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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南电A: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16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日以书面和邮件方式发出《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9年8月14日(星期三)上午9:30时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李新威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表决。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出席会议及参与表决的董事人数及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于2017年5月2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上四项合并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以及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董事会认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及相关通知要求而作出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执行修订后的新金融工具准则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当期及以前年度损益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4)。该议案获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在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网站上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告编号:2019-045~048)。

该议案获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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