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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天楹:关于签署垃圾分类项目合同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1-03

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 公告编号:TY2020-02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垃圾分类项目合同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公司本次签署的垃圾分类项目合同存在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的风险;同时项目服务费根据甲方考核情况按月或季度进行支付,若公司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能满足项目考核要求,亦存在服务费扣减以及合同违约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同签署概况

1、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9年9月21日、2019年9月25日和2019年10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了《关于公司收到中标通知书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TY2019-65、TY2019-66、TY2019-77),确定公司分别中标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2019年居住小区垃圾分类第三方运营管理项目、郑州市金水区生活垃圾分类专业化服务采购项目以及乐山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项目。

2、近日,公司分别与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了《开发区2019年居住小区垃圾分类第三方运营管理项目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一》”);与郑州市金水区城市管理局签订了《金水区生活垃圾分类专业化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二》”),与乐山市市容环境卫生公共服务中心签订了《乐山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三》”)。

3、上述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合同对方基本情况介绍

1、《合同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名称: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住所地: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601号主营业务:政府机构,无主营业务

2、《合同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名称:郑州市金水区城市管理局住所地:郑州市金水区群办路6号院主营业务:政府机构,无主营业务

3、《合同三》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名称:乐山市市容环境卫生公共服务中心住所地:乐山市市中区柏杨西路41号主营业务:政府机构,无主营业务

4、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上市公司发生的交易金额: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与合同签署对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郑州市金水区城市管理局以及乐山市市容环境卫生公共服务中心均未发生交易事项,也不存在关联关系。

5、履约能力分析: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郑州市金水区城市管理局以及乐山市市容环境卫生公共服务中心均为政府机构,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主要内容

(一)《合同一》:开发区2019年居住小区垃圾分类第三方运营管理项目合同

甲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乙方: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1、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开发区2019年居住小区垃圾分类第三方运营管理项目

(2)项目编号:LKZC201908-08

(3)项目规模: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18个小区的垃圾分类收集工作

(4)服务年限:3年(2019年10月25日至2022年10月25日)

(5)服务费:256万元人民币/年

2、争议处理: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3、合同生效及其它: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经集采机构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备案后生效。

(二)《合同二》:金水区生活垃圾分类专业化服务合同

甲方:郑州市金水区城市管理局

乙方: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1、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金水区生活垃圾分类专业化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目内容:郑州市金水区第十一标段的各小区共计13013户居民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和相关人员的培训,以及垃圾分类积分置换、兑换专项活动的宣传推广;组织垃圾分类相关基础设施、设备配置;组织开展垃圾收集及积分兑换活动;日常运行工作等内容。

(3)服务期:一年,即从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止。

(4)服务费:3119996.88元人民币/年

2、其他

(1)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为准,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果发生合同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可向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三)《合同三》:乐山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甲方:乐山市市容环境卫生公共服务中心

乙方: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1、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乐山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项目(A片区)

(2)项目内容:负责项目A片区的垃圾分类运营服务

(3)服务期限:一年(2019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14日)

(4)合同总价:2017177.75元人民币/年

2、争议解决办法: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其他: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上述合同的签署是公司在抢抓垃圾分类全国推广有利契机的过程中取得的新成绩,进一步提升了公司在垃圾分类市场的竞争力和影响力。项目的顺利运营将为公司后期其他垃圾分类项目高效、稳定的运营提供宝贵经验,也将为公司打造以生活垃圾分类、城市智慧环卫及垃圾焚烧发电为核心的固废处理全产业链平台奠定坚实基础。

2、上述合同的实施,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本合同的履行而产生关联交易、同业竞争以及业务依赖的情形。

3、上述合同签署及履行将对公司未来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签署的垃圾分类项目合同存在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的风险;同时项目服务费根据甲方考核情况按月或季度进行支付,若公司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能满足项目考核要求,亦存在服务费扣减以及合同违约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开发区2019年居住小区垃圾分类第三方运营管理项目合同》

2、《乐山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3、《金水区生活垃圾分类专业化服务合同》

特此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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