给全球贸易复苏带来更大的不确定性,给世界经济增长带来威胁。受贸易摩擦影响,国内外环境正在发生重要且影响深远的变化,2019 年,全球贸易格局不确定性加剧,以美国为首的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导致中国对外贸易产生一定程度上进出口平衡的压

力。发行人的部分主营业务将受到全球贸易保护主义和逆全球化的影响,比如反垄断、反补贴和反倾销调查等,且贸易摩擦影响对发行人集运业务具有一定影响,可能出现经营业绩大幅下滑的风险。

十四、本期债券发行对象及上市流通

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积极申请本期债券在深交所上市流通。由于具体上市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并依赖于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或核准,发行人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深交所上市。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发行人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深交所上市后本期债券持有人能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

十五、债券持有人会议

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于所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出席会议但明示表达不同意见或弃权的债券持有人、持有无表决权的本期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公司债券的持有人,下同)均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的任何有效决议的效力优先于包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主体就该有效决议内容做出的决议和主张。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同意并接受发行人为本期债券制定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十六、投资者须知

投资者购买本期债券,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的投资判断。中国证监会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核准及本期债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不表明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保证。本期债券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十七、分期发行债券更名事项

本次债券于2018年11月13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国

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858号)。由于债券发行跨年度,按照公司债券命名惯例,本期债券名称由封卷时的“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变更为“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本期债券发行公告文件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评级报告及发行公告等文件涉及本期债券名称均为“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本次债券其他非公告申报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主承销商出具的核查意见、法律意见书、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及其他非申报文件均不做变更,且上述文件法律效力不受影响,相关约定及意见等均适用于“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十八、本期债券的核准情况及发行规模

2018年9月6日,发行人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同意发行人申请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含120亿元)的公司债券;债券期限不超过15年(含15年)(可续期公司债券不受此限)。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品种、各品种的期限和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市场情况和发行时公司资金需求情况予以确定。

2018年9月26日,发行人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申请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的公司债券;债务期限不超过15年(含15年)(可续期公司债券不受此限)。

2018年11月13日,本次债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1858号文核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20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债券拟分期发行,其中首期自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债券发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发行完毕,剩余数量将按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的发展状况和资金需求,自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债券发行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发行完毕。

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项下第二期发行,发行规模为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

十九、报告期内的重大事项披露情况

1、截至2018年末,发行人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内容

详见2019年1月3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当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的公告》。

2、报告期内,发行人子公司中集安瑞科投资控股(深圳)有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内容详见2019年1月3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重大诉讼的公告》。

3、报告期内,发行人董事变动人数超过三分之一,内容详见 2019年6月3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九届董事会 2019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目 录

声 明 ...... 2

重大事项提示 ...... 4

目 录 ...... 11

释 义 ...... 13

第一节 发行概况 ...... 17

一、本期发行的基本情况 ...... 17

二、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 21

三、认购人承诺 ...... 23

四、发行人与本期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 24

第二节 风险因素 ...... 26

一、本期债券的投资风险 ...... 26

二、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 27

第三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 ...... 34

一、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 ...... 34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 34

三、报告期内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变动情况 ...... 35

四、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 36

第四节 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 ...... 38

一、具体偿债计划 ...... 38

二、偿债资金主要来源 ...... 38

三、偿债应急保障方案 ...... 38

四、偿债保障措施 ...... 38

五、发行人违约责任 ...... 40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42

一、发行人概况 ...... 42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 ...... 42

三、发行人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50

四、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情况 ...... 50

五、发行人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 51

六、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 53

七、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 53

八、公司治理结构及组织结构 ...... 60

九、发行人独立性 ...... 65

十、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 66

十一、发行人合法合规情况 ...... 68

十二、发行人主要业务情况 ...... 68

十三、发行人所在行业状况 ...... 74

十四、发行人竞争优势及发展战略 ...... 79

十五、关联交易 ...... 82

十六、最近三年内发行人是否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或者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 88

十七、发行人的信息披露事务及投资者关系管理 ...... 88

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 ...... 89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 89

二、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合并报表编制方法和范围重大变化情况 ........ 89三、报告期财务报表 ...... 93

四、报告期合并报表范围变化 ...... 99

五、报告期发行人财务指标 ...... 100

六、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01

七、截至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有息债务情况 ...... 126

八、重大或有事项或承诺事项 ...... 127

九、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 129

十、公司受限资产情况 ...... 129

十一、本期债券发行后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 ...... 130

十二、发行人重大未决诉讼及仲裁事项 ...... 131

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 ...... 133

一、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数额 ...... 133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 133

三、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运用计划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 133

四、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 134

五、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 ...... 135

六、公司关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承诺 ...... 135

第八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 ...... 136

一、债券持有人行使权利的行使 ...... 136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主要条款 ...... 136

第九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 ...... 146

一、债券受托管理人聘任及受托管理协议签订情况 ...... 146

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主要条款 ...... 146

第十节 发行人、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声明 ...... 162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 193

一、备查文件 ...... 193

二、备查文件查阅时间及地点 ...... 193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词汇具有以下含义: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集团公司、中集集团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债券指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1858号文核准,拟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总规模不超过120亿元的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
本期债券、本期公司债券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本期发行指本期债券的发行
募集说明书发行人为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作的《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中信建投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登记机构、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信用评级机构、中诚信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律师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普华永道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章程》《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香港联交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香港结算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为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合格投资者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知悉并自行承担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并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规定的合格投资者资质条件的投资者
债券持有人根据证券登记机构的记录显示在其名下登记拥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适当性管理办法》

《适当性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受托管理协议》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董事会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股东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集装箱具有一定强度、刚度和规格,专供周转使用的大型装货容器
干货集装箱也称杂货集装箱,这是一种通用集装箱,用以装载除液体货、需要调节温度货物及特种货物以外的一般件杂货
冷藏集装箱一种附有冷冻机设备,并在内壁敷设热传导率较低的材料,用以装载冷冻、保温、保鲜货物的集装箱
特种集装箱不遵循集装箱国际标准,尺寸形状根据用途来确定的集装箱
TEUTwenty Equivalent Unit,也称标准箱,为长20英尺、高8英尺6寸、宽8英尺的集装箱的容量统计单位,是集装箱的标准计量单位
底盘汽车上由传动系、行驶系、转向系和制动系四部分组成的组合
SOE南通太平洋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春和集团春和集团有限公司
中海集运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中海集运(香港)中海集装箱运输(香港)有限公司
YCRO烟台中集来福士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SCRO、来福士、莱佛士中集来福士海洋工程(新加坡)有限公司
LNGLiquefied Natural Gas,即液化天然气,主要成分为甲烷
LPGLiquefied Petroleum Gas,即液化石油气,主要成分为丙烷和丁烷
CNGCompressed Natural Gas,即压缩天然气,是天然气加压(超过3,600磅/平方英寸)并以气态储存在容器中
中石油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新奥燃气新奥燃气控股有限公司,一家从事城市管道燃气业务的港交所上市公司
中化国际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国内规模最大的国际标准液体化工品物流服务商
中集安瑞科、安瑞科中集安瑞科控股有限公司
中集财务公司中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中集融资租赁公司

中集融资租赁公司中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中集海工中集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中集前海租赁中集前海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
中集来福士中集来福士海洋工程(新加坡)有限公司
中集天达深圳中集天达空港设备有限公司
中集车辆(集团)/车辆集团中集车辆(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永旺天津永旺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SOEGSOEG PTE LTD
安瑞科深圳中集安瑞科投资控股(深圳)有限公司
COSCOChina Ocean Shipping(Group) Company,即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中国大陆最大的航运企业,全球最大的海洋运输公司之一
EVERGREEN长荣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全球最大的海洋运输公司之一
MAERSK马士基集团,世界最大的海洋运输公司之一
MSCMediterranean Shipping Company,地中海航运公司,世界主要集装箱航运公司之一
NYKNippon Yusen Kaisha,日本邮船株式会社,世界最大的海洋运输公司之一
OOCLOrient Overseas Container Line,东方海外货柜航运有限公司,世界主要集装箱航运公司之一
Clarksons克拉克森,一家伦敦海运咨询公司
Jackup自升式钻井平台,使用平台自身的升降机构将桩腿插入海底泥面以下的设计深度,平台升离海平面一定高度钻井作业的钻井平台
Semi-submersible半潜式钻井平台,具有潜没在水下的浮体(下体或沉箱)并由立柱连接浮体和上部甲板,作业时处于漂浮状态的钻井平台
Drill Ships钻井船,一种在机动船或驳船上布置钻井设备的浮船式钻井平台
IBC复合型中型散装容器,规格有820L、1000L、1250L,可以多次重复使用,在灌装、储运和运输时能明显地降低成本
SGIL代表“安全、绿色、智能、轻量化”理念的新型集装箱,S-Secure,G-Green,I-Intelligence,L-Light
ISO9001:2000ISO9000系列国际质量管理体系的一个内容,9001为标准号,2000为版本号
ISO9001:2008ISO9000系列国际质量管理体系的一个内容,9001为标准号,2008为版本号
ISO/TS16949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于2002年3月公布的汽车行业生产件与相关服务件组织实施ISO9001:2000质量体系的一项特殊要求
美国ABS美国船级社
法国Bv法国船级社

英国Llycd’s

英国Llycd’s英国劳氏船级社
中国CCS中国船级社
欧元在由多个欧盟成员国组成的欧元区通用的货币
美元美国法定货币
港元香港法定货币
美国美利坚合众国
香港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内资股本公司发行的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的普通股,以人民币认购或入账列作缴足
H股本公司的普通股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的境外上市外资股,于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
最近三年、近三年2016年、2017年和2018年
近三年末2016年末、2017年末和2018年末
报告期2016年、2017年、2018年和2019年1-6月
最近一年末2018年末、2018年12月31日
最近一期末2019年6月末、2019年6月30日
工作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
交易日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营业日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元、千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新金融工具准则财政部颁布的自2018年1月1日起分阶段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财会〔2018〕15号文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FCCLFujitsu Client Computing Limited

第一节 发行概况

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是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债券信息披露内容及格式准则第23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1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发行人实际情况编写,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的详细资料。

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是根据本募集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发行的。除发行人董事会和主承销商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一、本期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1、中文名称: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英文名称:China International Marine Containers(Group)Co., Ltd.

3、法定代表人:王宏

4、住所: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工业区港湾大道2号中集研发中心8楼(办公)

5、邮政编码:518067

6、成立日期:1980年1月14日

7、注册资本:人民币2,977,819,686元

8、股票简称及代码:中集集团(000039.SZ)、中集集团(2039.HK)

9、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18869509J

10、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于玉群

11、联系电话:0755-26691130

12、传真:0755-26826579

13、网址:www.cimc.com

14、经营范围:制造修理集装箱及其有关业务,利用该公司现有设备加工制造各类零部件结构件和有关设备,并提供以下加工服务:切割、冲压成型、铆接、表面处

理,包括喷沙喷漆、焊接和装配;集装箱租赁。

(二)核准情况

2018年9月6日,发行人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同意发行人申请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含120亿元)的公司债券;债券期限不超过15年(含15年)(可续期公司债券不受此限)。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品种、各品种的期限和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市场情况和发行时公司资金需求情况予以确定。

2018年9月26日,发行人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申请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的公司债券;债务期限不超过15年(含15年)(可续期公司债券不受此限)。

2018年11月13日,本次债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1858号文核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20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债券拟分期发行,其中首期自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债券发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发行完毕,剩余数量将按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的发展状况和资金需求,自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债券发行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发行完毕。

(三)本期债券及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1、发行主体: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本次债券名称: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

3、本次发行总额:不超过120亿元(含120亿元),分期发行。具体分期发行方案待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及发行人需求确定。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项下第二期发行。

4、本期债券名称: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5、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

6、债券期限:3年。

7、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次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票面利率将以公开方式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进行询价后,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确

定本次债券的票面利率簿记建档区间,投资者直接向簿记管理人发出申购订单,簿记管理人负责记录申购订单,最终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申购情况确定本次债券的最终发行利率。

8、债券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9、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将以公开方式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发行。

10、发行对象:本期公司债券拟向具备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且符合《管理办法》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11、配售规则:本期债券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按集中配售原则进行配售。

12、网下配售原则: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公司将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到高对申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原则上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

13、债券形式: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

14、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不计复利,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15、发行首日与起息日:本期债券发行首日为2019年10月14日,本期债券起息日为2019年10月15日。

16、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确定。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7、付息日:2020年至2022年间每年的10月15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18、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2年10月1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19、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20、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券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21、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

22、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期债券将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门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23、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对发行人进行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

24、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5、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6、承销方式: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7、上市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

28、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有息债务。

29、质押式回购安排: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30、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四)本期发行及上市安排

1、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表: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19年10月10日
发行首日2019年10月14日
发行期限2019年10月14日至2019年10月15日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法定代表人:王常青联系人:欧阳程、宋雁翔、李晨毓、柏龙飞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B座22层电话:0755-23914957传真:010-65608445

(四)发行人律师: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旁香港中旅大厦第二十二A、二十三A层

负责人:高树

联系人:郑忠林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旁香港中旅大厦第二十二A、二十三A层

联系电话:0755-83025555

传真:0755-83025058

(五)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人:周伟然、曹翠丽、蔡智锋

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16号京基100-A座34楼

联系电话:0755-82618669

传真:0755-82618800

(六)信用评级机构: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青浦区工业园区郏一工业区7号3幢1层C区113室

评级机构负责人:闫衍联系人:邬敏军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0号安基大厦24楼联系电话:021-60330988传真:021-60330991

(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专项偿债账户

开户名: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蛇口支行账号:411900047810103

(八)本期债券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负责人:王建军电话:0755-88668888传真:0755-88666149

(九)本期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5楼负责人:周宁电话:0755-21899999传真:0755-21890000

三、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及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期债券的人)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

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三)债券持有人会议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程序要求所形成的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具有约束力。

(四)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五)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四、发行人与本期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截至2019年9月20日,牵头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中集集团(000039.SZ)共计594,314股,其中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业务股票账户持仓569,354股,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股票账户持仓24,960股。

截至2019年6月30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发行的“16海运集装MTN003”(证券代码为101658060.IB)5,200,000张,面值人民币5.2亿元,其中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业务股票账户持仓2,800,000张,面值人民币2.8亿元,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股票账户持仓2,400,000张,面值2.4亿元;持有发行人发行的“18海运集装MTN002” (证券代码为101801217.IB)2,000,000张,面值人民币2亿元,其中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股票账户持仓2,000,000张,面值2亿元;持有发行人发行的“18海集Y1”(证券代码112808.SZ)1,500,000张,面值1.5亿元,其中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股票账户持仓1,500,000张,面值1.5亿元。

截至2019年6月30日,发行人与牵头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项目经办人员不存在重大利害关系。

截至2019年6月30日,主承销商中信建投未持有中集集团(000039.SZ)的股票和债券。截至2019年6月30日,发行人与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项目经办人员不存在重大利害关系。

除上述中介机构及相关披露事项外,截至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与所聘请的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其他中介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高级管理人

员及项目经办人员不存在重大利害关系。

第二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特别审慎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本期债券的投资风险

(一)利率风险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且本期债券存续期可能跨越多个利率调整周期,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期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流动性风险

本期债券在深交所上市交易。由于本期债券上市事宜需要在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发行人无法保证本期债券能够按照预期上市交易,也无法保证本期债券能够在二级市场有活跃的交易。在上市或交易流通之前,本期债券可能难以交易变现,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三)偿付风险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受国家政策法规、行业和市场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发行人的经营活动可能没有带来预期的回报,进而使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资金,可能影响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期偿付。

(四)资信风险

发行人目前资产质量和流动性较好,能够按时偿付债务本息,且发行人在报告期内与其主要客户发生的重要业务往来中,未曾发生违约事项。在未来的业务经营中,发行人将继续秉承诚信经营的原则,严格履行所签订的合同、协议或其他承诺。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如因客观原因导致发行人资信状况发生不利变化,亦将可能使本期债券投资者受到不利影响。

(五)评级风险

发行人无法保证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不会发生负面变化。如果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和/或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在本期债券存续

期内发生负面变化,本期债券的市场交易价格将可能发生剧烈波动,甚至导致本期债券无法在深交所进行上市交易。

(六)本期债券安排所特有的风险

尽管在本期债券发行时,发行人已根据现时情况安排了偿债保障措施来保障本期债券按时还本付息,但是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可能由于不可控的市场、政策、法律法规变化等因素导致目前拟定的偿债保障措施不完全或无法完全履行,进而影响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二、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一)财务风险

1、应收款项金额较大的风险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分别为1,306,226.60万元、1,777,359.00万元、1,931,946.60万元及2,157,180.60万元,其他应收款分别为939,909.60万元、828,323.60万元、1,127,614.40万元和911,987.60万元,长期应收款分别为1,322,024.20万元、1,288,054.00万元、1,387,436.90万元和1,421,348.10万元,三项合计占当期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8.63%、29.81%、27.99%和27.45%。发行人应收款项金额较大,如应收款项回收不及时,可能会对发行人的现金流情况造成影响。

2、存货跌价的风险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存货分别为1,740,951.50万元、1,925,832.70万元、2,733,532.40万元和3,272,182.80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13.97%、14.75%、17.20%和20.01%,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末存货金额占总资产比重持续上升,虽然已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足额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但整体看,发行人存货金额较大、占总资产比重相对较高。在经济上行时,存货增加会给企业带来收益;而市场供求发生变化时,存货存在发生跌价损失的风险。

3、汇率波动导致的风险

发行人业务的主要收入货币中美元占比较大,而主要支出货币为人民币。目前我国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揽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人民币在资本项下仍处于管制状态。由于人民币的币值受国内和国际经济、政治形势和货

币供求关系的影响,未来人民币兑其他货币的汇率可能与现行汇率产生较大差异。因此,发行人存在因人民币兑其他货币的汇率波动所产生的潜在外汇风险,从而影响发行人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4、金融衍生品投资风险

为规避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发行人通过购买外汇远期或期权合约和利率掉期合约锁定汇率和利率空间,从而保证能够获得较为稳定的经营利润。2016年末及2017年末,发行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中衍生金融负债及套期工具合计分别为2,008.20万元及302.50万元。2018年末,发行人衍生金融负债中外汇远期合约、外汇期权合约、货币互换合约合计为4,142.10万元;2019年6月末,发行人衍生金融负债中,外汇远期合约、外汇期权合约、货币互换合约合计为9,485.20万元如果将来汇率和利率波动,可能给发行人带来一定的损失。

5、资产负债率水平较高的风险

2016-2018年末及2019年6月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8.60%、66.89%、

67.02%及67.18%,资产负债率水平较高。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已产生的有息负债余额分别为5,634,212.70万元、5,232,745.10万元、6,238,259.20万元及6,551,997.70万元。发行人已产生的有息负债余额较大,且呈波动上升趋势。如果发行人无法有效控制债务规模,将对发行人的偿债能力带来压力,而不断增加的融资费用也将影响发行人的盈利能力。

6、速动比率较低的风险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速动比率分别为0.78、0.77、0.74和0.67,均小于1。发行人的短期资金充足,声誉和信用记录较好,并与多家商业银行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但如果未来企业短期债务周转出现不利情况,可能影响发行人短期的偿债能力。

7、流动负债占比较高的风险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的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4,624,921.50万元、5,142,175.90万元、7,353,616.10万元和7,393,250.90万元,占总负债的比分别为54.11%、58.86%、

69.06%和67.29%。发行人的短期负债余额较高,占总负债的比较大,可能导致短期偿债压力较大的风险。

8、所有者权益结构不稳定的风险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的所有者权益主要由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其他权益工具及未分配利润组成,其中未分配利润分别为1,749,505.30万元、1,973,449.40万元、2,208,276.90万元和2,102,041.80万元,占所有者权益的比分别为44.70%、

45.64%、42.14%和39.15%,占比较高。若未来发行人出现持续股利分配情形,将对发行人所有者权益结构稳定性造成不利影响。

9、浮息银行借款利息支出提高的风险

发行人有息负债包括固定利率计息及浮动利率计息的有息负债。发行人根据借款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截至2019年6月末,发行人长期带息债务主要为美元计价的浮动利率合同,金额为人民币2,284,502.40万元。如果借款利率提高,进而可能影响到发行人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发行人存在一定浮息银行借款利息支出提高的风险。为尽量降低利率风险之影响,发行人与部分银行订立了利率掉期合约,建立适当的固定和浮动利率风险组合,以符合发行人的利率政策。

10、非经常事件资产减值损失带来盈利下降的风险

2016 年6月1日,发行人非全资子公司中集安瑞科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收购南通太平洋海洋工程有限公司(简称“SOE”)全部股权的交易及终止对SOE提供的财务资助。截至2016年12月31日,应收SOE的款项合计为148,035.1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安瑞科已分别就应收卖方的预付代价款及应收SOE的款项计提17,863.40万元及118,428.10万元的资产减值损失,合计136,291.50万元。由于安瑞科终止收购SOE的交易,该等款项的可回收性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安瑞科管理层对上述款项的可回收性进行了评估,同时考虑到安瑞科与SOE及SOE股东的磋商情况以及所了解的SOE及SOE股东春和集团的财务状况,认为上述款项应进行较大幅度的拨备,拨备金额合计136,291.50万元。发行人2016年受该事件的影响出现利润大幅下降的情况,因此,发行人存在因非经常性事件资产减值损失带来盈利下降的风险。

11、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波动较大的风险

近年来,受宏观经济与集装箱行业景气度的影响,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波动较大,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1-6月发行人的经营活动现金净

流量分别为234,161.90 万元、446,483.10万元、14,073.20万元和-210,241.20万元。未来宏观环境及集装箱行业的变动都有可能造成发行人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的波动,从而产生一定的风险。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充足程度对维持公司正常的经营运作至关重要,如果公司不能有效规划和控制业务发展的规模和速度,并实现较快的销售回款,公司经营活动的净现金流量可能持续为负数或进一步下降,公司将可能面临阶段性现金流量不足的风险和资金周转压力。

12、近两年内到期的有息负债占比较高的风险

截至2018年末,发行人已产生的有息负债总额为6,238,259.20万元,其中两年内到期的有息负债规模为4,246,505.90万元,占有息负债总额的68.07%,占比较高。截至2019年6月末,发行人有息负债余额为6,551,997.70万元。如果发行人不能控制短期债务规模,或融资渠道受阻,发行人存在一定债务集中到期兑付风险。

(二)经营风险

1、宏观经济及行业周期性波动的风险

发行人所从事的集装箱行业属于周期性行业,与世界经济及我国经济的发展密切相关,与季节、地区贸易发展密切相关,发行人发展速度和盈利水平受宏观经济波动和供需变化等因素的影响较大。当经济处于扩张期时,通过集装箱运输这种方式进行的贸易量增加,发行人的业务量上升;当经济处于低潮期时,通过集装箱运输这种方式进行的贸易量减少,发行人的业务量降低。近年来,全球经济环境日趋复杂,不确定因素增多,发行人主要业务存在增长放缓的风险。

2、贸易保护主义和逆全球化的风险

美国推行的贸易保护措施、英国脱欧、以及欧洲各国政治大选等逆全球化倾向,给全球贸易复苏带来更大的不确定性,给世界经济增长带来威胁。受贸易摩擦影响,国内外环境正在发生重要且影响深远的变化,2019 年,全球贸易格局不确定性加剧,以美国为首的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导致中国对外贸易产生一定程度上进出口平衡的压力。发行人的部分主营业务将受到全球贸易保护主义和逆全球化的影响,比如反垄断、反补贴和反倾销调查等,且贸易摩擦影响对发行人集运业务具有一定影响,可能存在导致发行人经营业绩出现大幅下滑的风险。

3、市场竞争和产能过剩的风险

集装箱制造、道路运输车辆以及能源、化工、液态食品装备业务都存在来自国内外企业的竞争。尤其是需求不振或产能相对过剩导致供求关系不平衡,从而引起行业内竞争加剧。另外,行业的竞争格局亦可能因新企业的加入或现有竞争对手的产能提升而改变。集装箱制造技术含量和行业的进入门槛相对较低,这种局面将导致发行人面临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从而使发行人的成本控制和盈利能力面临极大的挑战。

4、主营业务过度依赖集装箱业务的风险

2016年至2018年及2019年1-6月,发行人的集装箱业务收入分别为1,048,575.80万元、2,420,054.40万元、3,046,496.90万元及1,087,042.90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分别为20.52%、31.72%、32.58%及25.45%。2016年,全球处于经济增长低迷及贸易不景气当中,集运供需失衡和运价持续走低使得集运业陷入全行业亏损的境地。同时多家航运公司近两年相继展开并购和重组,延缓了资本投资和对新箱的采购。以上因素均导致了2016年大部分时间市场对集装箱需求的减少和集装箱售价的走低。2017年及2018年,随着全球经济复苏,国际贸易恢复增长,美国和欧元区经济普遍回暖,新兴的局部区域市场增长回升。中国经济运行总体呈现稳中向好的态势,供给侧改革效果显著。受惠于良好的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集装箱制造的需求亦呈回暖形式,订单增加,收入大幅增长。2019年上半年,全球经济增长出现放缓,叠加全球贸易摩擦持续紧张的影响,导致全球集运增速大幅放缓2018年受贸易摩擦影响导致的抢出口透支了2019年的出口货量,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2019年集运需求的放缓速度,需求放缓以及贸易摩擦给市场带来的悲观情绪使得客户减少了对新箱的采购力度。而受钢材等原材料价格同比下滑,以及行业市场竞争加剧等因素的影响,新箱价格同比2018年也有所下降。2019年上半年,发行人集装箱销量及营业收入同比均有所下滑。集装箱业务是发行人第一大主业,一旦集装箱行业受宏观经济形势的影响,产生周期性波动,将可能对发行人的经营造成较大的冲击。

5、生产安全的风险

发行人主要涉及集装箱、道路运输车辆、能源化工及液态食品装备、物流服务四大板块,工艺流程复杂,设备众多,在某些生产环节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一旦出现生产或施工事故,将直接对发行人生产经营造成一定影响。

6、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发行人在生产过程中消耗的主要原材料之一是钢材,占产品成本的比例较高。生产钢材的铁矿石价格波动较大,2016年至2018年铁矿石进口均价分别为56.30美元/吨、70.75美元/吨和71.07美元/吨。另外,钢铁业需求的增加可能会增加铁矿石需求,带动钢铁成本的上涨。若国内、国际市场钢铁供应不足或价格大幅上涨,而发行人无法及时提高产品售价向客户端转移时,可能对其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2019年上半年,钢材价格有所下滑,发行人集装箱新箱价格随着原材料价格的下滑而下降,影响了集装箱板块的营业收入。如果发行人不能及时提高竞争力,锁定原材料价格,原材料价格的波动会对发行人的营业收入造成影响。

7、技术升级不及时带来的风险

作为传统产业,在外部压力和内在需求的双重推动下,集装箱产业面临着装备技术、工艺技术、产品技术等多方面升级的重大挑战,尤其是以自动化、流线化为代表的工程技术升级和以绿色环保节能为代表的产品技术升级。如发行人不能及时更新现有技术,有可能会在激烈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并且受到不断加大的环保压力,从而影响正常的经营生产。

(三)管理风险

1、子公司管理风险

发行人建立健全了管理制度体系和组织运行模式,但随着资产规模和经营规模不断扩张,业务分布范围、员工人数及组织结构日益扩大。截至2018年12月31日,发行人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约600家以上,发行人经营决策、组织管理、风险控制的难度增加,存在一定管理风险。

2、多元化、跨区域经营的风险

发行人为跨行业经营的大型企业,主营业务涉及集装箱、道路运输车辆、能源化工及液态食品装备、物流服务等板块,存在着经营领域过宽、盈利能力相差较大等问题,产业整合的任务艰巨。这给发行人对下属企业的管控能力和与下属企业协同效益的发挥带来了挑战。业务多元化需要强有力的多元化管控措施,进而加大了发行人管理上的难度和风险。

同时,发行人作为一家为全球市场服务的多元化跨国产业集团,在亚洲、北美、

欧洲、澳洲等地区拥有300余家成员企业及3家上市公司,客户和销售网络分布在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各地自然环境、法律法规、企业经营方式等存在一定差异,地域性特点突出。若发行人未能合理把握各项目所在城市的经济发展趋势、经济政策和市场环境,有可能使产品与当地市场需求不符,从而面临跨区域经营的风险。

3、突发事件引起的治理结构变化的风险

虽然发行人治理结构较为完备,但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则可能导致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生重大变化。未来如对突发事件处理不当,则可能引发公司治理结构突然变化的风险。

(四)政策风险

产业政策升级及贸易保护风险

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中国政府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路线图和总目标,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现阶段各种法律政策处于调整期,尤其是对企业经营影响巨大的产业政策、税收政策、环境保护政策和土地政策等。发行人的主要业务所在产业属于传统制造业,未来几年将面临一定的政策调整风险。此外,发行人部分业务也可能受到全球贸易保护主义的影响,比如全球反垄断、反补贴反倾销调查等。

(五)不可抗力风险

地震、台风、海啸、洪水等自然灾害以及突发性的公共事件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财产、人员等造成损害,从而可能使发行人偿还本期债券的能力受到影响。

第三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

一、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

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将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划分成9级,分别用AAA、AA、A、BBB、BB、B、CCC、CC和C表示,其中,除AAA级,CCC级(含)以下等级外,每一个信用等级可用“+”、“-”符号进行微调,表示略高或略低于本等级。

其中,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AAA表示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

(二)评级报告的主要内容

1、评级观点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评定本期债券的债项信用等级为AAA。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肯定了发行人细分行业领先地位、多元化经营有利于抵御行业波动带来的风险、再融资能力强等对其业务发展及信用质量的支持。同时,中诚信证评也关注到集装箱制造行业周期性波动较大、海工业务经营压力较大、发行人债务规模持续增长,短期偿债压力加大等因素可能对公司经营及整体信用状况造成的影响。

2、优势

(1)细分行业领先地位。

(2)多元化经营有利于抵御行业波动带来的风险。

(3)再融资能力强。

3、关注

(1)集装箱制造行业周期性波动较大。

(2)海洋工程业务经营压力较大。

(3)债务规模持续增长,短期偿债压力加大。

(三)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评级行业惯例以及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评级制度相关规定,自首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以评级报告上注明日期为准)起,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将在本期债券信用级别有效期内或者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本期债券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本期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跟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在跟踪评级期限内,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将于本期债券发行主体年度报告公布后两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此外,自本期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将密切关注与发行主体以及本期债券有关的信息,如发生可能影响本期债券信用级别的重大事件,发行主体应及时通知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并提供相关资料,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将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就该事项进行调研、分析并发布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根据监管要求或约定在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网站(www.ccxr.com.cn)和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告,且交易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不得晚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如发行主体未能及时或拒绝提供相关信息,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据此确认或调整主体、债券信用级别或公告信用级别暂时失效。

三、报告期内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均为AAA,评级展望均为稳定,无变动。

发行人发行的中长期债券评级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已发行中长期债券评级情况

序号债券简称起息日期发行评级最新跟踪评级
主体信用评级结果评级时间主体信用评级结果评级时间
116海运集装MTN0012016-08-11AAA2016-06-07AAA2019-06-28
216海运集装MTN0022016-08-22AAA2016-08-10AAA2019-06-28
316海运集装MTN0032016-10-17AAA2016-09-12AAA2019-06-28
418海运集装MTN0012018-10-17AAA2018-06-29AAA2019-06-28
518海运集装MTN0022018-10-26AAA2018-06-11AAA2019-06-28
618海集Y12018-12-05AAA2018-11-19AAA2019-05-20
719海运集装MTN0012019-04-15AAA2018-06-29AAA2019-06-28
债券名称起息日发行规模发行期限发行利率债券类型
19海运集装MTN0012019-04-1520.003.004.05一般中期票据
18海集Y12018-12-0520.003(3+N)4.85可续期公司债
18海运集装MTN0022018-10-2620.003(3+N)5.17永续中期票据
18海运集装MTN0012018-10-1720.003.004.29一般中期票据
16海运集装MTN0032016-10-1720.003(3+N)3.89永续中期票据
16海运集装MTN0022016-08-2225.003.003.15一般中期票据
16海运集装MTN0012016-08-1135.003.003.07一般中期票据

合计

合计160.00
项目2019年1-6月/2019年6月末2018年度/末2017年度/末2016年度/末
流动比率1.111.111.151.15
速动比率0.670.740.770.78
资产负债率(%)67.1867.0266.8968.60
EBIT利息保障倍数2.383.313.341.85
贷款偿还率(%)100.00100.00100.00100.00
利息偿付率(%)100.00100.00100.00100.00

第四节 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

一、具体偿债计划

1、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2、本期债券本金及利息的支付将通过债券登记托管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利息支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发布的公告中加以说明。

3、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偿债资金主要来源

本期债券偿债资金将主要来源于发行人日常经营所产生的经营收入及利润。2016年、2017年、2018年及2019年1-6月,发行人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总收入分别为5,111,165.20万元、7,629,993.00万元、9,349,762.20万元和4,271,772.90万元;利润总额分别为170,205.10万元、440,924.10万元、668,355.80万元和164,015.60万元。发行人充足的经营收入和利润是发行人按期还本付息的有力保障。

发行人将根据本期债券本息的到期支付安排制定年度运用计划,合理调度分配资金,保证按期支付到期利息和本金。

三、偿债应急保障方案

发行人长期保持稳健的财务政策,注重对资产流动性的管理,必要时可以通过流动资产变现来补充偿债资金。截至2019年6月末,发行人的货币资金为657,990.80万元。若出现发行人不能按期足额偿付本期债券本息的情形时,发行人拥有的变现能力较强的流动性资产可迅速变现,为本期债券本息及时偿付提供一定的保障。

四、偿债保障措施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为本期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包括确定专门部门与人员、安排偿债资金、制定管理措施、聘请监管银行并签署《账户监管协议》、做好组织协调、加强信息披露等,努力形成一套确保债券安全兑付的保障措施。

(一)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和专项偿债账户

1、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款专用

发行人开立募集资金账户专项用于募集资金款项的接收、存储及划转活动,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披露的资金投向,确保专款专用。

2、设立专项偿债账户

(1)资金来源

如本节“二、偿债资金主要来源”所述,主要来自发行人日常经营所产生的经营收入及利润。

(2)债券本息的支付

发行人应确保在不迟于本期债券每个付息日及本金兑付日前三个工作日,专项偿债账户的资金余额不少于当前应支付资金。

(3)管理方式

①发行人指定财务部负责专项偿债账户及其资金的归集、管理工作,负责协调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工作。发行人其他相关部门配合财务部门在本期债券付息兑付日所在年度的财务预算中落实本期债券本息的兑付资金,确保本期债券本息如期偿付。

②发行人将做好财务规划,合理安排好筹资和投资计划,同时加强对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款项的管理,增强资产的流动性,保证发行人在付息兑付日前能够获得充足的资金用于向债券持有人清偿全部到期应付的本息。

(二)聘请监管银行并签署《账户监管协议》

为了保证本期债券本息按期兑付,保障投资者利益,发行人将在监管银行开设专项偿债资金账户,偿债资金来源于公司稳健经营产生的现金流。发行人将提前安排必要的还本付息资金,保证按时还本付息。监管银行将履行监管的职责,切实保障公司按时、足额提取偿债资金。偿债专户内的资金用于本期债券的本金兑付和支付债券利息、结算银行及登记公司费用外,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三)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发行人已按照《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规定与债

券受托管理人为本期债券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了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期债券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有关《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八节“债券持有人会议”。

(四)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

本期债券引入了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度,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债券持有人对发行人的相关情况进行监督,并在债券本息无法按时偿付时,代表债券持有人采取一切必要及可行的措施,保护债券持有人的正当利益。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配合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并在可能出现债券违约时及时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便于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采取必要的措施,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有关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九节“债券受托管理人”。

(五)利用外部融资渠道

发行人经营稳定,发展趋势良好,具有较好的收益前景,在获取外部银行融资支持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发行人与金融机构均保持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间接融资渠道通畅。截至2019年6月30日,发行人共在各家金融机构未使用授信额度为1,151.88亿元。如果由于意外情况发行人不能及时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资金,发行人可以凭借自身良好的资信状况,通过其他渠道筹措本期债券还本付息所需资金。

(六)严格的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按《管理办法》、本募集说明书、《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相关规定和约定进行严格而及时的信息披露,保证本期债券持有人能及时、完整的了解公司运营情况,以防范债券投资风险。

五、发行人违约责任

发行人承诺按照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还本付息安排向债券持有人支付本

期债券利息及兑付本期债券本金。如果发行人未能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对本期债券产生偿付义务时按约定支付本期债券利息和/或本金,对于逾期未付的利息或本金,发行人将根据逾期天数按债券票面利率向债券持有人支付逾期利息:逾期未付利息的,逾期未付的利息金额自利息支付日起,按照该未付利息对应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计算利息(单利);偿还本金发生逾期的,逾期未付的本金金额自本金支付日起,按照该未付本金对应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计算利息(单利)。关于构成违约的情形、违约责任、清偿措施及相关承担方式的具体情况请详见本募集说明书之“第九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之“二、(六)违约责任”。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订立、生效、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国法律。因《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所产生的或与其有关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因《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引起的或与《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在北京市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发行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应根据申请仲裁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中文名称: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China International Marine Containers (Group) Co., Ltd.法定代表人:王宏成立日期:1980年1月14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18869509J注册资本:2,977,819,686元人民币股票简称及代码:中集集团(000039.SZ),中集集团(2039.HK)住所: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工业区港湾大道2号中集研发中心8楼(办公)电话:0755-26691130传真:0755-26826579所属行业:制造业-金属制品业-金属制品业-金属制品业经营范围:制造修理集装箱及其有关业务,利用该公司现有设备加工制造各类零部件结构件和有关设备,并提供以下加工服务:切割、冲压成型、铆接、表面处理,包括喷沙喷漆、焊接和装配;集装箱租赁。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

(一)发行人历史沿革

1980年1月14日,香港招商局轮船股份有限公司、丹麦宝隆洋行与美国海洋集装箱公司签订总协议书,商定在中国深圳蛇口工业区内合资成立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有限公司。1983年10月10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以深府函[1983]393号文,同意上述三个境外投资者合资成立的公司开业,注册资本为300万美元。其中美国海洋集装箱公司在签署总协议之后,将其在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有限公司的权益全部转让给丹麦宝隆洋行。1987年9月17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以深府口[1987]92号文同意中国国际海运集

装箱有限公司增加中国远洋运输总公司为新股东、将股东香港招商局轮船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的注册资本为300万美元,其中:中国远洋运输总公司占45%,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占45%,丹麦宝隆洋行占10%。至此,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有限公司正式注册为中外合资企业。

表;1987年年末大股东持股情况

排名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
1中国远洋运输总公司境内法人45.00%
2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境内法人45.00%
3丹麦宝隆洋行境外法人10.00%
合计100.00%
排名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
1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境内法人40.95%
2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境内法人40.95%
3丹麦宝隆洋行境外法人9.10%
4内部职工-9.00%
合计100.00%

协议书》,约定丹麦宝隆洋行将其持有的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582.4万股,占股份总额的9.1%的股份以港币950万元价格转让给宝隆洋行(香港)有限公司。1994年3月7日,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丹麦宝隆洋行将其股份转让给宝隆洋行(香港)有限公司。

1993年9月22日,公司董事会作出关于进行公众公司改组的决议。1993年12月31日,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深府办复[1993]925号文《关于同意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改组为公众公司的批复》,公司进行规范化公众公司的改组。

1994年1月17日,经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深证办复[1994]22号文批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1,200万股A股和向境外投资者发行1,300万股B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为8,900万股,增发稀释后,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和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两大股东持股比例各为29.43%。

1995年6月28日,经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深证办复[1995]46号文批准,公司实行1994年度分红派息的方案,每10股派送4股红股和4元现金,送股后总股本增至12,460万股。

1995年8月25日,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通知书的形式,核准公司更名为“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CHINA INTERNATIONALMARINE CONTAINERS(GROUP)CO.,LTD.。

1996年3月28日,公司经深圳市证管办深证办复[1996]10号文批准,增发3,000万B股。上述股份已于1996年4月2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为15,460万股。增发稀释后,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和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两大股东持股比例各为23.72%。

1996年5月24日,经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深证办复[1996]17号文批准,公司实行1995年度分红派息的方案,每10股派送3股红股和3元现金,送红股后总股本增至20,098万股。

1996年12月30日,经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深证办复[1996]106号文批准,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全部公司股份,共47,698,560股转让给其全资子公司招商货柜工业有限公司。

1997年6月3日,经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深证办复[1997]45号文批准,公司实

行1996年度分红派息的方案,每10股派送3股红股和1元现金,送股后总股本增至26,127.4万股。

经国务院证券委证委发[1997]62号文批准,公司于1997年12月30日增发4,800万B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30,927.3万股,荷兰银行认购了本次增发的全部4,800万股B股;发行后,荷兰银行所持股份占公司发行完成后总股本的15.52%,该等B股通过HG ASIALIMITED—CLIENT持有。

表:1997年年末大股东持股情况

排名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
1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境内法人20.05%
2招商货柜工业有限公司境外法人20.05%
3荷兰银行境外法人15.52%
4丹麦宝隆洋行境外法人4.46%
合计60.08%
排名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
1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境内法人20.05%
2招商货柜工业有限公司境外法人20.05%
3LON GHONOUR境外法人7.76%
4FAIR OAKS DEVELOPMENT LIMITED境外法人7.76%
5丹麦宝隆洋行境外法人4.46%

合计

合计60.08%
排名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
1COSCO CONTAINER INDUSTRIES LIMITED境外法人16.23%
2招商货柜工业有限公司境外法人16.23%
3FAIR OAKS DEVELOPMENT LIMITED境外法人6.22%
合计38.68%

货柜工业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招商局国际(中集)投资有限公司[CHINAMERCHANTS(CIMC)INVESTMENT LIMITED];FAIR OAKS DEVELOPMENTLIMITED名称变更为招商局国际(中集)控股有限公司[CHINA MERCHANTS(CIMC)HOLDINGS LIMITED]。

表:2005年年末大股东持股情况

排名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
1招商局国际(中集)投资有限公司境内法人16.23%
2COSCO CONTAINER INDUSTRIES LIMITED境外法人16.23%
3招商局国际(中集)控股有限公司境外法人6.52%
合计38.98%
排名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
1COSCO CONTAINER INDUSTRIES LIMITED境外法人20.48%
2招商局国际(中集)投资有限公司境内法人16.23%
3招商局国际(中集)控股有限公司境外法人6.52%
合计43.23%

持股比例占发行人已发行总股本的 22.77%。截至2016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2,978,278,386股,其中人民币无限售普通股(A股)1,261,052,751股,人民币有条件限售普通股(A股)840,151股;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1,716,576,609股。

2016年5月23日,招商局国际的全资附属公司招商局国际(中集)投资有限公司,透过香港联交所按平均价每股9.43港元合计购入发行人3,326,000股H股股份。紧接本次股份增持(与招商局国际中集自 2016年1月1日起透过香港联交所收购的发行人其他16,067,400股H股合并计算)后,招商局国际(通过其附属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706,673,117股H股,占发行人全部已发行股份的23.73%。

2017年4月7日,发行人收到第一大股东招商局港口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局港口”)通知,招商局港口于 2017年4月7日与招商局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局工业集团”)签署了《招商局港口控股有限公司与招商局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有关 Soares Limited 全部已发行股本转让的股份转让协议》,招商局港口将其下属全资子公司 Soares Limited 全部已发行股份及 Soares Limited 于交割日尚未偿还的股东贷款转让给招商局工业集团,转让对价合计为港币 8,542,964,799 元(以下简称“本次股份转让”)。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招商局工业集团成为 Soares Limited 的股东,从而间接持有发行人730,557,217股H股股份(占发行人截至2016年12月31日已发行股份的24.53%),成为发行人第一大股东;招商局港口将不再持有本公司的股份。Soares Limited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数量和比例在本次股份转让前后无变化。

2010年9月17日,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根据该计划,公司分别于2011年1月25日及11月17日完成第一批54,000,000份股票期权(以下简称“第一批股票期权”)及第二批6,000,000份预留股票期权(以下简称“第二批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2015年5月12日,经第七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一批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达到行权条件,实际行权期为2015年6月2日至2020年9月27日,可行权总数为39,660,000份。2015年10月9日,经第七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二批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达到行权条件,实际行权期为2015年10月24日至2020年9月27日,可行权总数为4,132,500份。2019年6月28日,经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后,第一批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剩余可行权数量为19,456,488份,第二批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剩余可行权数量2,670,660份。第一批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调整为人民币8.06元/份,第二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调整为人民币

112.67元/份。报告期内,第一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已行权6,142,350股,第二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已行权1,480,200股。2019年6月28日,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股份转增2股股份,共计转增597,088,446新股股份。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3,582,530,682股,其中人民币无限售普通股(A股)1,521,723,720股,人民币有条件限售普通股(A股)915,032股;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2,059,891,930股。

(二)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股本结构比较分散,无任何一家股东能够单独对发行人形成绝对控股地位。另外,发行人现有股东之间并未就通过一致行动实现对发行人的控股地位事宜达成协议或者作出任何其他安排。

基于上述,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三、发行人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最近三年,发行人不存在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资产购买或出售行为,或其他导致发行人主营业务发生实质变更的重大资产购买、出售或置换事项。

四、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情况

截至2019年6月末,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截至2019年6月末,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情况

排名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1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注1)2,079,029,11958.03
2中远集装箱工业有限公司(注2)518,606,21214.48
3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84,959,6082.37
4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45,592,5601.27
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时中证央企结构调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3,445,9660.38
6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2,834,8920.36
7中欧基金-农业银行-中欧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11,102,8800.31
8工银瑞信基金-农业银行-工银瑞信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11,054,1600.31
9大成基金-农业银行-大成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10,980,3600.31
10银华基金-农业银行-银华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10,912,9200.30
合 计2,798,518,67778.12
序号公司名称总资产总负债所有者权益营业收入净利润
1深圳南方中集集装箱制造有限公司532,742.64210,249.02322,493.62365.57296,594.95
2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香港)有限公司港币8,123,670.84港币6,626,782.05港币1,496,888.79港币2,545,680.59港币-319,962.70
3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656,064.20861,293.30794,770.902,416,817.40123,200.20
4中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3,652,885.742,916,449.52736,436.22205,210.5242,454.84
5中集集团集装箱控股有限公司2,278,597.181,291,046.31987,550.873,123,814.21187,931.73

者权益322,445.12万元。2018年共实现营业收入365.57万元,净利润296,546.45万元。

2、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香港)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香港)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7月30日,注册地址:

3101-2 Infinitus Plaza, 199 Des Voeux Road Central, Hong Kong;法定代表人:麦伯良;注册资本为200万元港币,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及集装箱租赁。截至2018年末,该公司总资产港币8,123,670.84万元,总负债港币6,626,782.05万元,所有者权益港币1,496,888.79万元。2018年共实现营业收入港币2,545,680.59万元,净亏损港币319,962.70万元。

3、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麦伯良。该公司主营业务为开发、生产和销售各种高科技、高性能的专用汽车、半挂车系列及其零部件(不含限制项目);集装箱、折叠箱、特种集装箱以及一般机械产品及金属结构的加工制造和相关业务,并提供相关咨询服务;经验管理生产上述同类产品的企业。

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深圳天达重型机械有限公司”,是于1996年8月29日经深圳市人民政府以外经贸合资证字【1996】0861号文批准成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经营期限为30年。截至目前,该公司注册资本为150,000万元。 截至2018年末,该公司总资产1,656,064.20万元,总负债861,293.30万元,所有者权益794,770.90万元。2018年共实现营业收入2,433,116.91万元,净利润128,466.51万元。

4、中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中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麦伯良。该公司成立于2007年7月30日,主要经营范围是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限上门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业务,经审批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截至目前,该公司注册资本为7,000.00万美元。

截至2018年末,该公司总资产3,652,885.74万元,总负债2,916,449.52万元,所有者权益736,436.22万元。2018年共实现营业收入205,210.52万元,净利润42,454.84

万元。

5、中集集团集装箱控股有限公司

中集集团集装箱控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麦伯良。该公司成立于2012年10月11日,主要经营范围是实业投资,项目投资,有关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及相关业务的咨询(不含涉证涉限项目)。截至目前,该公司注册资本为529,282.89万人民币。

截至2018年末,该公司总资产2,278,597.18万元,总负债1,291,046.31万元,所有者权益987,550.87万元。2018年共实现营业收入3,123,814.21万元,净利润187,931.73万元。

(二)发行人主要合营、联营公司情况

截至2018年末,发行人主要合营、联营公司情况如下:

表:截至2018年末,发行人主要合营、联营企业情况

企业名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
合营企业
1日邮振华物流(天津)有限公司天津物流辅助业务38.25%
2玉柴联合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安徽芜湖生产、销售重型发动机及其零部件35.03%
联营企业
1利华能源储运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霸州燃气储运业务15.58%
2上海丰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海房地产业务40.00%
3TSC Offshore Group Ltd开曼群岛陆地和海洋钻井平台业务13.12%
4加华海运有限公司香港物流辅助业务30.00%
5舟山长宏国际船舶修造有限公司浙江舟山船舶修造14.75%
6深圳市太子湾商融置业有限公司深圳房地产业务49.00%

表: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姓名职务最新一届任期性别最近一期末持股数(股)
王宏董事长,非执行董事自2019年6月3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止-
刘冲副董事长,非执行董事自2019年6月3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止-
麦伯良执行董事自2019年6月3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止593,643(A股)
胡贤甫非执行董事自2019年6月3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止-
明东非执行董事自2019年6月3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止-
何家乐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19年6月3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止-
潘正启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19年6月3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止-
吕冯美仪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19年6月3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止-
林锋监事会主席自2019年6月3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止-
娄东阳监事自2019年6月3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止-
熊波监事自2019年6月3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止-
麦伯良CEO兼总裁自2019年3月27日起至2022年年度董事会止593,643(A股)
李胤辉副总裁自2019年3月27日起至2022年年度董事会止-
黄田化副总裁自2018年3月27日起至2021年年度董事会止540,000(A股)
高翔常务副总裁自2018年3月27日起至2021年年度董事会止-
于玉群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自2019年3月27日起至2022年年度董事会止-
曾邗财务管理部总经理自2017年3月27日起至2020年年度董事会止-

国际有限公司(香港股份代号:144)的执行董事;2014年4月起,担任招商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5年6月26日至12月30日,担任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2014年6月至11月,担任广州广船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其自2010年5月至2014年4月担任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股票代码:601872)的董事,亦于2011年4月至2014年7月出任招商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股票代码:000024)的董事(该公司亦于新加坡上市)。自2005年6月至2009年7月,其为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股票代码:600018)的副董事长。由2005年5月至2009年2月,为招商局亚太有限公司(新加坡上市公司)的主席。由2005年至2009年,为招商局国际有限公司(香港股份代号:144)的常务副总经理,自2007年至2009年期间兼任首席营运官。彼曾在招商局集团出任业绩考核部总经理、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及战略研究部总经理。其亦曾于香港海通有限公司出任董事总经理,又曾担任中国交通进出口总公司的财务部及船务部的总经理及公司副总经理,及中远广州远洋运输公司的轮机员。王宏先生于1982年毕业于大连海事大学轮机管理专业,其后分别于1991年及1999年7月在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院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及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获得管理学博士学位。刘冲先生,1970年出生,2016年3月起担任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4月起任中海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年8月起兼任中海集团租赁有限公司总经理。历任中海集团物流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资金管理部主任,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刘冲先生毕业于中山大学经济学专业,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麦伯良先生,1959年出生,由1994年3月7日起担任发行人总裁,2015年8月27日起担任发行人CEO兼总裁,由1994年3月8日起兼任发行人执行董事。麦先生于1982年加盟发行人,曾任生产技术部经理及副总经理。麦先生于1982年7月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机械工程专业,获得学士学位。

胡贤甫先生,1969年出生,现任招商局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胡先生于1992年7月加入招商局集团,历任招商局重工财务经理,招商局工业集团财务部副经理、经理,友联船厂(蛇口)有限公司、招商局重工(深圳)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招商局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胡先生毕业于武汉水运工程学院

管理工程系财务会计专业,后获得上海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国际会计师。明东先生,1971年生,现任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明东先生于1994年参加工作,先后在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资产经营中心、总裁事务部、资本运营部工作。2005年7月至2008年12月任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部总经理/证券事务代表,2009年1月至2016年2月任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总经理。明东先生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国际金融专业、投资经济学专业,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

何家乐先生,1954年生。何先生曾于1994年10月至1997年12月任职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现名为中国远洋运输有限公司)的财金部处长和副总经理;于1998年1月至2003年9月任职中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现名为中远海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的总会计师;于2003年10月至2005年11月任职中远(香港)集团有限公司(现名为中远海运(香港)有限公司)的财务总监及于2012年2月至2015年11月任职董事兼财务总监;于2003年11月至2006年1月及于2012年4月至2015年12月任职中远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现名为中远海运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于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代号:00517)的执行董事;于2005年11月至2012年1月任职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现名为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代号:01919,及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代号:601919)的财务总监;此外,何先生于2012年5月至2014年2月任职创兴银行有限公司(于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代号:01111)的非执行董事;于2003年11月至2005年6月及于2009年1月至2013年3月任职中远太平洋有限公司(现名为中远海运港口有限公司,于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代号:01199)的执行董事及于2013年9月至2016年5月任职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代号:02039,及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代号:000039)的监事。何先生2018年12月28日获委任为齐鲁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于联交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代号:01576)独立非执行董事。何先生持有上海大学国际工商与管理科学与工程研究生的学历,是高级会计师。潘正启先生,1953年出生,硕士,高级经济师,高级政工师。潘先生历任上海远洋公司船员、党委办公室秘书、科长、副主任、主任、公司企划部经理兼船舶管理二

处处长兼党委书记、四处处长兼党委书记;青岛远洋公司副总经理兼连云港远洋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中远亚洲公司副总经理;中远亚洲公司总经理兼中远国际城开发公司总经理;中远澳洲公司副总裁兼中远新西兰公司总经理;深圳远洋公司党委书记;中远香港航运有限公司/深圳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吕冯美仪女士,1951年出生,太平绅士,香港大学法学硕士。现任卫达仕律师事务行高级执行顾问律师,是大中华地区公司业务部主管,也任华大酒店投资有限公司(香港股票代码:201)、顺豪物业投资有限公司(香港股票代码:219)、顺豪控股有限公司(香港股票代码:253)非执行董事。吕律师拥有香港、新加坡、美国纽约州、英格兰和威尔士、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执业资格,是中国委托公证人(香港)、国际公证人。吕律师曾是香港会计师公会纪律委员会成员、香港行政上诉委员会成员、存款保障上诉审裁处成员。吕律师从事中国业务相关的法律咨询逾40年,对于香港和中国大陆的交易事宜拥有丰富经验,专于处理各类型的跨境和国际并购及投资。

2、监事会成员

林锋先生,1975年生,自1997年7月至2007年12月先后担任上海海兴货运有限公司分公司财务科科员,中海散货运输有限公司财务部驻沪财务科副科长、科长,2008年1月至2014年1月历任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现更名为中国海运集团有限公司)计划处、预算管理室副处长、处长,2014年1月至2018年8月历任中远海运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前身为中国海运(香港)控股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副总经理,2018年8月起任职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林锋先生毕业于上海农学院(现更名为上海交通大学农业与生物学院)货币银行专业,经济学学士,会计师职称。

娄东阳先生,1975年生,现为招商局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娄先生于1997年7月至2001年10月任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化工室助理工程师并兼任全国放射性同位素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于2001年10月至2003年8月任中国同位素公司计划财务部工程师,于2003年8月至2004年8月任国务院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专业人员,于2008年9月至2012年9月任国务院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副处长、于2012年9月至2015年5月任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招商局集团」)产权管理部部长助理、于2015年5月至2015年10月任招商局集团财务部(产权部)部长助理,以及于2015年10月至2017年11月任招商局集团财务部(产权部)副部长。2017年12月起,任职招商局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娄先生现亦为华商国际海洋能源科

技控股有限公司(HK206)董事及多家招商局集团所属企业的董事及监事。娄先生于1997年取得北京大学应用化学学士学位,并于2002年取得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熊波先生,1959年出生,于1991年加入发行人,熊先生目前担任发行人财务管理部税务经理。并于1996年至今担任公司工会主席。熊先生于1982年毕业于黑龙江广播电视大学电子专业,大专学历。

3、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麦伯良先生,为发行人执行董事、CEO兼总裁。有关麦伯良先生的履历详情,请参阅本章“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之“1、董事会成员”。

李胤辉先生,1959年出生,由2004年3月起出任发行人副总裁。由2004年起,李先生担任发行人若干家子公司的董事长或董事。李先生由2002年10月起至2003年10月期间担任发行人副总裁(挂职)。由2003年3月起,李先生任职于商务部。于1993年5月至2003年3月,李先生效力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在这之前,李先生效力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中央委员会。李先生于1991年7月毕业于吉林大学历史系获学士学位,于1997年12月获南京大学国际商学院颁发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又于2001年6月获吉林大学颁授世界经济博士学位。

黄田化先生,1963年出生,毕业于大连交通大学(原大连铁道学院)焊接工艺与装备专业。1984年8月参加工作。1988年3月起加盟中集集团。黄先生1988年3月-1995年,任深圳南方中集集装箱制造有限公司工程师;1995年至1999年任上海中集冷藏箱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1999年起历任中集集团冷链投资有限公司、青岛中集冷藏箱制造有限公司、青岛中集特种冷藏设备有限公司、青岛中集冷藏运输设备有限公司、上海中集冷藏箱有限公司、太仓中集冷藏物流装备有限公司及中集冷藏车北美多家公司总经理以及兼任车辆集团副总。2012年起任中集集团总裁助理、中集集团集装箱(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及集装箱控股所属多家企业董事长,以及中集集团下属中集新材、中集电商、中集多式联运、中集同创等多家新型企业董事会长。此外,黄先生自2010年至今担任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冷链物流专业委员会理事长、2014年至今担任中国集装箱行业协会常务副理事长、2015年至今担任深圳市政协委员、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兼副秘书长。2018年3月起,黄田化先生任中集集团副

总裁。

高翔先生,1966年出生,2015年4月1日起,出任发行人副总裁,并于2018年3月27日起担任常务副总裁。高先生毕业于天津大学海洋与船舶工程专业,亦为高级工程师。于1999年至2008年期间,曾分别担任天津中集北洋集装箱有限公司、天津中集集装箱有限公司、天津中集物流装备有限公司、天津中集车辆物流装备有限公司及天津中集专用车有限公司的总经理。于2004年至2008年期间出任中集集团的总裁助理。2009年,出任中集安瑞科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于2015年4月1日出任中集安瑞科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高先生也于中集安瑞科控股有限公司若干附属公司担任董事长职务。于玉群先生,1965年出生,由2004年3月起出任发行人董事会秘书,于2012年10月25日起同时担任公司秘书,并于2018年3月27日起担任副总裁。于先生于1992年加盟发行人,先后任金融事务部副经理、经理、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主任,负责投资者关系及筹资管理工作。于先生于公司自1994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曾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于先生自2007年9月获委任为中集安瑞科(香港股份代号:3899)的执行董事,及自2004年获委任为公司若干家子公司的董事。于先生分别于2011年3月和2012年,获委任为TSC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香港股份代号:206)及Pteris的非执行董事。于先生为深圳证券交易所第三届上诉复核委员会委员,亦为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第一届并购融资委员会委员。1987年7月至1989年10月,于先生曾任职于国家物价局。于先生毕业于北京大学,并分别于1987年7月和1992年7月获授经济学学士学位以及经济学硕士学位。

曾邗先生,1975年出生,自 2017年3月起出任公司财务管理部总经理。曾先生于1999 年加盟公司,先后任财务管理部会计部经理、财务管理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并于 2009-2010年兼任中集安瑞科(香港股份代号:3899)财务部经理,自2015年起出任多家下属子公司董事,2016年获委任为集团财务信息化决策委员会主任。曾先生于1996年7月毕业于杭州电子工业学院,获经济学学士学位;并于1999年6月毕业于江苏理工大学,获管理学硕士学位。曾邗先生为中国注册会计师。

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八、公司治理结构及组织结构

(一)公司治理结构

发行人依法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裁,并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其行使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并且,发行人董事会还建立了审计、薪酬与考核、战略、提名和风险管理五个专门委员会。

(1)股东大会

发行人依法设立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公司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并依据公司章程行使相应职权。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

股东大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对公司发行股票、债券及其他融资工具作出决议;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修改公司章程;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审议批准特定担保事项;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事项;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审议需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2)董事会

发行人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独立董事三名。董事长、副董事长均由公司董事担任,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五名以上)选举产生和罢免。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并主要行使下列职权: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公司股

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听取公司总裁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裁的工作;董事会负责评估及厘定公司达成策略目标时所愿意接纳的风险性质及程度,并确保本公司设立及维持合适及有效的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董事会负责监督管理层对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的设计、实施及监察;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3)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发行人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设立战略、薪酬与考核、审计、提名和风险管理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至少要有三名成员组成,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

(4)监事会

发行人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一名,其选举或罢免,应当由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监事会成员表决通过。监事每届任期三年。股东担任的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职工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监事连选可以连任。董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核对董事会拟提交股东大会的财务报告、营业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等财务资料,发现疑问的,可以公司名义委托注册会计师、执业审计师帮助复审;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5)管理层

发行人设总裁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总裁、副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裁、副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四名。公司设副总裁不超过6名,由董事会根据总裁提名聘任或解聘。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并主要行使下列职权: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总裁负责公司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的设计、实施及监察;总裁负责向董事会确认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有效;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等。

(二)公司组织结构

截至2019年6月末,公司组织结构图如下:

图:公司组织结构图

发行人内部主要职能部门情况如下: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按照证券监管规则的要求,促使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及时履行对外信息披露义务;组织和协调公司的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完成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编制等日常披露工作,并向两地交易所办理披露事宜;参与或协调集团公司、各大板块、上市子公司等的重大信息\交易的内部沟通与审核;协助董事会秘书进行投资者关系日常维护,与机构投资者、分析师及中小投资者保持沟通,接受股东及投资者咨询、接待及安排股东及投资者来访、调研;协助董事会秘书保持公司与董事、监事的日常汇报、沟通、服务,传达董事会精神,协调、维护与大股东日常关系;根据监管规则及业务需要,组织董事会(含各专门委员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会议,以及会议文件、会议记录的管理。战略发展部:建设战略执行体系及与其相应的集团绩效管理体系;成员企业绩效管理;集团产品质量及安全管理;促进成员企业企管团队建设;建立集团固定资产投资管理体系;集团下属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管理;集团重大项目管理;外部投资管理经验和知识引进。财务管理部:集团财务发展战略及工作规划;集团财务体系建设,及相关制度流程的制定;集团预算、税务、会计管理;集团外部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公司股份登记和托管、权益分派;各项外部审计工作。

人力资源部:制定集团人力资源战略规划;建设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制定集团各项人力资源管理规范、制度、流程;建设集团共享招聘调配平台;设计集团职业发展通道并组织实施各项人才发展项目;提供集团内用工风险相关法律法规咨询;提供集团内相关人事信息共享;提供集团内薪酬福利相关政策咨询与支持;集团总部日常人力资源事务办理。审计监察部:制订审核集团内部审计监察制度并组织实施;策划组织编制《中集集团内部审计监察操作手册;进行集团相关风险管理研究;策划、推进《中集集团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为集团各种调研、调查、咨询项目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建立完善审计、财务管理人才培养系统,培养输出人才。

总裁办公室:根据集团不同阶段的发展状况,探索集团公共关系管理、品牌管理、企业文化管理、综合管理的未来发展方向,撰写相关的分析报告与发展纲要,制定相应对策;指导集团各公司(包括集装箱、车辆、并购企业和新产业)企业文化、创新管理、品牌管理、综合管理等对口部门在上述领域的工作,提供协调、咨询和专业服务,并评估其工作质量和政策贯彻的一致性;保护与推广企业品牌,维护和拓展媒体关系,维护和完善品牌推广平台与工具(网站、刊物、专题片、展览等);维护和拓展政府关系及协会关系,实施社会责任管理,参与管理投资者关系,参与产品市场以及各职能领域品牌推广;提炼和深化核心价值理念,建设集团化文化传播渠道和共享平台,组织与策划集团层面的企业主题活动;建立和完善督办管理系统,建设和完善办公会议管理系统,建设和实施文件流转体系和档案管理体系,建设与实施集团创新管理体系,跟进及督办集团重点工作;建设集团总部的后勤保障服务平台。

法律事务部:协同外部顾问律师、司法部门、行政机关等处理相关法律事务;评估业务项目的法律风险和政策风险,控制和防范公司运营中的法律风险;起草公司业务相关法律文本;搭建并购前期内部法律准备、聘请合适外部律师、法律预算确定、交易法律框架;尽职调查过程中协调外部律师审核法律文件、协调、指导;对提供各种并购方案的可行性、法律障碍、利弊和风险进行法律分析,形成并购决议后协调外部律师谈判拟定合同文本;并购实施过程中,交割和具体执行合同规定事宜。

数据网络中心:组织集团信息化建设的规划、策略的编、审、定,督促IT策略和规划有效执行;负责集团信息化建设的治理机制的IT治理体系管理;组织集团(含企业)信息系统年度目标和计划的编、审、定;组织和协调IT建设资金计划的制定

(含企业投资审批);制定和推行集团信息化建设的应用技术管理,业务流程管理,业务数据标准管理,项目管理;组织新的信息技术、管理技术的跟踪、导入和使用;根据IT的特点,管理下属企业IT部门建设等。卓越运营与HSE中心:落实集团HSE监督审核模式完善及分层责任制;处理重大事故及HSE秘书处事务性工作;建立和审核ONE模式构建、评价标准;研究卓越绩效模式,申请国家质量奖;组织科技和ONE成果推广交易会;研发与推广集团HSE及绿色发展的社会责任品牌;建设与运营集团节能降耗及碳资产管理;研究应用政府科技政策;推进技术趋势研究和项目;推动HSE先进技术及现场风险改善机制;培育及构建集团职业健康、环保体系;实施企业管理提升诊断及方案。

中集学院:根据企业需求,进行绩效支持项目的设计开发与实施;根据集团、板块及企业需求,进行领导力发展项目的设计开发与实施,培养各层级领导人才;根据集团的共性需求,进行标准化学习项目的开发、实施及学习资源的沉淀;通过学习方法和学习技术的输出,塑造组织学习文化,助推组织变革;通过讲师发展、课程开发、案例开发等手段,沉淀及传承组织的优秀经验;搭建学习平台,提供多样化的学习资源。

九、发行人独立性

发行人大股东为COSCO Container Industries Limited(中远集装箱工业有限公司)和招商局国际(中集)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人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与大股东在资产、人员、机构、财务和业务经营方面实现了五分开,具有较为充分的独立性。

(1)资产方面:发行人与大股东产权明晰,手续齐全,由发行人独立管理,不存在大股东占用、支配资产或干预上市公司对资产的经营管理。

(2)人员方面:发行人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机构独立、制度健全,与大股东在人员上完全独立,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在股东单位双重任职的情况,均在上市公司领取薪酬;发行人财务人员不存在在关联公司兼职的情况。

(3)机构方面:发行人董事会、监事会及其他内部机构健全,运作独立。大股东依法行使其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经营活动。

(4)财务方面:发行人财务部门、财务核算体系、财务管理制度、银行帐号独立,独立纳税。

(5)业务方面:发行人的生产系统、采购系统、辅助生产系统、销售系统完全独立。发行人完全独立拥有工业产权、商标、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发行人与大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不存在生产经营相同产品的情况;在业务上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竞争。

十、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发行人已经建立完整的涵盖资金预算、投资担保、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的规章制度、办法和流程,这些制度和流程构成了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直管企业的管理控制方面,发行人制订了《中集集团派出董事管理办法》,明确了外派董事的选派原则、选派程序、任职资格、法定职责等,以及派出董事的激励机制等,以保证和维护发行人在下属子公司的合法权益,代表发行人参与下属子公司的经营管理。

预算管理控制方面,发行人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包括预算的编制、预算的执行、预算的控制、预算的调整、预算的反馈和监督、预算的绩效考核的全过程。发行人资金管理部确定当年企业应达到的资金管理要求,并据以确定当年具体测算方法和预算具体实施细则,启动当年资金预算编制。成员企业编制完毕预算初稿后,提交板块财务(或承担板块财务的部门和机构)进行初审后汇总提交发行人资金管理部审核和合并,汇总审核报告后报送发行人总裁审批,并作为年度董事会议题之一进行审议。资金预算经最终批准后,成员企业及产业板块应当依据资金预算批复文件安排额度使用。

资金管理控制方面,发行人资金管理部是发行人资金集中的职能管理部门,负责发行人资金集中各项政策的制定、业务审批及操作、以及对发行人资金集中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发行人财务公司负责根据发行人资金管理部的相关政策及制度,对发行人资金集中进行具体操作和日常管理。发行人成员单位负责配合财务公司执行发行人资金管理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并对自身资金集中的相关业务进行账务处理。

对外担保控制方面,发行人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发

行人及发行人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2、发行人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3、为资产负债率超过百分之七十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4、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十的担保;5、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除此以外的其他担保均应当取得出席发行人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经发行人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投资管理控制方面,发行人对年度投资预算实行统筹管理,各类企业都须履行相应流程。每年第四季度发行人商业计划与预算管理委员会向各类企业发出第二年度商业计划编制指引,各企业根据指引要求组织投资预算申报工作,汇总企业及其下属企业投资预算,提交至发行人商业计划与预算管理委员会秘书处。发行人战略发展部作为秘书处成员及发行人投资管理部门,对各企业年度投资预算进行汇总及审核。年度投资预算与财务预算、资金预算等一并经发行人商业计划与预算管理委员会审议、总裁核准后,报发行人董事会审批。最终由发行人商业计划与预算委员会统一发文至各企业。对于多股东企业及创新企业,发行人发文至派出董事,由其按照发行人批复意见在企业董事会上发表意见。关联交易控制方面,发行人与关联自然人发生30万元以下的关联交易,与关联法人发生300万元以下关联交易,由发行人总裁审批;发行人与关联自然人发生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由发行人董事会审议批准,并及时披露;发行人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由发行人董事会审议批准,并及时披露;发行人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发行人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3000万以上,且占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由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及时披露;发行人下属子公司与其高级管理人员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的企业进行的关联交易,应当报子公司董事会审批,发行人财务管理部备案。

信息披露控制方面,发行人《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对企业重大信息的范围和内容作出了具体的规定。信息披露分为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董事会是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发行人信息公开披露事项。董事长是发行人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发行人董事会秘书是发行人信息披露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是负责发

行人日常信息披露工作的专门机构。监事会对定期报告出具的书面审核意见。总部各职能部门和各下属公司应当及时、全面、真实的提供必要的各类数据及与信息披露资料和相关的协议、合同等备查文件,共同协作做好发行人信息披露工作。

十一、发行人合法合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对本期债券发行构成实质障碍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十二、发行人主要业务情况

(一)经营范围

发行人经营范围包括:制造修理集装箱及其有关业务,利用该公司现有设备加工制造各类零部件结构件和有关设备,并提供以下加工服务:切割、冲压成型、铆接、表面处理,包括喷沙喷漆、焊接和装配;集装箱租赁。

(二)发行人业务收入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表:发行人报告期内业务收入的主要构成(分行业\分产品)

单位:万元,%

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集装箱1,087,042.9025.453,046,496.9032.582,420,054.4031.721,048,575.8020.52
道路运输车辆1,236,612.8028.952,366,432.9025.311,874,917.6024.571,426,187.4027.90
能源、化工及液态食品装备689,500.8016.141,366,032.5014.611,129,249.4014.80880,802.2017.23
海洋工程128,108.103.00156,302.101.67117,250.901.5426,847.100.53
空港装备226,020.805.29422,698.404.52349,302.204.58307,280.606.01
物流426,300.509.98854,238.809.14812,220.8010.65698,014.1013.66

服务

服务
金融93,895.002.20201,937.302.16225,768.902.96223,469.204.37
产城55,741.101.30286,868.003.0792,719.401.2281,601.901.60
重卡98,024.902.29231,949.402.48248,183.903.25162,567.703.18
其他230,526.005.40416,805.904.46360,325.504.71255,819.205.00
合计4,271,772.90100.009,349,762.20100.007,629,993.00100.005,111,165.20100.00
营业收入2019年1-6月2018年2017年2016年
中国2,130,509.504,455,848.803,276,917.102,356,304.50
亚洲(中国以外地区)359,709.80653,378.20541,266.50726,674.90
美洲917,219.702,340,609.601,848,205.50971,821.30
欧洲762,947.301,743,930.901,802,973.60806,800.40
其他101,386.60155,994.70160,630.30249,564.10
合计4,271,772.909,349,762.207,629,993.005,111,165.20

(三)发行人主要业务经营情况

1、集装箱业务

发行人集装箱制造业务主要包括标准干货箱、标准冷藏箱和特种箱业务,可生产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全系列集装箱产品。特种箱包括53英尺北美内陆箱、欧洲超宽箱、散货箱、特种冷藏箱、折叠箱等产品。2019年1-6月,发行人集装箱产销量继续保持全球行业第一。

2019年1-6月,受集装箱业务需求放缓的影响,发行人普通干货集装箱累计销售

57.36万TEU(去年同期:80.69万TEU),同比减少28.91%;冷藏集装箱累计销售

5.07万TEU(去年同期:7.66万TEU),同比减少33.81%

(1)销售情况

发行人的集装箱产品在全球都有销售,主要以外销为主。目前,发行人集装箱产品主要通过订单进行销售,集装箱订单合同由集团市场事业部负责对外签约、由下属各子公司负责具体执行。2018年,集装箱业务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额占业务板块的比重为44.98%,客户较为集中。

表:2018年集装箱业务前5大客户销售收入及占比

单位:万元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收入占该板块销售收入的比重
1TIL382,11712.54%
2MSC378,40212.42%
3Seacube226,2047.43%
4CMA196,8616.46%
5CAI164,5715.40%
合计1,348,15544.25%

发行人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保证了发行人主要原材料质量的稳定性和供应的连续性。同时,在互信互惠、优势互补的原则下,推动双方在技术、新产品研发等领域的交流与协作。同时,发行人建立起了供应商评估和认证制度,定期评价供应商,并经常组织现场认证工作,将发现的需改进项目及时反馈给供应商,督促其改进,从而促进了行业整体水平的提高。发行人原材料采购的资金结算方式根据采购合同而定,以票据为主。

2、道路运输车辆业务

发行人下属的中集车辆主要从事半挂车及专用车上装制造及销售。中集车辆产品组合主要包括(1)半挂车产品(集平半挂车、仓栏半挂车、罐式半挂车、冷藏半挂车及厢式半挂车);(2)中置轴轿运车;及(3)专用车上装产品(自卸车的翻斗车身、搅拌车的搅拌筒及各种其他专用车上装)。中集车辆在中国、北美、欧洲及其他地区(覆盖40多个国家)营销及销售各种半挂车及上装。2019年1-6月,发行人道路运输车辆业务完成总销量90,123台(去年同期:92,001台),同比减少2.04%。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的主要原因系中国市场专用车上装需求旺盛以及北美市场干厢和冷藏半挂车业务增长,带动整体收入和盈利能力提升。

(1)销售情况

发行人车辆业务保持了国内第一的市场地位。发行人具备年产能力超过20万台各类专用车的生产规模,并加大对新产品研发和投资力度,如作业类车辆、第三代半挂车等。

道路运输车辆由生产企业生产后,通过中心店进行销售,或接到客户订单后生产并直接销售;中心店通过经销商渠道销售,或直接销售给个人。

表:2018年道路运输车辆业务前5大客户销售收入及占比

单位:万元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收入占该板块销售收入的比重
1陕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126,302.545.34%
2Star Leasing Company44,630.871.89%
3Milestone Equipment Holdings, LLC38,014.861.61%
4Norfolk Southern Railway Company38,008.001.61%

序号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收入占该板块销售收入的比重
5ILoca Services, Inc.35,136.251.48%
合计282,593.7011.94%
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成本占该板块采购成本的比重
1中国重汽集团及其子公司126,302.546.74%
2SAF-HOLLAND(含中国和海外公司)75,747.054.04%
3BPW(含中国和海外公司)67,974.603.63%
4陕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66,619.853.55%
5上海宝钢浦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14,177.481.22%
合计350,821.5219.18%

表:2018年能源、化工、液态食品装备业务前5大客户销售收入及占比

单位:万元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收入占该板块销售收入的比重
1EXSIF123,491.239.04%
2Constellation Brands, Inc.115,981.238.49%
3山东海运股份有限公司73,913.395.41%
4CS Equipment29,269.972.14%
5EUROTAINER23,282.651.70%
合计365,938.4826.79%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收入占该板块销售收入的比重
1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151,754.6914.71%
2FORT VALE ENGINEERING LTD31,861.233.09%
3APERAM STAINLESS EUROPE34,462.743.34%
4上海中天能源投资有限公司11,718.511.14%
5DILLINGER INTERNATIONAL11,217.981.09%
合计241,015.1523.37%

司,发行人与其形成了多年固定的互信伙伴关系。随着全球经济呈现持续复苏态势,航运业的集运货量增速超出市场预期,货量的增长带动了用箱需求的增加。发行人的上游行业主要为钢铁产业,主要供应商主要为国内的大型钢铁企业,如宝钢、鞍钢等国家大型钢铁集团等。目前钢铁产业整体处于产能过剩的阶段,供大于求的现象较为明显,有利于其下游产业降低原材料成本。

2、道路运输车辆业务

发行人道路运输车辆业务的下游产业是道路运输业和土木工程建筑业。近年来,随着全球制造业与贸易恢复增长,加上国内基础建设开工项目增加,道路运输业和土木工程建筑业对于道路运输车辆的需求更加旺盛。发行人道路运输车辆业务的上游产业主要是钢铁产业,其行业情况参见集装箱业务的上下游产业链情况。

3、能源、化工、液态食品装备业务

发行人的能源、化工装备业务的下游产业主要是重工业制造行业,主要客户包括新奥集团、广汇能源、中国燃气、华润燃气、港华燃气、中国重汽、北汽福田、陕西重型汽车、空气化工集团、林德集团、普莱克斯集团等。液态食品装备业务的下游行业是啤酒业及其他液态食品饮料业,主要为液态食品行业提供工程服务及系统解决方案。

发行人的能源、化工、液态食品装备业务的上游产业主要是钢铁行业,其行业情况参见集装箱业务的上下游产业链情况。

十三、发行人所在行业状况

发行人及附属子公司主要从事现代化交通运输装备、能源化工、液态食品装备、海洋工程装备的制造及服务业务,包括国际标准干货集装箱、冷藏集装箱、地区专用集装箱、罐式集装箱、集装箱木地板、公路罐式运输车、燃气装备和静态储罐、道路运输车辆和空港设备的设计、制造及服务。除此之外,集团还从事物流装备制造和服务、铁路货车制造、房地产开发、金融等业务。

(一)行业概况

1、集装箱行业

发行人主营业务之一为集装箱业务。发行人集装箱制造业务主要包括标准干货箱、标准冷藏箱和特种箱业务,可生产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全系列集装箱产品。特种箱主要包括53尺北美内陆箱、欧洲超宽箱、散货箱、特种冷藏箱、折叠箱等产品。集装箱需求量和全球GDP的增长密切相关,其需求量增速大约是全球GDP增速的2倍,近年来随着全球贸易量的增长,全球集装箱需求量也上升较快。集装箱制造业是典型的劳动密集型行业,其产业转移路径主要受贸易量和劳动成本两大因素影响。20世纪70年代后,欧美出口占全球贸易量比重下降,日韩出口占全球贸易量比重上升;90年代中期后,日韩出口占全球贸易量比重开始下降,我国出口占全球贸易量比重持续上升。这种全球贸易格局的变化以及劳动力成本的相对比较优势变化使得全球集装箱的生产遵循着“欧美—日韩—中国”的产业转移路径。随着我国出口占世界贸易量的持续增长,1993年后我国集装箱产量便开始一直稳居世界第一,2003年后我国集装箱产量占全球集装箱产量比重一直在90%以上,中国在集装箱制造行业在全球具有绝对的垄断地位。

2、道路运输车辆行业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之二是道路运输车辆业务。发行人下属的中集车辆(集团)是全球领先的道路运输车辆制造集团,以“全球运营、地方智慧”为经营理念,为全球客户提供品种多样的专用汽车产品、专用汽车关键零部件及销售服务。截至2018年末,中集车辆(集团)已在中国、北美、欧洲及新兴市场建立了31个制造及组装厂,全球生产工厂的年总产能超过160,000辆,形成十大系列、1,000多个品种的专用车产品线,产品包括集装箱运输半挂车、平板/栏板运输半挂车、低平板运输半挂车、车辆运输半挂车、仓栅车、厢式车、罐式车、自卸车、环卫车、特种车等,产品覆盖国内及海外主要市场。

我国专用汽车产业是20世纪80年代发展起来的,目前我国专用汽车品种范围基本涉及到国民经济发展的各环节。受国内经济大环境影响,2015年我国重卡市场销量出现大幅下滑,尤以自卸车下降70%最甚。2016年到目前为止,专用车市场已出现回暖,但销量增长点已由自卸车转为物流类专用车,市场也更偏好智能化、高技术的车辆。

可以预见,未来物流类专用车将成发展主力,专用车制造水平也会更上一层楼。从专用车品种数和产量可以看出,我国专用车近年来在规模方面和新产品开发方面较

过去有了很大进步。随着我国城市建设、公路建设及道路运输业的快速发展,专用汽车的产品种类和市场规模逐年增长,现处于高速发展时期。

3、能源、化工及液态食品装备行业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之三是能源、化工及液态食品装备业务。发行人下属的中集安瑞科主要从事广泛用于能源、化工及液态食品装备三个行业的各类型运输、储存及加工装备的设计、开发、制造、工程及销售,并提供有关技术保养服务。其能源、化工装备产品及服务遍布全中国,并出口至东南亚、欧洲及北美洲和南美洲;液态食品装备产品的生产基地设于欧洲,其产品及服务供应全球。中集安瑞科已形成以中欧互动为基础的“地方智慧、全球营运”业务格局。

(1)能源装备行业

天然气是优质高效、绿色清洁的低碳能源。近年来,在全球环境保护意识加强的背景下,全球天然气供给与需求量实现大幅增长,市场化进程不断加快。其中,液化天然气(LNG),便于储存、易于运输,进一步促进天然气全球贸易发展。受到环境保护、煤改气和替代能源价格上涨因素的驱动,中国政府近年来出台系列利好政策,全力推进清洁能源尤其是天然气的使用,并大力推动天然气管道、地下储气库、LNG接收站等基础设施建设。

据《2018年国内外油气行业发展报告》预计,中国全年天然气消费量达2,766亿立方米,增速达16.6%。天然气进口量持续高速增长,预计2018年全年进口量达1,254亿立方米,中国天然气行业已进入黄金发展期。另外基于全球LNG贸易的持续增长,美国页岩气的商业量产及乙烷出口的稳定前景预期,利好液化气运输船行业发展。而随着全球对船舶排放的限制标准日趋严格和限制区域愈加广泛,远期看全球LNG动力船市场前景广阔。中国气化长江政策逐步成熟,致力于推动LNG在中国内河运输中的应用,直接带动包括船舶的燃料改造,水上加注站建设,LNG罐箱江海联运等发展。

(2)化工装备行业

罐式集装箱作为一种安全和高效的化工物流装备,可用作运送多类型化工产品。据国际罐箱协会(ITCO)研究,相较于2017年,2018年全球罐箱数量增加48,500个,其中大部分的增长来自亚洲区域性的近洋、远洋罐箱多式联运等,其中中国国内

的罐装箱使用数量得到了显著增长。

欧美地区已经建立较成熟的化学品物流体系,是全球罐式集装箱的主要销售市场。该地区的罐箱销售已过渡到相对稳定的阶段,而新兴市场的罐箱需求将随着当地化工行业传统运输方式的替代与升级,以及对危险品安全、绿色和高效运输的高度关注呈逐步增长趋势,从而推动全球罐箱市场维持一定比例的增长。相较于欧美市场罐式集装箱的广泛运用,中国化工运输行业大多以槽罐车、铁桶或液袋等传统方式运输。但近年这一情况有所改善,中国相关政府机构不断出台政策鼓励开展罐箱多式联运,具体包括推动建设物流基建、设立多式联运示范性项目、鼓励建设多式联运枢纽场站等,这些工作将有助于加强罐式集装箱于中国物流行业的渗透率。更安全、更经济、更环保、更智能的绿色物流模式将是全球化学物流行业的大势所趋。预计罐式集装箱行业未来几年仍将录得稳定增长。

2017年开始,中国进一步加强对生态环境的从严治理,强调坚决解决污染问题。环境保护产业是集装备、工程及服务为一体的朝阳产业,市场规模大前景看好,行业利润水平高,现阶段行业集中度低有利于进入。

(3)液态食品装备行业

液态食品行业涵盖无酒精饮料、含酒精饮料(包括啤酒、葡萄酒及烈酒等)、蒸馏饮料、果汁、牛奶、酱料及汤等多个市场。近年,受惠于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和食品安全及健康意识加强,液态食品行业增长迅速。因此,发行人的液态食品业务将会有更多的拓展机会。

据《饮料加工装备市场报告》指出,2018年全年球饮料加工装备市场总值11,140百万美元,行业继续保持中高增长率,其中亚太区市场及非碳酸饮料市场蕴含重大机遇,公司液态食品装备行业分部的果汁、能量饮料及运动饮料等饮料加工装备,具有庞大潜力。液态食品的储存、运输及加工需要更创新及全面的解决方案。发行人的液态食品装备分部根据国际质量及安全标准于全球开发、建造及安装整套处理系统,未来前景广阔。

4、物流服务行业

随着全球经济的进一步复苏,世界物流技术与装备行业在近几年获得平稳发展,并呈现出强劲的增长势头。目前,全世界最先进的物流技术与装备还主要集中在欧洲、

日本和美国等发达国家或地区。目前正朝着大型化、节能化、标准化、系统化、智能化和高效化等方向发展。今后,对物流技术与装备的需求将更倾向于先进物流装备和物流技术集成化的物流系统。在市场方面,自2005年以来,世界物流技术与装备业市场表现活跃,欧洲是需求增长最迅速的区域,世界其他各国的形势也比较乐观。同时,全球电子商务的发展进入快车道,电子商务的发展大大促进了对物流配送及现代仓储系统的需求增长,进而推动了物流系统需求和解决方案需求的快速增长。

2008年爆发的全球金融危机使全球制造业及相关物流业均受到很大影响,世界经济出现较大萎缩。世界物流技术与装备市场在2008-2009年受金融危机影响也出现了负增长,2010年随着世界经济复苏,市场开始好转,伴随着2013年以来跨境电商的迅猛发展,物流服务装备的需求也迅速上升。

(二)行业发展前景

1、集装箱业务

据全球行业权威分析机构克拉克森(CLARKSON)最新预测,2018年全球集装箱贸易增速达4.5%,预计2019年将略降至4.4%,但仍维持在较好水准。而不同于2018年5.7%的高运力增速,2019年的运力增速将降至3.1%,集运市场供过于求的局面或将得到缓解。因此,综合预计客户仍有望将维持平稳的购箱意愿,但2019年集装箱的需求同比2018年的历史高位会有所回落。

2、道路运输车辆业务

根据佛诺斯特沙利文(Frost&Sullivan)报告:在中国和欧洲预期经济复苏的推动下,全球销量预计将逐渐增加。2019年,中国半挂车预计销量378,000辆;北美2017年至2022年期间的复合年增长率预计下滑至0.6%;欧洲自2017年至2022年期间的复合年增长率预计为2.6%。

3、能源、化工及液态食品装备业务

继国务院发布《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书》要求限时完成天然气管网互联互通,打通“南气北送”输气通道,以及近年国家对危化品安全运输要求逐步提高,环保法律意识有所增强,相关政府机构不断出台政策鼓励发展罐箱多式联运,这都将有

助于加强罐式集装箱在中国物流行业的渗透率。同时,受惠于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和食品安全及健康意识加强,液态食品装备行业亦增长迅速。

4、物流服务业务

2019年,全球贸易格局不确定性加剧,以美国为首的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导致中国对外贸易产生一定程度上进出口平衡的压力,外贸进出口业务的制约性因素依然较多。面对外部环境存在诸多风险,国家正在进行全面的深化改革和经济结构调整,“一带一路”、“全方位开放”和“互联网+”等国家战略都将为物流行业发展带来机遇。随着国家相继出台降低关税、通关一体化等鼓励进出口业务发展的政策,并积极推动多式联运及铁路改革,为物流业务的发展带来很好的契机。同时,中产阶级的兴起也刺激进口跨境消费品电商的需求逐年提高,跨境物流等现代服务业有望成为新的经济增长动力。

十四、发行人竞争优势及发展战略

(一)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1、“制造+服务+金融”的战略定位

发行人已形成了横跨物流、能源两大领域的产业格局,确立了拥有行业领先优势和良好发展前景的主要业务板块,并持续探索和布局有助于发挥集团优势的新兴产业。发行人在巩固传统产业优势的基础上,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由制造向服务延伸,提供产品全生命周期的全面解决方案,已确立“制造+服务+金融”的战略定位和产业生态体系。

2、业务多元化和全球化的发展理念

发行人致力于业务多元化和全球化的布局,现有主营业务覆盖集装箱制造、道路车辆业务、能源化工及液态食品装备、海洋工程、物流服务、重型卡车、空港装备、金融、地产及其他新兴产业,生产基地遍及亚洲、欧洲、北美、澳洲,业务网络覆盖全球主要国家和地区。其中,集装箱产业持续保持全球行业领先地位、道路运输车辆、能化装备以及海工业务也形成了较强的竞争力。卓有成效地多元化和全球化业务布局有效抵御了近年来全球市场周期波动对发行人业绩的不利影响。

3、规范有效的企业管治体系

在经营理念、治理模式、管理机制等方面,发行人已建立行之有效的管治模式。规范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是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制度保障。发行人2010年以来开展了以“为中集未来持续健康发展构建能力平台”的战略升级行动,以“分层管理”组织变革方向,形成了执委会、专业委员会、董事会三层管理的管控模式和5S核心管理流程,全面导入精益管理理念,建立了面向未来确保各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的新型管理体系。

4、精益制造管理能力

发行人在集装箱生产制造领域长期积累了规模化、系列化、标准化的管理经验和能力,并持续改善和提升。目前,在全集团全面导入精益管理理念,以ONE模式、QHSE为代表的高效率、安全、绿色、精益的生产制造工艺和流程管理等核心能力在发行人各个业务板块的营运中均有充分体现,以实现持续改善目标。

5、整合资源、实现协同发展的能力

在道路运输车辆业务、能源化工液态食品装备及空港装备等多个业务板块,发行人通过一系列并购完成行业整合,全面整合供应链、生产制造、服务等运营体系,形成了领先的成本优势及行业领导地位。在原有资源、制造和经营优势基础上,培育新的业务和产业链,共享资源、协同发展。立足中国优势,整合全球资源,建立新的业务生态圈。

6、科技研发能力与知识产权保护

发行人始终关注提高科技研发能力,制定中长期的发展战略以优化技术研发体系和平台,加快产品技术研发和现有产品升级换代,促进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和装备的研究开发;同时不断完善创新成果的发掘、激励和推广机制,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建立和完善知产保护、知产运营、知产维权和侵权防范四位一体的有效运行机制。发行人技术中心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此外还设立了47家集团级技术中心,包括A级技术中心17家,其中国家级2所;B级技术中心30家,其中省级6家。籍以依托强大的研发组织,把领先的技术转化成客户的竞争优势和商业成功。

(二)发行人未来发展战略及经营计划

发行人将坚持“制造+服务+金融”的战略定位,继续推进业务转型升级,以客户需

求为导向,由制造向服务延伸;将继续提升全球运营能力,优化业务和资产,加快产业聚集,培育产业链优势;在技术升级、业务模式及管理机制方面不断创新并控制风险;努力把握市场变化,布局新兴产业和创新业务,实现持续的有质量的增长。

集装箱制造业务:2019年下半年,发行人将继续努力争取改善主营业务的盈利水平。同时,发行人将继续通过创新升级和内涵优化,重塑本集团在集装箱制造业务的核心竞争力,巩固和提升集装箱制造业务的行业领导地位。完善企业数字化管理体系打造,推动ERP项目的复制上线,提升组织的竞争力;通过智能制造升级项目来加快推进集装箱生产线的技术改造,尤其是提升生产线的自动化水平和HSE绿色发展水平;通过探索和优化核心员工激励制度,充分调动核心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新业务拓展方面,通过合作设立产业基金投资模式和股权直投模式结合,继续布局发展包括冷链业务、物流器具业务、战略相关新材料等相关新业务领域。道路运输车辆业务:2019 年下半年,北美市场在稳定存量业务的前提下,积极应对市场环境的变化,提前制定销售策略,深挖客户潜能;欧洲市场重点深化跨洋制造模式,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新兴市场积极建设经销渠道网络,提升竞争力;中国市场方面,发起成立“中国挂车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致力于打造中国挂车健康高质量发展的生态圈,旨在通过合法经营、资源共享、加强自律、抱团发展,共同推动行业健康发展,为中国挂车高质量发展寻找出路。能源、化工及液态食品装备业务:2019年下半年,发行人将继续坚持“装备制造+工程服务+整体解决方案”核心业务主航道,积极配合国家政策,扩大市场份额。清洁能源业务将积极布局天然气上中下游产业链,重点构建LNG全业务链、LPG全业务链,持续调整优化以氢气、电子气及CNG三气并举的高压业务链,并在非常规天然气处理与应用装备及水上LNG应用的开发中把握新机遇;化工环境业务将在巩固标准罐式集装箱市场领先地位的前提下,大力拓展特种罐式集装箱的应用范围,尝试进入环境产业领域;液态食品业务将利用核心技术和EPC总包优势,从纵向啤酒产业链和横向液态食品业务的双维度发展,扩展全球市场和非啤酒类食品装备和工程业务。物流服务业务:2019年下半年,面对内外部变化形势,物流板块继续以成为“装备+服务”为核心的跨境全程物流解决方案服务商为战略使命,进一步战略聚焦、结构优化,力争在面临严峻经济形势下实现稳步增长。围绕业务优化与发展,增强全程

物流解决方案能力,努力打造冠军产品;围绕“集团抓总、板块主建、直管企业主战”的组织模式,积极推动板块组织优化与核心团队建设;围绕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合资战略伙伴快速完成布局;围绕数字化建设,加快数字化转型,助力业务升级;围绕重大风险防控,推进投资并购管理、HSE 管理、内控审计等关键工作。

十五、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

1、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发行人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故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关联情况不适用。

2、存在控制关系的子公司

发行人存在控制关系的主要子公司有关信息参见本节“五、发行人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之“(一)发行人主要子公司情况”。

3、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

发行人主要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有关信息参见本节“五、发行人对其他企业的主要权益投资情况”之“(二)发行人主要合营、联营公司情况”。

除上述主要合营和联营企业的情况外,其余与发行人发生关联交易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情况如下:

表:其他发生关联交易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

单位:万元

序号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名称业务性质注册地持股比例
1广西南方中集物流装备有限公司物流服务南宁50.00%
2南通新洋环保板业有限公司环保板业务南通20.00%
3曲靖市中碧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地产曲靖30.14%
4徐州中集木业有限公司竹木业徐州35.00%
5镇江中集润宇置业有限公司房地产镇江12.30%
6福建省青晨竹业有限公司竹木业福建30.00%
7宁国广申竹木制品有限公司竹木业安徽30.00%
8新洋木业香港有限公司木业香港20.00%
9浙江鑫隆竹业有限公司竹木业浙江30.00%
10森钜(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贸易公司上海30.00%
11OOS International B.V.金融荷兰35.00%
12CIMC Ocean En-Tech Holding Co.,Ltd陆地和海洋钻井平台业务开曼群岛13.12%
13厦门中集海投集装箱服务有限公司物流服务厦门45.00%
14青岛港国际贸易物流有限公司贸易青岛30.00%
关联方名称关联方关系
日本住友商事株式会社子公司的少数股东
陕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子公司的少数股东
东方国际集装箱(连云港)有限公司重要股东的子公司
Florens Maritime Limited重要股东的子公司
Gasfin Inverstment S.A.子公司的少数股东
Florens Container Corporation S.A.重要股东的子公司
Asahi Trading Co.,Ltd子公司的少数股东
东方国际集装箱(锦州)有限公司重要股东的子公司
Florens Container Services Company Limited重要股东的子公司
Florens Container Inverstment Limited重要股东的子公司
东方国际集装箱(广州)有限公司重要股东的子公司
中国上海外轮代理有限公司子公司少数股东
ORIENT OVERSEAS CONTAINER LINE LTD重要股东的子公司
SUMITOMO CORPORATION子公司的少数股东
中策橡胶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的少数股东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要股东的子公司
项目2019年1-6月2018年2017年2016年
董事、监事及关键管理人员薪酬2,172.903,393.002,329.802,828.10

2016-2018年末,发行人关键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未行使的期权和公司子公司安瑞科未行使的期权情况如下:

表:2016-2019年6月末,关键管理人员未行使期权

单位:万份

项目2019年6月末2018年末2017年末2016年末
发行人期权601.70576.40817.00851.20
安瑞科期权302.00344.80419.80534.80
项目2019年1-6月2018年2017年2016年
从关联方采购货物46,113.00101,317.70142,688.0076,176.50
向关联方销售货物61,399.80272,544.40218,198.8066,140.90
从关联方接受劳务1,326.50445.202,615.10736.90
向关联方提供劳务7,910.107,723.303,136.503,140.40
从关联方接受资金338,704.90219,816.405,132.9010,378.40
利息支出1,988.103,185.00104.00179.80
向关联方提供资金207,695.50233,496.1039,575.0087,358.50
利息收入3,011.602,772.30448.601,150.70
项目2019年6月末2018年末2017年末2016年末
应付账款13,300.108,464.8013,849.5014,693.70
预收账款--4,794.300.52
应收账款18,410.1025,166.3054,174.8025,439.60
其他应收款218,614.10240,643.3046,924.5094,614.40
预付账款1,563.10449.801,196.302,332.40
其他应付款349,867.30228,022.4085,401.2020,538.4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3,606.609,652.3012,873.6010,899.00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58,747.3059,968.0022,634.3010,729.80
公司名称2019年6月末2018年末2017年末2016年末
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176,254.60202,850.60--
润宇置业21,847.1025,695.2033,125.0082,439.10
招商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7,065.007,065.007,065.007,065.00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5,099.80---
上海丰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420.403,420.403,420.403,420.40
青岛港国际贸易物流有限公司2,804.20---
南通新洋环保板业有限公司1,073.601,102.801,381.301,062.90
其他关联方1,049.40509.301,932.80627.00
合计218,614.10240,643.3046,924.5094,614.40

(五)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本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公司与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制的法人不构成关联关系,但该法人的董事长、总经理或者半数以上的董事属于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除外。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个人股东;

(二)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关联法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四)第(一)、(二)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

(五)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本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自然人。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自然人,视同为公司的关联人:

(一)因与公司或其关联法人签署协议或做出安排,在协议生效后,或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具有符合公司的关联法人规定和关联自然人规定情形之一的;

(二)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符合公司的关联法人规定和关联自然人规定情形之一的。

2、关联交易事项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

(一)购买或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

(四)提供担保;

(五)租入或租出资产;

(六)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七)赠与或受赠资产;

(八)债权或债务重组;

(九)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十)签订许可协议

(十一)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十二)销售产品、商品;

(十三)提供或接受劳务;

(十四)委托或受托销售;

(十五)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十六)其它通过约定可能造成资源或义务转移的事项。

3、关联交易决策

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如下:

(一)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30万元以下的关联交易,与关联法人发生300万元以下关联交易,由公司总裁审批。

(二)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并及时披露;

(三)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并及时披露;

(四)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3000万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及时披露。

(五)公司下属子公司与其高级管理人员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的企业进行的关联交易,应当报子公司董事会审批,集团财务管理部备案。

重大关联交易(指公司拟与关联法人达成的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0.5%的关联交易,与关联自然人达成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若交易标的为公司股权,公司应当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对交易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若交易标的为股权以外的其他资产,公司应当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公司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交易标的,可以不进行审计或评估。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为持有本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提供担保的,参照前述规定执行,有关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十六、最近三年内发行人是否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或者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最近三年,发行人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或者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十七、发行人的信息披露事务及投资者关系管理

发行人将安排专门人员负责信息披露事务以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信息披露原则,按照本期债券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使发行人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

本募集说明书中的会计数据来源于发行人经审计的2016年、2017年、2018年合并及母公司会计报表及未经审计的2019年半年度合并及母公司会计报表。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发行人2016年、2017年和2018年的合并及母公司会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7)第10078号、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8)第10078号和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9)第10036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阅读下面会计报表中的信息时,应当参阅发行人上述经审计的审计报告以及本募集说明书中其他部分对于发行人的历史财务数据的注释。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发行人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普华永道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新的香港《公司条例》于2015年生效,发行人财务报表的若干相关事项已根据香港《公司条例》的要求进行披露。

二、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合并报表编制方法和范围重大变化情况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合并报表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方法: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控制是指拥有被投资单位的权利,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利影响其回报金额。子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由控制开始日起至控制结束日止包含于合并财务报表中。

对于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当期财务报表时,视同被合并子公司在本公司最终控制方对其开始实施控制时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以及前期比较报表进行相应调整。本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时,自本公司最终控制方对被合并子公司开始实施控制时起将被合并子公司的各项资产、负债以其账面价值并入本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被合并子公司的经营成果纳入本公司合并利润表,并将被合并子公司在合并日前实现的净利润在合并利润表中单列项目反映。

对于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当期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被购买子公司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自购买日起将被购买子公司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时,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集团会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本集团终止确认与该子公司相关的资产、负债、少数股东权益以及权益中的其他相关项目。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集团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由此产生的任何收益或损失,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如果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期间或会计政策与本公司不一致时,合并时已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期间或会计政策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集团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当期净损益及综合收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净利润及综合收益总额项下单独列示。本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

现内部交易损益,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本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母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如果以本集团为会计主体与以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不同时,从本集团的角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

(二)合并报表编制方法的变化

1、根据发行人2016年12月29日的董事会决议,发行人对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方式由原成本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模式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规定,企业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模式可以选择采用成本模式,也可以选择采用公允价值模式。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不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应当以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的,应当作为会计政策变更处理,并按计量模式变更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已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不得从公允价值模式转为成本模式。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一)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交易市场;(二)企业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的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作出合理估计。发行人所持投资性房地产大部分位于国内沿海一二线城市,通过外部报价或者评估,能够满足上述两个条件。因此,发行人将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模式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即由成本计量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符合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2、经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于2017年8月28日审议批准,本公司决定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及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 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并根据相关规定分别自2017年6月12日和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1)本

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本集团对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对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本集团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 用法处理,对2017 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2016年 度的比较财务报表未重列。(2)本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本集团2017年度的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3、国家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作为A+H股上市公司,经2018年3月27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六次会议审议批准,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上述新准则。新金融工具准则保留但简化了金融资产的混合计量模型,并确定了三个主要的计量类别:(1) 摊余成本;(2) 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3) 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同时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原准则下的“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法”。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本集团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首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已调整计入2018年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综合收益。

4、国家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本公司作为A+H股上市公司,经2018年3月27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六次会议审议批准,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该准则。新收入准则将现行的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统一为一个收入确认模型(五步法),原则为收入于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此外,当同时满足在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包括房地产)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在整个合约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时,房地产销售收入根据满足在一段时间内履行义务的条件,按投入法计量的履约进度确认收入。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本集团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首日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已调整计入2018年期初留存收益。

5、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规定,本集团从2018年1月1日开始的会计年度起采用修订后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财务报表,本集团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据。

三、报告期财务报表

(一)合并财务报表

表: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6月末2018年末2017年2016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657,990.80972,915.20559,631.40632,599.80
交易性金融资产20,711.3019,367.6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19,488.0014,116.00
衍生金融资产6,916.704,905.50--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2,157,180.601,931,946.601,777,359.001,306,226.60
其中:应收票据116,038.00142,354.70137,686.40153,619.10
应收账款2,041,142.601,789,591.901,639,672.601,152,607.50
应收款项融资4,091.80---
预付款项321,290.90686,129.70214,772.10216,598.20
其他应收款(合计)911,987.601,127,614.40828,323.60939,909.60
其中:应收利息924.80877.501,909.20925
应收股利1,887.401,281.60440.84,195.90
其他应收款909,175.401,125,455.30825,973.60934,788.70
存货3,272,182.802,733,532.401,925,832.701,740,951.50
合同资产243,262.80151,434.80--
持有待售资产19,787.4019,787.4023,530.9020,384.7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476,171.10438,788.60431,425.00394,168.90
其他流动资产106,718.10103,873.70119,829.6070,247.80
流动资产合计8,198,291.908,190,295.905,900,192.305,335,203.10
非流动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31,853.4032,518.70
其他债权投资3,082.103,058.1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44,158.1044,272.60
长期应收款1,421,348.101,387,436.901,288,054.001,322,024.20
长期股权投资543,083.80356,990.00239,849.50216,221.7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17,987.1098,415.5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10,699.3033,208.10--
投资性房地产211,290.90196,627.70167,918.90175,260.80
固定资产(合计)2,373,518.202,318,873.702,308,868.202,216,731.10
其中:固定资产2,372,412.002,318,040.802,294,102.102,203,726.10
固定资产清理1,106.20832.9014,766.1013,005.00
在建工程2,465,433.802,416,481.402,219,458.502,276,918.90
使用权资产76,950.90---
无形资产502,733.60466,084.70471,124.40465,475.70
开发支出6,402.409,906.206,739.904,999.00

商誉

商誉218,182.80195,498.50211,244.50212,789.30
长期待摊费用49,618.0032,217.5020,523.9024,657.40
递延所得税资产154,620.80144,126.70141,663.70125,767.00
其他非流动资产3,083.3039,175.408,788.608,635.30
非流动资产合计8,158,035.107,698,100.407,160,245.607,126,271.70
资产总计16,356,327.0015,888,396.3013,060,437.9012,461,474.8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2,380,205.101,989,822.101,531,734.701,572,978.70
交易性金融负债4,8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302.5014,180.60
衍生金融负债34,288.6034,272.60--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1,463,057.701,510,061.301,400,176.701,171,253.30
其中:应付票据224,867.50188,978.50178,545.60155,158.20
应付账款1,238,190.201,321,082.801,221,631.101,016,095.10
预收款项5,781.4013,200.10462,408.80378,069.40
合同负债831,509.90725,208.80--
应付职工薪酬275,642.40309,681.80271,348.20211,510.80
应交税费147,443.60219,408.50136,398.60109,203.00
其他应付款(合计)1,136,176.00933,651.30748,676.80547,419.40
其中:应付利息42,434.9054,052.4037,779.3030,337.50
应付股利28,658.606,308.8025,443.401,674.60
其他应付款1,065,082.50873,290.10685,454.10515,407.30
持有待售负债--1,490.60-
预计负债115,816.50108,327.40121,490.4084,742.9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989,138.301,407,560.10408,557.90366,787.20
其他流动负债9,391.40102,422.1059,590.70168,776.20
流动负债合计7,393,250.907,353,616.105,142,175.904,624,921.50
非流动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3,780.706,123.50
长期借款2,782,015.002,576,977.302,414,016.802,702,322.20
应付债券402,015.20201,927.50798,650.00798,650.00
租赁负债24,044.20---
长期应付款18,662.1023,659.1036,139.6053,907.60
递延收益101,037.6097,159.3084,623.2083,973.80
递延所得税负债186,497.50183,612.8080,133.7065,741.40
其他非流动负债80,225.90211,145.40177,174.60212,355.60
非流动负债合计3,594,497.503,294,481.403,594,518.603,923,074.10
负债合计10,987,748.4010,648,097.508,736,694.508,547,995.60
股东权益:
股本358,253.10298,498.90298,288.90297,857.70
其它权益工具410,774.50400,754.50203,304.30204,903.50
资本公积485,012.70412,840.00420,966.30312,658.50
其它综合收益114,465.1083,871.1021,930.3035,734.10
盈余公积328,258.50328,258.50328,153.50327,937.90

未分配利润

未分配利润2,102,041.802,208,276.901,973,449.401,749,505.3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及其他权益持有者的权益合计3,798,805.703,732,499.903,246,092.702,928,597.00
少数股东权益1,569,772.901,507,798.901,077,650.70984,882.20
股东权益合计5,368,578.605,240,298.804,323,743.403,913,479.20
负债及股东权益总计16,356,327.0015,888,396.3013,060,437.9012,461,474.80
项目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营业收入4,271,772.909,349,762.207,629,993.005,111,165.20
减:营业成本3,694,721.007,958,640.806,229,271.504,148,201.70
税金及附加33,004.7095,555.7051,672.3050,309.90
销售费用95,298.10174,426.00292,671.80215,698.00
管理费用218,919.10515,899.00483,033420,859.80
研发费用53,765.7099,341.6065,173-
财务费用56,101.90115,889.60144,632.1071,910.90
加:其他收益42,871.9038,682.2047,262.60-
投资收益8,920.80-8,202.9051,035.1023,441.0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2,506.4016,641.503,067.508,726.6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0,318.30-23,962.0011,131.6061,391.30
信用减值损失5,079.8030,455.00--
资产减值损失-12.90242,562.4067,134.10208,963.40
资产处置收益5,481.80524,191.1011,333.4040,234.60
营业利润151,851.70647,700.50417,168.50120,288.40
加:营业外收入16,585.9037,489.1062,242.1076,124.10
减:营业外支出4,422.0016,833.8038,486.5026,207.40
利润总额164,015.60668,355.80440,924.10170,205.10
减:所得税费用53,793.60261,510.30125,082.6096,706.80
净利润110,222.00406,845.50315,841.5073,498.3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及其他权益持有者的净利润67,982.90338,043.60250,924.2053,966.00
少数股东损益42,239.1068,801.9064,917.3019,532.30
项目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4,308,533.009,016,116.507,604,477.404,966,062.70
收到的税费返还145,409.50440,384.20274,323.30199,615.2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55,929.70167,434.00188,137.8047,560.4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509,872.209,623,934.708,066,938.505,213,238.3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3,944,909.507,864,578.006,159,064.203,787,586.8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368,061.20845,478.30621,053.50605,200.80
支付的各项税费229,400.70307,019.70258,568.90129,240.3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77,742.00592,785.50581,768.80457,048.5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720,113.409,609,861.507,620,455.404,979,076.4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0,241.2014,073.20446,483.10234,161.9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592.7080,349.90972,884.3022,746.1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2,581.702,889.805,882.4022,476.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6,054.50209,678.8098,673.3090,459.70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1,194.805,108.1047,562.9020,642.10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128.50--44,692.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6,552.20298,026.601,125,002.90201,015.9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76,480.20484,651.70170,723.20723,959.20
投资支付的现金152,132.60247,948.201,074,820.9088,686.00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10,464.905,619.7056,414.5073,836.20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39,077.70738,219.601,301,958.60886,481.4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12,525.50-440,193.00-176,955.70-685,465.5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1,468.0065,983.90280,315.00176,890.6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11,468.0061,534.30277,195.70176,057.5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839,470.607,091,637.405,993,054.905,454,865.6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200,000.00601,327.50-798,65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08,423.50189,855.901,647.40375.5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259,362.107,948,804.706,275,017.306,430,781.7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924,688.906,665,928.406,280,710.905,282,020.3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280,723.50349,228.90286,679.00322,807.90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35,154.3059,064.3039,637.6016,125.3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1,239.804,070.8061,342.7074,848.9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216,652.207,019,228.106,628,732.605,679,677.1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2,709.90929,576.60-353,715.30751,104.60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36,548.105,532.80-5,393.108,153.4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516,604.90508,989.60-89,581.00307,954.40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053,275.30544,285.70633,866.70325,912.30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536,670.401,053,275.30544,285.70633,866.70
项目2019年6月末2018年末2017年末2016年末

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200,590.50174,588.90136,687.60266,022.20
衍生金融资产-473.40--
应收票据248.00---
其他应收款(合计)2,535,398.802,523,900.001,811,551.101,788,723.40
其中:应收股利462,089.60469,875.60491,836.90475,581.80
应收利息6,169.503,801.30--
其他应收款2,067,139.702,050,223.101,319,714.201,313,141.60
其他流动资产9.7044.10577.1927.2
流动资产合计2,736,247.002,699,006.401,948,815.802,055,672.80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38,890.5038,890.5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66,465.6068,927.30--
长期股权投资1,206,072.201,147,159.90958,388.60937,527.60
投资性房地产11,734.70---
固定资产(合计)13,379.8013,793.9014,424.8010,237.20
其中:固定资产13,376.6013,790.7014,313.1010,237.20
固定资产清理3.203.20111.7-
在建工程10,118.509,389.405,632.6084.4
无形资产1,381.901,394.901,420.701,446.60
长期待摊费用1,415.001,886.702,962.704,073.00
递延所得税资产8,585.409,056.907,314.005,228.00
非流动资产合计1,319,153.101,251,609.001,029,033.90997,487.30
资产总计4,055,400.103,950,615.402,977,849.703,053,160.1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633,000.00623,500.0035,000.00271,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61.46.5
衍生金融负债33.90---
应付职工薪酬34,307.7036,701.1029,194.9020,576.00
应交税费2,490.601,551.30309.4364.6
其他应付款(合计)267,026.80252,351.70473,987.60306,655.90
其中:应付利息30,610.7011,907.208,929.507,575.50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236,416.10240,444.50465,058.10299,080.40
预计负债--10,252.407,910.4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938,650.00888,650.00109,500.008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100,000.00--
流动负债合计1,875,509.001,902,754.10658,305.70686,513.40
非流动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329.60
长期借款114,800.00175,300.00132,200.00162,100.00
应付债券400,000.00200,000.00798,650.00798,650.00
递延收益1,668.901,856.902,517.103,742.90
非流动负债合计516,468.90377,156.90933,367.10964,822.50

负债合计

负债合计2,391,977.902,279,911.001,591,672.801,651,335.90
股东权益:
股本358,253.10298,498.90298,288.90297,857.70
其它权益工具410,774.50400,754.50203,304.30204,903.50
资本公积274,429.60333,720.50333,089.50328,714.90
其它综合收益43,632.4034,412.204,375.404,375.40
盈余公积328,258.50328,258.50328,153.50327,937.90
未分配利润248,074.10275,059.80218,965.30238,034.80
股东权益合计1,663,422.201,670,704.401,386,176.901,401,824.20
负债及股东权益总计4,055,400.103,950,615.402,977,849.703,053,160.10
项目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营业收入12,453.3034,601.9033,116.6015,652.60
减:营业成本213.00-145.202,400.60
税金及附加328.20550.700.10337.3
管理费用14,349.8040,234.7034,475.80-28,547.60
研发费用177.40568.104,077.40-
财务费用4,151.30-1,727.6069,006.00-35,360.80
加:其他收益552.60967.203,385.50-
投资收益153,951.70153,376.8095,964.90125,906.5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33.90534.80274.701,089.50
资产减值损失-8,808.60--
资产处置收益-2,547.103.0011.6
营业利润147,704.00143,593.3025,040.20203,830.70
加:营业外收入-136.00740.803,305.70
减:营业外支出0.20835.3019,956.407,957.30
利润总额147,703.80142,894.005,824.60199,179.10
减:所得税费用471.50-1,742.90-2,086.0016,416.80
净利润147,232.30144,636.907,910.60182,762.30
项目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9,247.1037,831.6027,487.0015,652.6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714,552.5041,800.40202,375.8025,770.2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33,799.6079,632.00229,862.8041,422.8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3,984.2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0,067.5015,625.2012,063.4021,945.20
支付的各项税费4,127.001,918.10278.701,669.8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773,343.601,022,660.7064,623.00493,304.2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87,538.101,040,204.0076,965.10520,903.4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3,738.50-960,572.00152,897.70-479,480.60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50,000.0095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58,647.8070,246.9051,109.2024,546.00
处置固定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2,747.407.40303.70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4,407.5027,235.305.00894.4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63,055.30150,229.601,001,121.6025,744.10
购建固定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75.404,662.6011,048.504,119.10
投资支付的现金-50,000.00950,000.00-
设立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20,000.0051,824.608,161.607,799.1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8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0,175.40106,487.20975,010.1011,918.2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2,879.9043,742.4026,111.5013,825.90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4,449.603,119.30833.1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698,000.001,575,200.00997,000.00817,6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200,000.00599,400.00-798,65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98,000.002,179,049.601,000,119.301,617,083.1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799,000.001,063,100.001,233,400.00931,988.1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60,182.10157,857.5080,649.20112,603.7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553.102,739.103,096.00618.9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960,735.201,223,696.601,317,145.201,045,210.7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2,735.20955,353.00-317,025.90571,872.40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416.7043.1042.7042.8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5,989.5038,566.50-137,974.00106,260.50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72,139.5033,573.00171,547.0065,286.50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98,129.0072,139.5033,573.00171,547.00
公司名称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Retlan Manufacturing Ltd现金收购无重大影响
上海中集洋山集装箱服务有限公司出售无重大影响
公司名称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南通中集太平洋海洋工程有限公司股份收购无重大影响
郑州金特物流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股份收购无重大影响

青岛力达化学有限公司

青岛力达化学有限公司股份收购无重大影响
青岛力达新橡塑制品有限公司股份收购无重大影响
Highfield Development Corp.出售股权无重大影响
深圳中集电商物流科技有限公司出售股权无重大影响
公司名称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中集天达控股有限公司反向收购收购完成后,有利于发挥发行人旗下空港板块管理层的管控优势,融合空港装备、消防及救援装备、物流装备等核心业务的核心竞争力。
大连中集铁路装备有限公司出售股权无重大影响
北京中集车辆物流装备有限公司出售股权无重大影响
东莞市正易投资有限公司股份收购无重大影响
江苏宝京汽车部件有限公司股份收购无重大影响
公司名称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沈阳捷通消防车有限公司股份收购无重大影响
上海金盾特种车辆设备有限公司股份收购无重大影响
项目2019年1-6月 /2019年6月末2018年度/末2017年度/末2016年度/末
总资产(万元)16,356,327.0015,888,396.3013,060,437.9012,461,474.80
总负债(万元)10,987,748.4010,648,097.508,736,694.508,547,995.60
所有者权益(万元)5,368,578.605,240,298.804,323,743.403,913,479.20
营业收入(万元)4,271,772.909,349,762.207,629,993.005,111,165.20
利润总额(万元)164,015.60668,355.80440,924.10170,205.10
净利润(万元)110,222.00406,845.50315,841.5073,498.3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67,982.90338,043.60250,924.2053,966.00
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万元)-210,241.2014,073.20446,483.10234,161.90
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万元)-312,525.50-440,193.00-176,955.70-685,465.50
筹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万元)42,709.90929,576.60-353,715.30751,104.60
流动比率1.111.111.151.15

速动比率

速动比率0.670.740.770.78
资产负债率(%)67.1867.0266.8968.60
营业毛利率(%)13.5114.8818.3618.84
EBIT利息保障倍数2.383.313.341.85
应收账款周转率2.235.455.474.61
存货周转率1.233.423.402.45
项目2017年末2016年末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559,631.404.28632,599.805.08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19,488.000.1514,116.000.11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1,777,359.0013.611,306,226.6010.48
其中:应收票据137,686.401.05153,619.101.23
应收账款1,639,672.6012.551,152,607.509.25
预付款项214,772.101.64216,598.201.74
其他应收款(合计)828,323.606.34939,909.607.54
其中:应收利息1,909.200.019250.01
应收股利440.80.004,195.900.03
其他应收款825,973.606.32934,788.707.50
存货1,925,832.7014.751,740,951.5013.97
持有待售资产23,530.900.1820,384.700.1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431,425.003.30394,168.903.16

其他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119,829.600.9270,247.800.56
流动资产合计5,900,192.3045.185,335,203.1042.81
非流动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31,853.400.2432,518.700.26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44,158.100.3444,272.600.36
长期应收款1,288,054.009.861,322,024.2010.61
长期股权投资239,849.501.84216,221.701.74
投资性房地产167,918.901.29175,260.801.41
固定资产(合计)2,308,868.2017.682,216,731.1017.79
其中:固定资产2,294,102.1017.572,203,726.1017.68
固定资产清理14,766.100.1113,005.000.10
在建工程2,219,458.5016.992,276,918.9018.27
无形资产471,124.403.61465,475.703.74
开发支出6,739.900.054,999.000.04
商誉211,244.501.62212,789.301.71
长期待摊费用20,523.900.1624,657.400.20
递延所得税资产141,663.701.08125,767.001.01
其他非流动资产8,788.600.078,635.300.07
非流动资产合计7,160,245.6054.827,126,271.7057.19
资产总计13,060,437.90100.0012,461,474.80100.00
项目2019年6月末2018年末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657,990.804.02972,915.206.12
交易性金融资产20,711.300.1319,367.600.12
衍生金融资产6,916.700.044,905.500.03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2,157,180.6013.191,931,946.6012.16
其中:应收票据116,038.000.71142,354.700.90
应收账款2,041,142.6012.481,789,591.9011.26
应收款项融资4,091.800.03-0.00
预付款项321,290.901.96686,129.704.32
其他应收款(合计)911,987.605.581,127,614.407.10
其中:应收利息924.800.01877.500.01
应收股利1,887.400.011,281.600.01
其他应收款909,175.405.561,125,455.307.08
存货3,272,182.8020.012,733,532.4017.20
合同资产243,262.801.49151,434.800.95
持有待售资产19,787.400.1219,787.400.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476,171.102.91438,788.602.76
其他流动资产106,718.100.65103,873.700.65
流动资产合计8,198,291.9050.128,190,295.9051.55
非流动资产: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3,082.100.023,058.100.0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0.00-0.00
长期应收款1,421,348.108.691,387,436.908.73
长期股权投资543,083.803.32356,990.002.25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17,987.100.7298,415.500.62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10,699.300.0733,208.100.21
投资性房地产211,290.901.29196,627.701.24
固定资产(合计)2,373,518.2014.512,318,873.7014.59
其中:固定资产2,372,412.0014.502,318,040.8014.59
固定资产清理1,106.200.01832.900.01
在建工程2,465,433.8015.072,416,481.4015.21
使用权资产76,950.900.47-0.00
无形资产502,733.603.07466,084.702.93
开发支出6,402.400.049,906.200.06
商誉218,182.801.33195,498.501.23
长期待摊费用49,618.000.3032,217.500.20
递延所得税资产154,620.800.95144,126.700.91
其他非流动资产3,083.300.0239,175.400.25
非流动资产合计8,158,035.1049.887,698,100.4048.45
资产总计16,356,327.00100.0015,888,396.30100.00

表:2016-2019年6月末,发行人货币资金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6月30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库存现金816.30793.50440.615,749.30
银行存款551,901.00899,073.70486,366.60571,116.20
其他货币资金105,273.5073,048.0072,824.2045,734.30
合计657,990.80972,915.20559,631.40632,599.80
账龄2019年6月30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1年以内(含1年)1,886,451.4088.671,616,176.2086.151,513,684.0088.241,032,999.7084.98
1-2年(含2年)96,410.404.5399,725.505.32104,539.006.0998,946.908.14
2-3年(含3年)77,622.003.6586,844.504.6379,601.504.6454,892.204.52
3年以上67,055.103.1573,191.903.9017,565.801.0228,692.302.36
小计2,127,538.90100.001,875,938.10100.001,715,390.30100.001,215,531.10100.00
减:坏账准备-86,396.30-4.06-86,346.20-4.60-75,717.70-4.41-62,923.60-5.18
合计2,041,142.6095.941,789,591.9095.401,639,672.6095.591,152,607.5094.82

截至2018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共计提了86,346.20万元的坏账准备。按种类划分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分类计提2018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金额占总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683,712.2036.4530,113.704.4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其中:集装箱类329,386.1017.5613,459.804.09
道路运输车辆类197,917.4010.556,668.203.37
能源、化工及液态食品装备类303,785.6016.1916,244.805.35
海洋工程类2,413.000.13--
空港装备类179,031.709.5411,760.906.57
重卡类45,011.202.404,813.2010.69
物流服务类121,106.806.462,603.202.15
其他13,574.100.72682.405.03
组合小计1,192,225.9063.5556,232.504.72
合计1,875,938.10100.0086,346.204.60
客户名称是否为关联方金额占应收账款余额总额的比例
Marine Subsea & Consafe Limited202,185.209.50
CMA97,235.764.57
SeaCube Container Leasing, LLC70,690.203.32
Hapag-Lloyd AG.53,079.722.49
Beacon Intermodal Leasing, LLC43,313.982.04
合计-466,504.9021.93

购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款项。2019年6月末发行人预付款项较2018年末减少364,838.80万元,降幅为53.17%,主要系预付土地款的大幅减少所致。

2016年-2019年6月末,发行人预付款项按账龄分析:

单位:万元,%

账龄2019年6月30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1年以内(含1年)258,106.4079.32597,861.2086.61139,233.8057.29120,108.8050.19
1-2年(含2年)11,276.303.4727,827.404.0311,146.504.5928,559.5011.93
2-3年(含3年)6,619.802.034,607.800.6719,743.808.1261,900.4025.87
3年以上49,394.1015.1859,977.708.6972,889.7029.9928,726.2012.00
小计325,396.60100.00690,274.10100.00243,013.80100.00239,294.90100.00
减:坏账准备-4,105.701.26-4,144.40-0.60-28,241.70-11.62-22,696.70-9.48
合计321,290.9098.74686,129.7099.40214,772.1088.38216,598.2090.52

表:截至2018年12月31日,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前五名客户名单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性质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坏账准备
天津蓝水海洋工程有限合伙企业应收股权增资款357,500.002-3年30.55-
东莞市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关联方资金拆借130,813.101-2年11.18-
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借款-同业拆借70,000.001年以内5.98-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同业拆借63,141.401年以内5.40-
曲靖市中碧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关联方资金拆借59,781.801年以内5.11-
合计681,236.3058.22-
单位名称性质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坏账准备
天津蓝水海洋工程有限合伙企业应收股权增资款357,500.002-3年37.48-
东莞市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关联方资金拆借101,553.801年以内10.65-
曲靖市中碧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关联方资金拆借58,310.001年以内6.11
镇江市中集润宇置业有限公司关联方资金拆借21,847.101-3年2.29-
普洛斯投资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应收股权增资/转让款17,418.201-2年1.83-
合计556,629.1058.36-

发行人存货构成情况如下:

表:2016-2019年6月末,发行人存货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19年6月30日2018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499,115.80-23,679.80475,436.00441,439.20-24,127.60417,311.60
在产品352,290.60-9,365.00342,925.60359,759.40-9,734.30350,025.10
产成品及库存商品480,364.60-10,955.50469,409.10499,113.60-10,457.30488,656.30
委托加工材料22,922.80-20.8022,902.0024,131.60-20.8024,110.80
备品备件22,092.80-642.4021,450.4021,916.10-645.7021,270.40
低值易耗品3,246.20-27.903,218.303,019.90-37.402,982.50
在途材料4,552.90-4,552.903,373.10-3,373.10
房地产已完工开发产品56,044.40-1,375.0054,669.4066,042.50-1,453.8064,588.70
房地产在建开发产品1,471,521.20-499.201,471,022.00952,355.60-499.20951,856.40
海洋工程项目491,570.00-86,159.40405,410.60494,324.20-86,059.70408,264.50
合同履约成本1,186.50-1,186.501,093.00-1,093.00
合计3,404,907.80-132,725.003,272,182.802,866,568.20-133,035.802,733,532.40
项目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397,100.30-19,378.70377,721.60325,260.40-16,394.40308,866.00
在产品300,160.00-1,153.70299,006.30222,392.40-2,797.80219,594.60
产成品及库存商品448,535.20-10,817.40437,717.80371,328.50-12,510.70358,817.80
委托加工材料24,043.20-18.4024,024.8011,330.20-24.2011,306.00
备品备件20,426.60-770.0019,656.6021,371.20-153.8021,217.40
低值易耗品3,043.30-16.403,026.903,595.10-7.203,587.90
在途材料3,822.80-3,822.802,288.70-2,288.70
房地产已完工开发产品82,429.50-1,490.0080,939.5085,239.50-85,239.50
房地产在建开发产品121,178.60-499.20120,679.40140,076.10-140,076.10
海洋工程项目454,002.20-20.70453,981.50465,837.70-12.30465,825.40
已完工尚未结算款108,526.90-3,271.40105,255.50124,132.10-124,132.10
合计1,963,268.60-37,435.901,925,832.701,772,851.90-31,900.401,740,951.50

资产较2017年末增加7,363.60万元,增幅1.71%。2019年6月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较2018年末增加37,382.50万元,增幅为8.52%。

表: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构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2019年6月30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应收融资租赁款665,885.40652,565.50626,071.60546,749.20
减:未实现融资收益-142,751.70-143,766.00-129,985.00-125,250.50
应收融资租赁款净值523,133.70508,799.50496,086.60421,498.70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1,090.101,067.403,044.003,337.80
其他16,973.6056429351.80
小计541,197.40510,430.40499,423.60424,888.30
减:减值准备-65,026.30-71,641.80-67,998.60-30,719.40
合计476,171.1438,788.60431,425.00394,168.90
2019年6月30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应收融资租赁款2,734,330.402,816,913.902,648,376.20
减:未实现融资收益-786,798.80-911,173.50-881,391.40
应收融资租赁款净值1,947,531.601,905,740.401,766,984.80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5,118.105,333.2011,348.80
其他53,695.6021,198.6027,644.60
小计2,006,345.301,932,272.201,805,978.20
减:坏账准备108,826.10-106,046.70-86,499.20
小计1,897,519.201,826,225.501,719,479.00
减: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476,171.10-438,788.60-431,425.00
合计1,421,348.11,387,436.901,288,054.00
2016年12月31日
应收融资租赁款2,181,483.10
减:未实现融资收益-859,318.10
应收融资租赁款净值1,322,165.00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32,559.20
其他15,805.20
小计1,370,529.40
减:坏账准备-48,505.20
合计1,322,024.20
类别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房屋及建筑物840,006.6036.24831,475.6036.24784,282.4035.59
机器设备561,717.0024.23540,091.2023.54583,968.4026.50
办公设备及其他设备108,825.604.69112,200.904.8971,315.303.24
运输工具70,461.003.0457,477.102.5151,473.302.34
海洋工程专用设备639,849.6027.60652,312.5028.43609,644.7027.66
船坞码头97,181.004.19100,544.804.38103,042.004.68
合计2,318,040.80100.002,294,102.10100.002,203,726.10100.00
类别2019年6月30日
金额占比
房屋及建筑物866,213.8036.51
机器设备566,781.6023.89
办公设备及其他设备159,525.606.72
运输工具68,141.102.87
海洋工程专用设备617,499.2026.03
船坞码头94,250.703.97

合计

合计2,372,412.00100
账面价值未办妥的原因
厂房67,426.40已交付使用,正在办理中
办公楼6,159.00已交付使用,正在办理中
车间15,044.00手续不齐全,正在重新办理中
员工宿舍、食堂4,701.20已交付使用,正在办理中
仓库3,372.30正在办理中
其他26,192.80正在办理中
合计122,895.70
项目名称账面原值减值准备账面净值
中集租赁在建船舶项目2,087,885.60-2,087,885.60
来福士H273、H1284项目291,065.00-102,621.40188,443.60
东莞南方中集凤岗一期项目19,940.50-19,940.50
扬州通华厂房搬迁项目13,961.10-13,961.10
财务信息系统建设项目9,170.70-9,170.70
安瑞科低温厂房改造项目7,558.00-7,558.00
中集华骏灯塔项目5,951.60-5,951.60
天达空港工业园三期宿舍项目4,422.00-4,422.00
芜湖车辆涂装线升级改造项目2,570.10-2,570.10
中集现代物流仓库基建项目2,342.30-2,342.30
深圳专用车涂装线升级改造2,083.80-2,083.80
天达控股运输装备项目2,031.00-2,031.00
东莞南方中集凤岗项目前期工程1,980.10-1,980.10
安瑞科车间工程项目1,853.20-1,853.20

东莞中集多式联运办公楼项目

东莞中集多式联运办公楼项目1,848.30-1,848.30
中集华骏生产维持性投资1,619.30-1,619.30
江门车辆厂房改造项目1,402.70-1,402.70
太仓中集搬迁和改造项目1,341.10-1,341.10
太仓冷箱车间改造项目1,004.50-1,004.50
青岛冷箱厂房改造项目928.70-928.70
新会特箱生产线与动力设施改造工程730.90-730.90
江苏挂车帮运输设备改造项目584.10-584.10
集瑞联合重工生产设备项目351.60-351.60
来福士2000T回转起重机等大型设备334.40-334.40
东莞中集专用车物流装备项目87.60-87.60
其他56,140.60-86.0056,054.60
合计2,519,188.80-102,707.402,416,481.40
项目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土地使用权344,630.6073.94336,552.6071.44324,821.1069.78
生产专有技术和商标权87,803.8018.8490,623.4019.2491,397.9019.64
森林开采权-0.00--989.600.21
客户关系12,103.402.6018,736.403.9824,659.405.30
客户合约3,883.600.837,162.101.526,651.501.43
海域使用权7,899.801.698,036.101.716,604.801.42
特许经营权9,763.502.0910,013.802.1310,351.402.22
合计466,084.70100.00471,124.40100.00465,475.70100.00
项目2019年6月30日
金额占比

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357,294.7071.07
生产专有技术和商标权106,794.9021.24
森林开采权-0.00
客户关系11,731.502.33
客户合约3,113.700.62
海域使用权7,869.701.57
特许经营权15,929.103.17
合计502,733.60100
项目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531,734.7017.531,572,978.7018.4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302.50.0014,180.600.17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1,400,176.7016.031,171,253.3013.70
其中:应付票据178,545.602.04155,158.201.82
应付账款1,221,631.1013.981,016,095.1011.89
预收款项462,408.805.29378,069.404.42
应付职工薪酬271,348.203.11211,510.802.47
应交税费136,398.601.56109,203.001.28
其他应付款(合计)748,676.808.57547,419.406.40
其中:应付利息37,779.300.4330,337.500.35
应付股利25,443.400.291,674.600.02
其他应付款685,454.107.85515,407.306.03
持有待售负债1,490.600.02--
预计负债121,490.401.3984,742.900.9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408,557.904.68366,787.204.29
其他流动负债59,590.700.68168,776.201.97
流动负债合计5,142,175.9058.864,624,921.5054.11
非流动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3,780.700.046,123.500.07
长期借款2,414,016.8027.632,702,322.2031.61
应付债券798,650.009.14798,650.009.34
长期应付款36,139.600.4153,907.600.63
递延收益84,623.200.9783,973.800.98
递延所得税负债80,133.700.9265,741.400.77
其他非流动负债177,174.602.03212,355.602.48

非流动负债合计

非流动负债合计3,594,518.6041.143,923,074.1045.89
负债合计8,736,694.50100.008,547,995.60100.00
项目2019年6月30日2018年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2,380,205.1021.661,989,822.1018.69
交易性金融负债4,800.000.04--
衍生金融负债34,288.600.3134,272.600.32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1,463,057.7013.321,510,061.3014.18
其中:应付票据224,867.502.05188,978.501.77
应付账款1,238,190.2011.271,321,082.8012.41
预收款项5,781.400.0513,200.100.12
合同负债831,509.907.57725,208.806.81
应付职工薪酬275,642.402.51309,681.802.91
应交税费147,443.601.34219,408.502.06
其他应付款(合计)1,136,176.0010.34933,651.308.77
其中:应付利息//54,052.400.51
应付股利//6,308.800.06
其他应付款//873,290.108.20
预计负债115,816.501.05108,327.401.0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989,138.309.001,407,560.1013.22
其他流动负债9,391.400.09102,422.100.96
流动负债合计7,393,250.9067.297,353,616.1069.0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2,782,015.0025.322,576,977.3024.20
应付债券402,015.203.66201,927.501.90
租赁负债24,044.200.22--
长期应付款18,662.100.1723,659.100.22
递延收益101,037.600.9297,159.300.91
递延所得税负债186,497.501.70183,612.801.72
其他非流动负债80,225.900.73211,145.401.98
非流动负债合计3,594,497.5032.713,294,481.4030.94
负债合计10,987,748.40100.0010,648,097.50100.00

2016-2018年末和2019年6月末,发行人的短期借款分别为1,572,978.70万元、1,531,734.70万元、1,989,822.10万元和2,380,205.10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18.40%、17.53%、18.69%和21.66%。2017年末发行人短期借款较2016年末减少41,244.00万元,降幅2.62%;2018年末发行人短期借款较2017年末增加458,087.40万元,增幅29.91%;2019年6月末,发行人短期借款较2018年末390,383.00万元,增幅为19.62%,主要系为满足营运资金需求的融资增加所致,新增短期借款主要为美元和人民币信用借款。

表: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短期借款种类

单位:万元

分类2019年6月30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保证借款164,578.10222,319.00228,820.60393,769.30
质押借款1,959.506,790.004,850.005,990.20
信用借款2,170,683.201,743,147.101,291,109.401,156,797.20
再贴现票据482.504,480.004,848.70-
贴现票据4,091.8013,086.002,106.0016,422.00
抵押借款38,410.00---
合计2,380,205.101,989,822.101,531,734.701,572,978.70
分类2019年6月30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银行承兑汇票189,455.80157,228.70133,110.60105,074.50

商业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35,411.7031,749.8045,435.0050,083.70
合计224,867.50188,978.50178,545.60155,158.20
账龄2019年6月30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1年以内(含1年)1,072,846.301,253,268.401,153,805.90953,535.00
1-2年(含2年)126,840.2041,323.4031,328.2041,418.80
2-3年(含3年)17,602.306,070.3015,774.9015,389.30
3年以上20,901.4020,420.7020,722.105,752.00
合计1,238,190.201,321,082.801,221,631.101,016,095.10

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和长期应付款减少所致。

5、长期借款

2016-2018年末和2019年6月末,发行人长期借款分别为2,702,322.20万元、2,414,016.80万元、2,576,977.30万元和2,782,015.00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31.61%、27.63%、24.20%和25.32%。2017年末发行人长期借款较2016年末减少288,305.40万元,降幅10.67%,主要是因为部分长期借款于2017年到期,转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018年末发行人长期借款较2017年末增加162,960.50万元,增幅6.75%;2019年6月末,发行人长期借款较2018年末205,037.70万元,增幅为

7.96%。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长期借款构成如下:

表: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长期借款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借款种类2019年6月30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
信用借款2,431,196.60634,341.601,066,849.301,149,693.70
抵押借款467,765.30496,833.60523,690.20626,083.00
保证借款21,407.702,005,177.001,221,739.901,279,116.50
质押借款11,454.00
小计2,931,823.603,136,352.202,812,279.403,054,893.20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149,808.60-559,374.90-398,262.60-352,571.00
合计2,782,015.002,576,977.302,414,016.802,702,322.20
项目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509,872.209,623,934.708,066,938.505,213,238.3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720,113.409,609,861.507,620,455.404,979,076.4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0,241.2014,073.20446,483.10234,161.9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6,552.20298,026.601,125,002.90201,015.9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39,077.70738,219.601,301,958.60886,481.4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12,525.50-440,193.00-176,955.70-685,465.5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259,362.107,948,804.706,275,017.306,430,781.7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216,652.207,019,228.106,628,732.605,679,677.1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2,709.90929,576.60-353,715.30751,104.60
2019年1-6月/2019年6月末2018年度/末2017年度/末2016年度/末
流动比率1.111.111.151.15
速动比率0.670.740.770.78
资产负债率(%)67.1867.0266.8968.60
EBIT利息保障倍数2.383.313.341.85
项目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营业收入4,271,772.909,349,762.207,629,993.005,111,165.20
营业成本3,694,721.007,958,640.806,229,271.504,148,201.70
营业利润151,851.70647,700.50417,168.50120,288.40
利润总额164,015.60668,355.80440,924.10170,205.10
净利润110,222.00406,845.50315,841.5073,498.3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及其他权益持有者的净利润67,982.90338,043.60250,924.2053,966.00

2016-2018年和2019年1-6月,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5,111,165.20万元、7,629,993.00万元、9,349,762.20万元和4,271,772.90万元。2017年发行人营业收入较2016年度增加2,518,827.80万元,增幅49.28%,主要原因是2017年,全球经济温和复苏,国际贸易恢复增长,美国和欧元区经济普遍回暖,新兴的局部区域市场增长回升。中国经济运行总体呈现稳中向好的态势,供给侧改革效果显著,新旧经济动能的结构转换,经济发展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逐步增强。受惠于良好的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集装箱制造、道路运输车辆及重型卡车业务的收入实现大幅增长。2018年,发行人营业收入较2017年度增加1,719,769.20万元,增幅22.54%,主要系因为:1)受惠于集装箱制造业务的需求回暖形势,全年订单较去年大幅增长,创历史最好水平;2)受国内方面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发展,海外方面美国骨架车市场需求增加及人民币兑美元贬值影响,道路运输车辆板块收入增长24.99%;3)受惠于国内清洁能源利好政策及我国天然气行业的快速发展,相关设备需求增速较快,发行人能源、化工及液态食品装备业务收入增长19.56%。报告期内,发行人各业务板块收入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发行人报告期内业务收入的主要构成(分行业\分产品)

单位:万元,%

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集装箱1,087,042.9025.453,046,496.9032.582,420,054.4031.721,048,575.8020.52
道路运输车辆1,236,612.8028.952,366,432.9025.311,874,917.6024.571,426,187.4027.90
能源、化工及液态食品装备689,500.8016.141,366,032.5014.611,129,249.4014.80880,802.2017.23
海洋工程128,108.103.00156,302.101.67117,250.901.5426,847.100.53
空港装备226,020.805.29422,698.404.52349,302.204.58307,280.606.01
物流服务426,300.509.98854,238.809.14812,220.8010.65698,014.1013.66
金融93,895.002.20201,937.302.16225,768.902.96223,469.204.37
产城55,741.101.30286,868.003.0792,719.401.2281,601.901.60
重卡98,024.902.29231,949.402.48248,183.903.25162,567.703.18
其他230,526.005.40416,805.904.46360,325.504.71255,819.205.00

合计

合计4,271,772.90100.009,349,762.20100.007,629,993.00100.005,111,165.20100.00
营业成本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集装箱2,796,914.0035.142,091,784.9033.58949,239.6022.88
道路运输车辆2,062,489.6025.921,546,071.5024.821,166,748.1028.13
能源、化工及液态食品装备1,122,012.6014.10929,932.4014.93717,846.5017.31
物流服务783,994.409.85734,158.6011.79624,573.4015.06
空港装备342,870.704.31278,985.004.48249,637.706.02
重卡216,872.402.72236,415.803.80160,129.303.86
金融122,504.401.5459,467.900.9566,771.701.61
海洋工程153,871.601.9397,933.401.57-4,072.50-0.10
产城151,431.301.9056,626.800.9141,743.401.01
其他205,679.802.58197,895.203.18175,584.504.23
合计7,958,640.80100.006,229,271.50100.004,148,201.70100.00
营业成本2019年1-6月
金额占比
集装箱997,142.8026.99
道路运输车辆1,063,201.3028.78
能源、化工及液态食品装备575,554.9015.58
物流服务391,088.6010.59
空港装备182,656.604.94
重卡103,804.502.81
金融63,007.501.71
海洋工程122,278.203.31
产城21,963.300.59

其他

其他174,023.304.71
合计3,694,721.00100.00
项目2017年度2016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销售费用292,671.803.84215,698.004.22
管理费用1483,033.006.33420,859.808.23
研发费用65,173.000.85--
财务费用144,632.101.9071,910.901.41
合计985,509.3012.92708,468.7013.86
项目2019年1-6月2018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销售费用95,298.102.23174,426.001.87
管理费用218,919.105.12515,899.005.52
研发费用53,765.701.2699,341.601.06
财务费用56,101.901.31115,889.601.24
合计424,084.809.93905,556.209.69

根据财会〔2018〕15号文,将原“管理费用”项目分拆成“管理费用”、“研发费用”两个项目,2017年、2018年及2019年1-6月的“管理费用”为分拆之后的“管理费用”,之前年度未重述。

52.43%,主要系2018年发行人加大技术研发投入所致。

(4)财务费用:2017年发行人财务费用较2016年增加72,721.20万元,增幅

101.13%,主要系汇兑损失增加所致。2018年发行人财务费用较2017年减少28,742.50万元,降幅19.87%,主要系利息收入和汇兑收益增加冲减利息支出所致。

(5)期间费用合计占营业收入的比重:报告期内发行人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13.86%、12.92%、9.69%和9.93%,2018年起占比下降主要系按照新收入准则,将销售费用科目下运费重分类至营业成本所致。

4、资产减值损失

2016-2018年,发行人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208,963.40万元、67,134.10万元和242,562.40万元。2016-2018年,发行人资产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表:2016-2018年,发行人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万元

构成2018年2017年2016年
在建工程减值损失99,187.80-30.50
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98,138.0017,393.2010,072.50
商誉减值损失21,065.703,800.007,755.70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19,918.602,025.20831.00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3,864.00-593.60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260.80--
预付款项坏账损失127.505,672.404,671.60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14,019.2017,495.40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11,858.20140,370.20
长期应收款(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坏账损失-12,365.9027,142.90
合计242,562.4067,134.10208,963.40
构成金额
预付账款坏账损失-1,394.70
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1,381.80
合计-12.90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度2017年度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负债取得的投资收益3.20336.2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持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765.501,272.70
处置衍生金融资产产生的投资损失-22,695.00-211.00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16,641.503,067.50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11,306.1045,880.80
分步收购原股权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投资损失-15,822.60-
其他1,598.40688.90
合计-8,202.9051,035.10
项目2016年度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损失)-23,215.3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869.50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85.50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8,726.60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36,135.30
其他839.40
合计23,441.00
项目2019年1-6月2018年度2017年度2016年度
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5,151.5010,186.602,603.3013,606.10
因企业并购而确认的利得0.0010,129.706,870.10-
索赔收入1,892.007,171.801,181.20685.00
罚款收入125.305,765.202,280.80856.00
搬迁补偿6,988.002,139.3044,567.70-
政府补助0.00--49,733.60

其他

其他2,429.102,096.504,739.0011,243.40
合计16,585.9037,489.1062,242.1076,124.10
2019年1-6月2018年2017年2016年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530.805,296.609,769.9013,779.40
非常损失391.002,641.0010,992.509,569.30
罚款支出285.202,577.30692.20532.00
赔款支出774.902,500.401,668.40500.80
捐赠支出313.00701.90259.20130.10
搬迁补偿支出--13,162.50-
债务重组损失995.70---
其他1,131.403,116.601,941.801,695.80
合计4,422.0016,833.8038,486.5026,207.40

序号

序号公司名称处罚时间处罚文书字号原因作出处罚部门受到处罚主体具体处罚
1上海中集宝伟工业有限公司2016-7-26第2520160112号产生废气超标上海市宝山区环境保护局中集宝伟罚款65万元
2集团本部2017-08-08深外管检(2017)173号外管手续违规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集团本部罚款182.50万元
3上海中集宝伟工业有限公司2017-8-24宝山人民法院(2017)沪0113执4637号宝山区人民法院2016危废事件一审处罚金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中集宝伟罚款50万元
有息负债金额占比
短期借款1,989,822.1031.9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中的有息负债1,365,504.8021.89
其他流动负债中的有息负债100,000.001.60
长期借款2,576,977.3041.31
应付债券201,927.503.24
长期应付款中有息负债4,027.500.06
合计6,238,259.20100.00
期限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超短期融资券)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融资租赁)
1年以内1,989,822.101,365,504.80100,000.00---
1-2年---787,894.300.003,284.70
2-5年---1,724,971.80200,000.00742.80
5年以上---64,111.201,927.50-
合计1,989,822.101,365,504.80100,000.002,576,977.30201,927.504,027.50
分类短期借款长期借款
信用借款1,743,147.10248,979.20

保证借款

保证借款222,319.001,977,206.20
质押借款6,790.00350,791.90
再贴现票据4,480.00-
贴现票据13,086.00-
合计1,989,822.102,576,977.30
被担保方担保类型实际担保金额担保期
中集车辆下属公司的客户及经销商保证担保163,671.901-2年
沈阳中集产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客户保证担保263.901-2年
陕西中集车辆产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客户保证担保1,593.301-2年
集瑞联合重工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客户及经销商保证担保92,768.801-2年
中集产城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商品房承购人保证担保153,141.001-2年
中集来福士的客户保证担保15,762.501-2年
中集现代物流发展有限公司的客户保证担保1,686.401-2年
合计428,887.80

币10,753.10万元,其中履约保函余额为人民币6,465.70万元,质量保函余额为人民币311.40万元,海关保函余额为人民币600.00万元,预付款保函余额为人民币3,370.00万元,一般关税保函余额为人民币6.00万元。

于2018年12月31日,发行人子公司天达空港由银行开出的尚未到期保函余额为人民币14,099.20万元,其中履约保函余额为人民币4,086.70万元,质量保函余额为人民币1,177.20万元,投标保函余额为人民币14.70万元,预付款保函余额为人民币6,885.60万元,其它非融资性保函为人民币1,822.20万元,预付款退款保函为人民币112.80万元。

于2018年12月31日,发行人子公司烟台来福士由银行开出的尚未到期的保函余额为人民币39,286.30万元,其中付款保函余额为人民币21,932.00万元,履约保函余额为人民币17,354.30万元。

于2018年12月31日,发行人子公司财务公司为发行人下属子公司开出的尚未到期的保函余额为人民币558.70万元,其中履约保函余额为人民币168.50万元,质量保函余额为人民币160.20万元,付款保函余额为人民币230.00万元。

(四)资本承担

截至2018年末发行人资本承担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金额
已签订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的固定资产购建合同17,956.00
已签订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的对外投资合同176,150.70
建造用于销售或出租的船舶6,951.60
合计201,058.30
项目金额
1年以内(含1年)19,585.50
1至2年(含2年)8,386.90
2至3年(含3年)4,257.20
3年以上14,484.90
合计46,714.50

2018年计入当期损益的经营租赁租金为29,267.00万元。

九、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2018年8月9日,经发行人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集车辆(集团)有限公司境外上市方案的议案》。发行人拟分拆下属子公司中集车辆于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2019年3月14日,中集车辆已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356 号),核准中集车辆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2019年3月31日,中集车辆已就建议分拆及上市向香港联交所递交聆讯后资料集,并于2019年6月23日向香港联交所递交经修订聆讯后资料集。2019年6月27日,中集车辆已就建议分拆及上市刊发招股章程。2019年7月10日,中集车辆发布全球发售及最终发售价的公告。2019年7月11日,中集车辆 H股股份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及开始买卖。2019年 8月2日,中集车辆向国际包销商授出的超额配股权于稳定价格期间未获行使且已于2019年8月2日失效。相关信息可查阅发行人2019年3月14日、2019年3月31日、2019年6月23日、2019年6月27日、2019年7月10日、2019年7月11日及2019年8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信息网(www.cninfo.com.cn)、发行人网站(www.cimc.com)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CIMC】2019-009、【CIMC】2019-029、【CIMC】2019-055、【CIMC】2019-056、【CIMC】2019-061、【CIMC】2019-062 及【CIMC】2019-066)及在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公告。

2、2019年8月7日,发行人2019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及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完成,其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8月8日全额到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劵发行金额为人民币21亿元,发行利率为2.55%(年化),国家开发银行为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劵的主承销商,上海银行为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劵的联席主承销商。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劵发行金额为人民币10亿元,发行利率为 2.55%(年化),平安银行为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劵的主承销商,中信银行为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劵的联席主承销商。相关信息可查阅本公司于2019年8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行人网站(www.cimc.com)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CIMC】2019-067)及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公告。

十、公司受限资产情况

截至2019年6月末,发行人受限资产总额为1,055,453.10万元,占总资产的比重为6.45%,占净资产的比重为19.66%。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受限资产账面价值占总资产的比重
货币资金126,300.400.77
应收票据9,045.500.06
长期应收款817,548.005.00
固定资产35,381.700.22
应收款项融资4,091.800.03
存货55,846.000.34
无形资产7,239.700.04
合计1,055,453.106.45
项目2018年12月31日(发行前)2018年12月31日(发行后)变动
流动资产8,190,295.908,190,295.90-

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7,698,100.407,698,100.40-
资产合计15,888,396.3015,888,396.30-
流动负债7,353,616.107,153,616.10-200,000.00
非流动负债3,294,481.403,494,481.40200,000.00
负债合计10,648,097.5010,648,097.50-
流动比率1.111.140.03
速动比率0.741.140.40
资产负债率67.02%67.02%-

有限公司向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上海南联贸易有限公司、南通中集太平洋海洋工程有公司、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共同承担其律师费17,547,263元及本案律师费100万元;2)三被告共同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本案件处于一审程序中。

5、发行人子公司安瑞科之间接全资子公司安瑞科深圳于2018 年12 月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及传票等诉讼材料,SOEG PTE LTD 要求安瑞科深圳(1)支付从SOEG PTE LTD 收购南通太平洋股权转让之人民币153,456,000元余款;(2)承担律师费损失人民币50,000元;(3)承担本案诉讼费用。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本案处于一审状态。

除上述未决诉讼外,报告期内,发行人无其他作为被告或被申请人且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

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数额

根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经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发行人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发行不超过120亿元(含120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债券分期发行,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项下第二期发行,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有息债务,具体情况如下:

表:本期债券拟偿还有息债务情况

单位:万元

债务人债券名称金额起息日到期日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进出口银行50,000.002018/12/132019/12/6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20,000.002019/6/252019/12/25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60,000.002019/6/252019/12/25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农业银行19,000.002019/1/232020/1/22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农业银行20.000.002019/1/292020/1/28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农业银行33,000.002019/6/42020/6/3
合计202,000.00--

(一)对发行人偿债能力的影响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运用,将使发行人的营运资金得到充实,发行人的流动比率将有所提高,流动资产对于流动负债的覆盖能力将得到提升,短期偿债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对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

本期债券的成功发行在有效增加发行人营运资金总规模的前提下,发行人的财务杠杆使用将更加合理,并有利于发行人中长期资金的统筹安排和战略目标的稳步实施。

(三)对发行人财务成本的影响

与银行贷款这种间接融资方式相比,公司债券作为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品种,具有一定的成本优势,发行人通过本期发行固定利率的公司债券,有利于锁定公司财务成本,避免贷款利率波动风险。同时,将使公司获得长期稳定的经营资金,减轻短期偿债压力,使发行人获得持续稳定的发展。

综上所述,本期债券的发行有助于发行人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提升公司债务稳定程度,在满足公司中长期资金需求同时,为公司经营与发展提供充实的资金后盾。

四、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为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本募集说明书中陈述的用途一致,规避市场风险、保证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利,发行人将在监管银行对募集资金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项账户,专项账户存放的债券募集资金必须按照本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用途专款专用,并由监管银行对账户进行监管。

发行人将与监管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约定由监管银行监督偿债资金的存入、使用和支取情况。募集资金只能用于募集说明书披露的用途,除此之外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也将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对专项账户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同时,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成的信息披露原则,按《管理办法》、证券业协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相关约定进行重大事项信

息披露,使其专项偿债账户信息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五、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发行人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可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如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交易所债券逆回购等。

六、公司关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仅用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使用募集资金,不转借他人使用,不用于非生产性支出,并将建立切实有效的募集资金监督机制和隔离措施。

第八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为保证本次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发行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凡通过认购、受让、接受赠与、继承等合法途径取得并持有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均视为同意接受《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以下仅列示了本次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内容,投资者在作出相关决策时,请查阅《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全文。

一、债券持有人行使权利的行使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中规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债券持有人应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维护自身的利益;其他事项,债券持有人应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规定行使权利,维护自身的利益。

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全体债券持有人组成,债券持有人会议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的程序召集和召开,并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的权限范围内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议和表决。债券持有人认购或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即视为同意并接受《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主要条款

(一)总则

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所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持有无表决权的本期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持有人,下同)具有同等的效力和约束力。

债券持有人单独行使权利的,不适用《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债券持有人单独行使权利,不得与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决议相抵触。

债券持有人会议可就涉及全体债券持有人利益相关的事项进行表决,但不得对发行人的正常经营活动进行干涉。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

债券持有人会议有权就下列事项进行审议并作出决议:

1、发行人和债券持有人共同协商拟变更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拟变更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或者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和受托管理人共同协商拟变更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3、发行人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对当期债券产生偿付义务时不能按约定支付本期债券的本息时,决定采取何种措施维护债券持有人权益;

4、发行人发生减资、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导致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无法偿付本金/和或利息时决定采取何种措施维护债券持有人权益;

5、发行人和债券持有人共同协商拟变更《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内容;

6、若为可续期公司债券,在延期支付利息及其孳息未偿付完毕之前,发行人向普通股股东分红或减少注册资本时,决定采取何种措施维护债券持有人权益;

7、若为可续期公司债券,发生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强制付息事件后,发行人仍未付息;或发生强制兑付事件后,发行人仍未兑付本息,决定采取何种措施维护债券持有人权益;

8、若为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人不行使续期选择权时未兑付本息;或发行人未发出《递延支付利息公告》情况下未付息,决定采取何种措施维护债券持有人权益;

9、增信机构、增信措施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且对债券持有人利益带来重大不利影响时,与发行人共同商议采取何种措施维护债券持有人权益;

10、对发行人提出的重大债务重组方案作出决议;

11、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时,与发行人共同商议采取何种措施维护债券持有人权益;

12、根据法律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其他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事项。

(三)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

1、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发行人和债券持有人共同协商拟变更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发行人和债券持有人共同协商拟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拟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者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和受托管理人共同协商拟变更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4)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对当期债券产生偿付义务时发行人不能按约定支付本息或发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其他违约事件;

(5)若为可续期公司债券,在延期支付利息及其孳息未偿付完毕之前,发行人向普通股股东分红或减少注册资本;

(6)若为可续期公司债券,发生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强制付息事件后,发行人仍未付息;或发生强制兑付事件后,发行人仍未兑付本息;

(7)若为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人不行使续期选择权时未兑付本息;或发行人未发出《递延支付利息公告》情况下未付息;

(8)发行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9)增信措施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且对债券持有人利益带来重大不利影响;

(10)发行人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需要依法采取行动;

(11)发行人提出重大债务重组方案;

(12)发行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

(13)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债券受托管理人负责召集。

受托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向提议人书面回复是否召集持有人会议。同意召集会议的,受托管理人应当于书面回复日起15个交易日内召开会议。

当出现债券持有人会议权限范围内及上述第1条所述的任何事项时,债券受托管理人应自其知悉该等事项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以公告方式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会议通知的发出日不得晚于会议召开日期之前10个交易日,但经代表本期

债券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的债券持有人和/或代理人同意的除外。

3、如债券受托管理人未能按上述第2条的规定履行其职责,单独或合并持有的本期债券表决权总数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可以公告方式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就债券持有人会议权限范围内的事项,发行人向债券受托管理人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债券受托管理人未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的,发行人可以公告方式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4、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通知发出后,除非发生不可抗力或《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另有规定,不得变更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时间或取消会议,也不得变更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因不可抗力确需变更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时间、取消会议或变更会议通知中所列议案的,召集人应当在原定召开日期的至少5个交易日之前以公告方式发出补充通知并说明原因。债券持有人会议补充通知应在刊登会议通知的同一指定媒体上公告。新的开会时间应当至少提前5个交易日公告,但不得因此变更债权登记日。

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发出后,如果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拟决议事项消除的,召集人可以公告方式取消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说明原因。

债券受托管理人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的,受托管理人是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发行人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的,发行人为召集人;单独持有本期债券表决权总数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的,该债券持有人为召集人;合并持有本期债券表决权总数10%以上的多个债券持有人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的,则该等债券持有人推举一名债券持有人为召集人。

5、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债券发行情况;

(2)受托管理人或召集人、会务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3)会议时间和地点;

(4)会议召开形式:持有人会议可以采用现场、非现场或者两者相结合的形式;会议以网络投票方式进行的,受托管理人应当披露网络投票办法、计票原则、投票方式、计票方式等信息;

(5)会议拟审议议案:议案属于持有人会议权限范围、有明确的决议事项,并且符合法律、法规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

(6)会议议事程序:包括持有人会议的召集方式、表决方式、表决时间和其他相关事宜;

(7)债权登记日:应当为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的第五个交易日;

(8)提交债券账务资料以确认参会资格的截止时点:债券持有人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未向召集人证明其参会资格的,不得参加持有人会议和享有表决权;

(9)委托事项:参会人员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在授权范围内参加持有人会议并履行受托义务。

6、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权登记日为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期之前第5个交易日。债权登记日收市时在有关登记托管机构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未获偿还的本期债券持有人,为有权出席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登记持有人。

7、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地点原则上应在发行人住所地。会议场所由发行人提供或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提供。

(四)议案、委托及授权事项

1、提交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召集人负责起草。议案内容应符合法律的规定,在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内,并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2、单独或合并持有本期债券表决权总数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有权向债券持有人会议提出临时议案。发行人及其他重要关联方可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并提出临时议案。

临时提案人应不迟于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之日前第5个交易日,将内容完整的临时议案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在会议召开日的至少2个交易日前发出债券持有人会议补充通知,并公告提出临时议案的提案人姓名或名称、持有债券的比例和临时议案内容,补充通知应在刊登会议通知的同一指定媒体上公告。除上述规定外,召集人发出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后,不得修改会议通知中已列明的议案或增加新的议案。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债券表决权总数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提出会议议案或临时议案的,在公告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前,该等债券持有人所持有的本期债券不得低

于本期债券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发出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前申请在上述期间锁定其持有的本期债券。

3、债券持有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可以亲自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表决,也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表决。受托管理人可以作为征集人,征集债券持有人委托其代为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征集人应当向债券持有人客观说明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题和表决事项,不得隐瞒、误导或者以有偿方式征集。征集人代为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的,应当取得债券持有人出具的委托书。债券受托管理人和发行人应当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但无表决权(债券受托管理人亦为债券持有人者或征集人除外)。应单独和/或合并持有本期债券表决权总数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或者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要求,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合称“发行人代表”)应当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发行人代表在债券持有人会议上应对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询问作出解释和说明。若债券持有人为发行人、持有发行人10%以上股权的股东、或发行人及上述发行人股东的关联方,则该等债券持有人在债券持有人会议上可发表意见,但无表决权,并且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在计算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是否获得通过时,不计入本期债券表决权总数。确定上述发行人股东的股权登记日为债权登记日当日。经会议主席同意,本期债券其他重要相关方可以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并有权就相关事项进行说明,但无表决权。

4、债券持有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和持有未偿还的本期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债券持有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有未偿还的本期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被代理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被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被代理人持有未偿还的本期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5、债券持有人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1)代理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

(2)代理人的权限,包括但不限于是否具有表决权;

(3)是否有分别对列入债券持有人会议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4)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

(5)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6、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如果债券持有人不作具体指示,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授权委托书应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前送交召集人和受托管理人。

(五)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

1、债券持有人会议可以采取现场方式召开,也可以采取通讯等方式召开。

2、债券持有人会议应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担任会议主席并主持。如债券受托管理人未能履行职责时,由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共同推举一名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担任会议主席并主持会议;如在该次会议开始后1小时内未能按前述规定共同推举出会议主持,则应当由出席该次会议的持有未偿还的本期债券表决权总数最多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担任会议主席并主持会议。

3、会议主席负责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应载明参加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名称或姓名、出席会议代理人的姓名及其身份证件号码、持有或者代表的未偿还的本期债券表决权总数及其证券账户卡号码或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的相关信息等事项。

4、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差旅费用、食宿费用等,均由债券持有人自行承担。

5、债券持有人会议须经单独或合并持有本期债券表决权总数5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出席方可召开。

6、会议主席有权经会议同意后决定休会、复会及改变会议地点。经会议决议要求,会议主席应当按决议修改会议时间及改变会议地点。休会后复会的会议不得对原先会议议案范围外的事项做出决议。

7、发行人、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等关联方及增信机构应当按照受托管理人或者

召集人的要求列席债券持有人会议。资信评级机构可应受托管理人或者召集人邀请列席会议,持续跟踪债券持有人会议动向,并及时发表公开评级意见。

8、债券持有人会议应当有律师见证。见证律师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有效表决权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应当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一同披露。

(六)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

1、向会议提交的每一议案应由与会的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登记持有人或其正式任命的代理人投票表决。每一张未偿还的债券拥有一票表决权。债券持有人与债券持有人会议拟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应当回避表决。

2、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议案进行表决时,只能投票表示:同意或反对或弃权。

3、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每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之监票人为两人,负责该次会议之计票、监票。会议主席应主持推举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之监票人,监票人由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担任。与发行人有关联关系的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不得担任监票人。债券持有人会议对议案进行表决时,应由监票人负责计票、监票。

4、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就未经公告的议案进行表决。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议案时,不得对议案进行变更。任何对议案的变更应被视为一个新的议案,不得在该次会议上进行表决。

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对会议通知载明的议案进行搁置或不予表决,会议主席应保证债券持有人会议连续进行,直至形成最终决议。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会议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的,应采取必要措施尽快恢复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或直接终止该次会议,并及时公告。

会议主席根据表决结果确认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是否获得通过,并应当在会上宣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应载入会议记录。

5、会议主席如果对提交表决的决议结果有任何怀疑,可以对所投票数进行点算;如果会议主席未提议重新点票,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对会

议主席宣布结果有异议的,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重新点票,会议主席应当即时点票。

6、除《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或本规则另有规定外,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决议须经超过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总额二分之一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同意才能生效;但对于免除或减少发行人在本期债券项下的义务的决议(债券持有人会议权限内),须经代表本期债券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才能生效。

7、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决议自通过之日起生效。会议主席应向发行人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及交易所报告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情况和会议结果,对于不能作出决议或者终止会议的情形,还应当说明理由。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有效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持有无表决权的本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取得本债券的持有人)具有同等的效力和约束力。受托管理人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行事的结果由全体债券持有人承担。债券持有人单独行使债权,不得与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有效决议相抵触。

8、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应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做出生效决议之日的次日将决议进行公告,发行人应予协助和配合。

9、债券持有人会议应有书面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记载以下内容:

(1)召开会议的日期、具体时间、地点;

(2)会议主席姓名、会议议程;

(3)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所代表的本期债券的张数以及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所代表的本期债券表决权总数占所有本期债券表决权总数的比例;

(4)各发言人对每个审议事项的发言要点;

(5)每一表决事项的表决结果;

(6)债券持有人的质询意见、建议及发行人代表的答复或说明等内容;

(7)债券持有人会议认为应当载入会议记录的其他内容。

受托管理人或者召集人应当在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截止日次一交易日披露会议决议公告,会议决议公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

(2)会议有效性;

(3)各项议案的议题和表决结果。

10、债券持有人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受托管理人或者召集人代表和见证律师签名,并由召集人交债券受托管理人保存,并按证券交易所要求向证券交易所提供。债券持有人会议记录的保管期限至少为本期债券到期之日起十年。

第九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凡通过认购、受让、接受赠与、继承等合法途径取得并持有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均视为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并由债券受托管理人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履行其职责。本节仅列示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投资者在作出相关决策时,请查阅《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全文。

一、债券受托管理人聘任及受托管理协议签订情况

根据发行人与中信证券签署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中信证券受聘担任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

(一)债券受托管理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系电话:0755-23835224

传真:0755-23835201

(二)债券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是否有利害关系

除与发行人签订《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作为本次公司债券的主承销商之外,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与中信证券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高级经理人员及项目经办人员不存在重大利害关系。

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主要条款

(一)发行人的权利和义务

1、发行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对当期债券产生偿付义务时按约定足额支付本期债券的利息和本金。

2、发行人应当为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制定相应的使用计划及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3、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所披露或者报送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发生以下任何事项,发行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并根据债券受托管理人要求持续书面通知事件进展和结果:

(1)发行人经营方针、经营范围或生产经营外部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

(2)发行人主体评级或发行人发行的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3)发行人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4)发行人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

(5)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借款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6)发行人放弃债权或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

(7)发行人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

(8)发行人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9)发行人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者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10)保证人、担保物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11)发行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可能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

(12)发行人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13)发行人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14)在对当期债券产生偿付义务时,发行人不能按期支付本息;

(15)若为可续公司债券,在发行人不行使续期选择权时,不能按照《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在对当期债券产生偿付义务时按约定、足额支付本期债券的利息及/或本金或延期后仍不能足额支付本期债券的利息及/或本金;

(16)若为可续公司债券,在发行人决定递延支付利息或发行人未发出递延支付利息公告时未能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付息安排按约定偿付应付利息;

(17)若为可续公司债券,在递延支付利息及其孳息未偿付完毕之前,发行人向普通股股东分红或减少注册资本;

(18)若为可续公司债券,在发生强制付息事件后,发行人仍未按约定偿付当期利息以及按照可续期公司债券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

(19)发行人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需要依法采取行动的;发行人董事长或者总经理、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三分之二以上监事发生变动的;

(20)发行人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

(21)本期债券可能被暂停或者终止提供交易或转让服务的;

(22)发行人涉及需要说明的市场传闻;

(23)发行人的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经营与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发行人遭遇自然灾害、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可能影响如期偿还本期债券本息的或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24)发行人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发生变更的,发行人为发行的公司债券聘请的债券受托管理人、资信评级机构发生变更的;

(25)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6)发生其他按照《公司债券临时信息披露报告》中要求对外公告的事项。就上述事件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同时,发行人就该等事项是否影响本期债券本息安全向债券受托管理人作出书面说明,并对有影响的事件提出有效且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

5、发行人应当协助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前或者在债券受托管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取得债权登记日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名册,并承担相应费用。

6、发行人应当履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项下债券发行人应当履行的各项职责和义务,及时向债券受托管理人通报与本期债券相关的信息,为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便利,充分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各项权益。

7、 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对当期债券产生偿付义务且预计不能偿还债务时,发行人应当按照债券受托管理人要求追加担保,并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的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并应当配合债券受托管理人办理其依法申请法定机关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发行人全额承担,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财产保全措施所需相应担保的提供方式包括:(1)申请人提供物的担保或现金担保;(2)第三人提供信用担保、物的担保或现金担保;(3)专业担保公司提供信用担保。

本条上一款规定的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8、发行人无法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对当期债券产生偿付义务时按约定偿付本期债券本息时,应当对后续偿债措施作出安排,并及时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和债券持有人。

本条上一款规定的后续偿债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部分偿付及其安排;(2)全部偿付措施及其实现期限;(3)由增信机构或者其他机构代为偿付的安排;(4)重组或者破产的安排。

9、发行人应对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职责或授权予以充分、有效、及时的配合和支持,并提供便利和必要的信息、资料和数据。发行人应指定专人负责与本期债券相关的事务,并确保与债券受托管理人能够有效沟通。在不违反应遵守的法律规定的前提下,于每个会计期间结束且发行人年度报告已公布后一个月内,尽可能快地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提供经审计的会计报告;于公布半年度报告和/或季度报告后一个月内,应尽快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提供半年度和/或季度财务报表;根据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合理需要,向其提供与经审计的会计报告相关的其他必要的证明文件。

10、受托管理人变更时,发行人应当配合债券受托管理人及新任受托管理人完成债券受托管理人工作及档案移交的有关事项,并向新任受托管理人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应当向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的各项义务。

11、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应尽最大合理努力维持债券上市交易。如果本期债券终止上市,发行人将委托债券受托管理人提供终止上市后债券的托管、登记等相关服务。

12、发行人应维持现有的办公场所,若其必须变更现有办公场所,则其必须以《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的通知方式及时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

13、 发行人应严格依法履行有关关联交易的审议和信息披露程序,包括但不限于:(1)就依据适用法律和发行人公司章程的规定应当提交发行人董事会和/或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发行人应严格依法提交其董事会和/或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和/或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应就该等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及对发行人全体股东是否公平发表独立意见;和(2)就依据适用法律和发行人公司章程的规定应当进行信息披露的关联交易,发行人应严格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4、发行人应按照本期债券条款的约定按期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债券本息及其他应付相关款项。在本期债券任何一笔应付款到期日前发行人应按照本期债券兑付代理人的相关要求,将应付款项划付至兑付代理人指定账户,并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

15、发行人应当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支付本期债券受托管理报酬和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产生的额外费用。

16、发行人不得怠于行使或放弃权利,致使对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能力产生实质不利影响。

17、在中国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且在必要、合理的情况下,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债券受托管理人责任时发生的以下费用,由发行人承担:

(1) 因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所产生的会议费、公告费、律师费等合理费用,且该等费用符合市场公平价格;

(2)债券受托管理人基于合理且必要的原则聘用第三方专业机构(包括律师、会计师、评级机构等)提供专业服务而发生的费用;

(3) 因发行人未履《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和募集说明书项下的义务而导致债券受托管理人额外支出的费用。

如需发生上述(1)、(2)项下的费用,由发行人直接支付,但债券受托管理人应事先告知发行人上述费用合理估计的最大金额,并获得发行人同意,但发行人不得以不合理的理由拒绝同意。

发行人同意补偿债券受托管理人行使《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债券受托管理职责而发生的上述(1)、(2)、(3)项下的合理费用,直至一切未偿还的本期债券均已根据其条款得到兑付或成为无效。发行人应首先补偿债券受托管理人上述费用,再偿付本期债券的到期本息。

18、发行人应当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募集说明书及法律、法规和规

则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1、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制定受托管理业务内部操作规则,明确履行受托管理事务的方式和程序,对发行人履行募集说明书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义务的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和监督。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履行受托管理职责,有权代表债券持有人查询债券持有人名册及相关登记信息,以及专项账户中募集资金的存储与划转情况。

2、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持续关注发行人和保证人的资信状况、担保物状况、内外部增信机制及偿债保障措施的实施情况,可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方式进行核查:

(1)就《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3.4条约定的情形,列席发行人和保证人的内部有权机构的决策会议;

(2)每年查阅一次前项所述的会议资料、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

(3)调取发行人、保证人银行征信记录;

(4)对发行人和保证人进行现场检查;

(5)约见发行人或者保证人进行谈话。

3、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对发行人专项账户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进行监督。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每年或根据不时适用的监管要求检查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与募集说明书约定一致。债券受托管理人有权要求发行人及时向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并就有关事项作出说明。

4、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督促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内容,并应当通过本期债券交易场所的网站和证监会指定的网站(如需)及报刊,向债券持有人披露包括但不限于受托管理事

务报告、本期债券到期不能偿还的法律程序以及中国证监会及自律组织要求的其他需要向债券持有人披露的重大事项或文件。

5、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每年对发行人进行回访,监督发行人对募集说明书约定义务的执行情况,并做好回访记录,出具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6、出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3.4条情形且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情形的,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等情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问询发行人或者保证人,要求发行人或者保证人解释说明,提供相关证据、文件和资料,并向市场公告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发生触发债券持有人会议情形的,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7、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并监督相关各方严格执行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监督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实施。

8、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在债券存续期内持续督促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关注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情况,收集、保存与本期债券偿付相关的所有信息资料,根据所获信息判断对本期债券本息偿付的影响,并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报告债券持有人。

9、债券受托管理人预计发行人不能偿还债务时,应当要求发行人追加担保,督促发行人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3.7条约定的偿债保障措施,或者可以依法申请法定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发行人全额承担,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财产保全措施所需相应担保的提供方式包括:(1)申请人提供物的担保或现金担保;(2)第三人提供信用担保、物的担保或现金担保;

(3)专业担保公司提供信用担保。

10、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勤勉处理债券持有人与发行人之间的谈判或者诉讼事务。

11、发行人为本期债券设定担保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在本期债券发行前

或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时间内取得担保的权利证明或者其他有关文件,并在担保期间妥善保管。

12、发行人不能偿还债务时,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督促发行人、增信机构和其他具有偿付义务的机构等落实相应的偿债措施,并可以接受全部或部分债券持有人的委托,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提起民事诉讼、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发行人应承担债券受托管理人提起民事诉讼等法律程序所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等。

13、债券受托管理人对受托管理相关事务享有知情权,但应当依法保守所知悉的发行人商业秘密等非公开信息,不得利用提前获知的可能对本期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14、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妥善保管其履行受托管理事务的所有文件档案及电子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受托管理工作底稿、与增信措施有关的权利证明(如有),保管时间不得少于债券到期之日或本息全部清偿后五年。

对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因依赖其合理认为是真实且经发行人签署的任何通知、指示、同意、证书、书面陈述、声明或者其他文书或文件而采取的任何作为、不作为或遭受的任何损失,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得到保护且不应对此承担责任。

15、除上述各项外,债券受托管理人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1) 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受托管理人履行的其他职责;

(2) 募集说明书约定由受托管理人履行的其他职责。

16、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债券受托管理人不得将其受托管理人的职责和义务委托其他第三方代为履行。

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职责或义务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专业机构提供专业服务。

17、债券受托管理人有权依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获得受托管理报酬。

18、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和有关法律规定受托管理本期债券事务而应当获得的报酬为:人民币0元(大写:零元整)。

19、债券受托管理人有权行使《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募集说明书及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的其他权利,应当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募集说明书及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1、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包括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和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建立对发行人的定期跟踪机制,监督发行人对募集说明书所约定义务的执行情况,并在每年6月30日前向市场公告上一年度的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前款规定的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2)发行人针对可续期公司债券相关条款对应的权利及义务(如有)的履行情况;

(3)发行人的经营与财务状况;

(4)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5)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基本情况及处理结果;

(6)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以及本次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7)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8)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9)发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3.4条情形的,说明基本情况及处理结果;

(10)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3、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出现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履行受托管理职责时与发行人发生利益冲突、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募集说明书不一致的情形,或出现第3.4条情形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等情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市场公告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四)利益冲突的风险防范机制

1、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履行受托管理职责时可能存在以下利益冲突情形:

(1)债券受托管理人通过本人或代理人,在全球广泛涉及投资银行活动(包括投资顾问、财务顾问、资产管理、研究、证券发行、交易和经纪等)可能会与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之受托管理职责产生利益冲突。

(2)债券受托管理人其他业务部门或关联方可以在任何时候(a)向任何其他客户提供服务,或者(b)从事与发行人或与发行人属同一集团的任何成员有关的任何交易,或者(c)为与其利益可能与发行人或与发行人属同一集团的其他成员的利益相对立的人的相关事宜行事,并可为自身利益保留任何相关的报酬或利润。

为防范相关风险,债券受托管理人已根据监管要求建立完善的内部信息隔离和防火墙制度,保证:1)债券受托管理人承担《债券受托管理协议》职责的雇员不受冲突利益的影响;2)债券受托管理人承担《债券受托管理协议》职责的雇员持有的保密信息不会披露给与《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无关的任何其他人;3)相关保密信息不被债券受托管理人用于《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之外的其他目的;4)防止与《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有关的敏感信息不适当流动,对潜在的利益冲突进行有效管理。

2、债券受托管理人不得为本期债券提供担保,且债券受托管理人承诺,其与发行人发生的任何交易或者其对发行人采取的任何行为均不会损害债券持有人的权益。

3、发行人或债券受托管理人任何一方违反《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利益冲突防范机制,对协议另一方或债券持有人产生任何诉讼、权利要求、损害、支出和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的,应负责赔偿受损方的直接损失。

(五)受托管理人的变更

1、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履行变更受托管理人的程序:

(1)债券受托管理人未能持续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的受托管理人职责;

(2)债券受托管理人停业、解散、破产或依法被撤销;

(3)债券受托管理人提出书面辞职;

(4)债券受托管理人不再符合受托管理人资格的其他情形。

在受托管理人应当召集而未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时,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2、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决定变更受托管理人或者解聘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自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决议且发行人与新任受托管理人签订受托协议之日或双方约定之日起,新任受托管理人继承债券受托管理人在法律、法规和规则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终止。新任受托管理人应当及时将变更情况向中国证券业协会报告。

3、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在上述变更生效当日或之前与新任受托管理人办理完毕工作移交手续。

4、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中的权利和义务,在新任受托

管理人与发行人签订受托协议之日或双方约定之日起终止,但并不免除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生效期间所应当享有的权利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

(六)违约责任

1、《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依据法律、法规和规则、募集说明书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2、以下事件亦构成《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发行人违约事件:

(1)发行人未能依据法律、法规和规则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对当期债券产生偿付义务时按约定足额支付本期债券的利息和本金;

(2)若为可续公司债券,在发行人选择延长本期债券期限,但未根据《募集说明书》规定发布续期公告,且在对当期债券产生偿付义务时未按约定偿付本期债券应付本金和/或利息;

(3)若为可续公司债券,在发行人选择延长本期债券期限,但未根据《募集说明书》规定调整重新定价周期适用的票面利率;

(4)若为可续公司债券,在发行人选择递延支付利息,但未根据《募集说明书》规定发布利息递延支付公告,且未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对当期债券产生偿付义务时按约定偿付本期债券应付利息;

(5)若为可续公司债券,在发行人发生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强制付息事件时,未根据《募集说明书》规定,在对当期债券产生偿付义务时按约定偿付应付利息,或发生强制付息事件仍公告递延当期利息或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孳息;

(6)若为可续公司债券,在延期支付利息及其孳息未偿付完毕之前,发行人存在下列行为: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2)减少注册资本;

(7)发行人在其资产、财产或股份上设定抵押或质押权利以致对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能力产生实质不利影响,或出售其重大资产以致对本期债券的还本付

息能力产生实质不利影响;

(8)在债券存续期间内,发行人发生解散、注销、停业、清算、丧失清偿能力、被法院指定接管人或已开始相关的诉讼程序且导致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对当期债券产生偿付义务时对按约定偿付本金和/或利息产生实质不利影响;

(9)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未能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0)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未能根据法律、法规、规则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履行通知义务;

(11)违反《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陈述与保证;或

(12)发行人未能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募集说明书及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的其他义务,且对债券持有人造成实质不利影响。

3、可续期债公司债的情况下,如果本节第二款项下的发行人违约事件中第

(1)至(6),(8)项情形发生时, 债券受托管理人可以行使以下职权:

(1)在知晓该行为发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公告方式告知全体债券持有人;

(2)在知晓发行人未履行偿还本期债券到期本息的义务时, 债券受托管理人可以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与发行人谈判,促使发行人偿还本期债券本息;

(3)如果债券持有人会议以决议形式同意共同承担 债券受托管理人所有因此而产生的保全费、诉讼费、律师费等费用, 债券受托管理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并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

(a)提起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对发行人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b)对发行人提起诉讼/仲裁;

(c)参与发行人的重组或者破产等法律程序;

如果本节第二款项下的发行人违约事件中第(7),第(9)至(12)项情形发生时, 债券受托管理人应该书面通知发行人,同时, 债券受托管理人可以在知晓该行为发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公告方式告知全体债券持有人。

4、在可续期公司债情况下,如果本节第二款项下的发行人违约事件中第(1)至(6)及第(8)项情形发生,受托管理人可依法采取措施要求发行人偿还本期债券本金和利息;如果发行人违约事件中第(7)及第(9)至第(12)项情形发生且经 债券受托管理人书面通知,或经单独或合并持有本期债券未偿还本金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通知,该违约自收到通知之日起持续30个连续工作日仍未得到纠正,则 债券受托管理人可根据法律法规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采取一定的救济措施。

救济措施为:要求发行人追加担保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的其他偿债保障措施中的一种或几种,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包括:(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5、上述违约事件发生时,发行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就 债券受托管理人因发行人违约事件承担相关责任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如果发行人未能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对当期债券产生偿付义务时按约定支付本期债券利息和/或本金,对于逾期未付的利息或本金,发行人将根据逾期天数按债券票面利率向债券持有人支付逾期利息:逾期未付利息的,逾期未付的利息金额自利息支付日起,按照该未付利息对应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计算利息(单利);偿还本金发生逾期的,逾期未付的本金金额自本金支付日起,按照该未付本金对应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计算利息(单利)。

6、若一方因其过失、恶意、故意不当行为或违反《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或适用的法规的任何行为(包括不作为)而给另一方带来任何诉讼、权利要求、损害、债务、判决、损失、成本、支出和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该方应负责赔偿并使另一方免受损失。

(七)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适用于中国法律并依其解释。

2、《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所产生的或与《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应提交位于北京的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应用中文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3、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按前条约定进行解决时,除争议事项外,各方有权继续行使《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并应履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第十节 发行人、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声明

【中信证券授权书】

【中信建投授权书】

中信授权书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发行人2016年、2017年和2018年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及2019年1-6月未经审计财务报表;

(二)主承销商出具的核查意见;

(三)法律意见书;

(四)资信评级报告;

(五)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六)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二、备查文件查阅时间及地点

投资者可以自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告之日起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查阅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或到下列地点查阅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

(一)查阅时间

工作日: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9:30-11:30,14:00-16:30。

(二)查阅地点

1、发行人: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蛇口工业区港湾大道2号中集研发中心8楼(办公)

法定代表人:王宏

联系人:章吉、陈璐燕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蛇口工业区港湾大道2号中集研发中心8楼(办公)

联系电话:0755-26807000、26802163

传真:0755-26670222

2、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法定代表人:张佑君联系人:石澜、陈子林、宋禹熹、张静文、韩云凤、任成、费韶臻、蔡伟楠、

刘坚、王瑞琳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中信证券大厦20层电话:0755-2383 5225传真:0755-2383 520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法定代表人:王常青联系人:欧阳程、宋雁翔、李晨毓、柏龙飞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B座22层电话:0755-23914957传真:010-65608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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