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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天楹: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2-17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2019年11月26日,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为顺利推动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依据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进行调整。公司于2019年12月16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现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调整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发行规模

本次调整前:

“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12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本次调整后:

“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二、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调整前: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不超过12亿元(含12亿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
1越南河内市朔山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31,946.37万美元45,000万元
2扬州市江都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31,979.60万元15,000万元
3渭南市蒲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36,052.86万元10,000万元
4山东省平邑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30,984.05万元20,000万元
5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万元30,000万元
合计129,016.51万元 和 31,946.37万美元120,000万元

项目投资总额高于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低于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公司董事会将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本次调整后: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不超过6亿元(含6亿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
1扬州市江都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31,979.6015,000
2渭南市蒲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36,052.8610,000
3山东省平邑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30,984.0520,000
4补充流动资金15,00015,000
合计114,016.5160,000

项目投资总额高于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低于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公司董事会将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

予以置换。”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19年12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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