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到全体监事,会议于2019年8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审核意见》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表决结果: 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公司编制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公司编制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符合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理由合理、适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8月30日