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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南电A: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1-08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3日以书面和邮件方式发出《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通知》,会议于2023年11月7日(星期二)上午9:30时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翟保军监事会主席召集并主持表决,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人。参与会议表决的人数及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南电(中山)电力有限公司土地收储的议案》。

1.同意公司解除对深南电(中山)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南电中山公司”)土地使用权及相关资产的抵押,并办理相关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2.同意深南电中山公司与中山翠亨新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协议》及《搬迁补偿协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深南电(中山)电力有限公司土地收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监事会经审核,认为本次深南电中山公司的土地收储事项是公司配合中山市翠亨新区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工作安排,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有利于盘活公司现有资产,优化资产结构,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土地收储事项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该议案获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1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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