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于2018年11月13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858号)。由于债券发行跨年度,按照公司债券命名惯例,本期债券名称由封卷时的“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变更为“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本期债券发行公告文件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评级报告及发行公告等文件涉及本期债券名称均为“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本次债券其他非公告申报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主承销商出具的核查意见、法律意见书、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及其他非申报文件均不做变更,且上述文件法律效力不受影响,相关约定及意见等均适用于“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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